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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马继延厅长莅腾调研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18 浏览: 作者:郑兴祝 来源:司法局 打印正文

      

8 11 12日,马继延厅长一行3人莅临腾冲调研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了解了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并到县图书馆视察了腾冲县人民政府无偿提供建设云南省滇西公益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东面一楼。       

对云南省滇西边境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得到了政府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残联、妇联、工会、民政、民宗、团委、司法等部门共支持资金33万元,县政府将县图书馆东面一楼用于建设滇西边境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表示赞扬。在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马厅长对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怎样推进作了进一步要求:       

一是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切实让有困难的群众得到服务,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和帮助。       

二是作为一名律师还是法律工作者要有牺牲精神,要敢于承担责任,扛起公益的大旗。       

三是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中,要敢于创新,敢于打破常规,要有胸怀、胸襟拓展工作,腾冲腾冲,要冲出腾冲,滇西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要切实为两州两市(德宏州、怒江州、保山市和临沧市)边境贫困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四是要积极探索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将经常性工作规范化、模式化。例如:制定移民搬迁的标准合同无偿提供给移民使用,切实为搬迁移民提供服务。       

五是要加大公益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公益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受惠群体。要制作公益法律服务清单,将滇西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能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制作成宣传册进行宣传,建立两州两市(德宏州、怒江州、保山市和临沧市)公益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云南省滇西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六是要加强党的建设。要在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加强律师队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政治意识。       

最后对云南省滇西边境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秉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律师承办、关注民生”的惠民机制,切实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短短几个月,共办结公益法律服务案件656件(其中诉讼代理466件,调解190件),代书1212份,咨询2346人次,公益法律服务法治宣传24场次,受益群众有2000多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元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此次调研中,马厅长就腾冲县强制戒毒分所建设工作与腾冲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庄宇进行了交换意见。保山市司法局李明局长全程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