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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做好民族学会、宗教团体廉洁自律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14 浏览: 作者:李开源 来源:民宗局 打印正文

 

县民宗局三项措施认真做好民族学会、宗教团体的廉洁自律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风清气正、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廉洁教育。通过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座谈会、培训会、讲经传道、慈善周等多种形式,集中对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廉洁教育。充分发挥民族学会、宗教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功能,自觉抵御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袭和拜金主义的影响。  

二是组织廉政文化活动。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契机,在民族学会、宗教团体中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以民族学会、宗教团体年度培训、讲经传道等比赛形式,将民族传统文化、宗教优秀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相融合,使民族宗教界人士,通过宣传增强廉洁意识,同时对民族模范人物、集体先进评选,宗教人士学历深造,引导民族宗教界弘扬、传播正能量。  

三是加强制度监督落实。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好两个专项工作:《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和管理。按照“选点考虑不同情况、兼顾不同类型”要求,将基督教的腾越教堂,佛教的来凤寺、中天寺,道教的云峰山、仙乐观,伊斯兰教的东门清真寺等作试点,抓好财务监督管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财务。特别是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开支,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外出学习考察交流活动等方面加大备案、监督检查,以防违规违纪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