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5月6日起可报名获颁荣誉证书
5月6日,在腾冲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召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会上,对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首次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部署,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颁发工作。首次颁发对象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
会上明确了颁发对象范围、任教年限计算方法,就表册填报、审核等业务和程序进行了培训和说明,要求各校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符合条件的教师今天开始可以填写《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登记表》逐级上报,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县级主要媒体(网站或报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逐级报送地(市)级、省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后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部名义联合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