诉调联动+司法确认|腾冲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批劳动合同纠纷案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主动下沉对接辖区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对一批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联合调处工作,通过人民调解前置、司法全程指导、裁定确认效力的闭环式工作模式,成功促成该批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依法完成全部司法确认工作,以柔性方式化解刚性矛盾。
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加剧,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激增等诸多原因。近年来,辖区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日渐增长。批量劳动争议纠纷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信访投诉、群体性争议和负面舆情,不仅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耗费司法资源,还会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破坏劳动关系和谐。近期,腾冲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日常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某公司由于工作业务调整,与一批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双方就经济补偿争议较大,矛盾冲突加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法官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的工作理念,主动前移司法服务,深度联动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在前期准备及调处过程中,法院干警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围绕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等核心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用工主体责任,引导其正视纠纷、主动担责、诚信履约;另一方面,向劳动者讲解维权合法途径、诉讼风险和举证规则,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合法诉求,摒弃过激维权方式。
在法院专业指导和调解员居中调解下,双方充分沟通、摒弃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顺利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对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经济补偿金额、支付期限、权力义务终结等内容作出明确、可执行的约定,彻底厘清双方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的全部争议,从根源上化解矛盾隐患。
为彻底杜绝“调解空转、履约落空”问题,切实保障调解成果落地见效,避免当事人诉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启绿色通道,集中受理双方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真实性、可执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最终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法律效力,一旦义务方未按期履约,权力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筑牢坚实的司法屏障。
图片提供:林承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