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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查处一起网购投诉举报案件

发布日期:2016-06-17 浏览: 作者:杨林恒 来源:发改局 打印正文

 

腾冲市发改局成功查处了一起网购投诉接报案件。举报人通过12358网络举报平台举报,反映在本市某公司所开设的天猫网店上购买了1件缅甸天然翡翠挂件,该网店标示原价为15625元、销售价为12500元,经讨价还价,最终以11500元的实际成交价成交。收货后,举报人觉得翡翠挂件很一般,于是仔细查看该商品的销售记录,发现自己竟然是第一个购买这件商品的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之前根本就没有过销售记录,举报者认为该网店所标示的“原价”诱使其与其交易,从而,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请求发改部门给予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报后,发改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出检查组迅速赶赴该公司进行调查落实,经查实,举报人所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鉴于在案件审理期间,该公司已主动将所收取的货款全额退还了举报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市发改局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执法人员向举报人送达了处理结果告知书,举报人对发改局依法办案的工作作风、雷厉风行的工作效率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