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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以“135”措施强化重大项目预防腐败

发布日期:2015-08-12 浏览: 作者:徐梅 来源:检察院 打印正文

 

为做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预防腐败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今年以来,腾冲检察院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和专项预防工作特点,采取“135”措施,制定一套工作程序、施行三个步骤、监督五个环节,促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  

制定一套完善的专项预防工作程序:结合专项预防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招标阶段专项预防程序规则》、《多方携手共建“廉政工程”承诺书》等,细化对重点工程项目从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合同管理、施工监理等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进行专项预防。  

施行三个步骤:即警示教育、警示宣传和警示谈话。警示教育主要是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员工明确责任义务,正确对待权力,警钟长鸣。设立举报电话、工地警示牌,编写《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送到建设者手中,警省建设人员。警示谈话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适地的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监督五个环节:一是监督工程招投标环节。二是监督工程变更环节。三是监督资金拨付环节。四是监督工程物资采购环节。五是监督工程验收环节。  

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员工廉政等情况进行重点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建设的验收细则进行监督,对各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