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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启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召回制度

发布日期:2016-07-19 浏览: 作者:李会巧 来源:市委政研室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根据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在充分征求广大乡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基础上,腾冲制定了《腾冲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测评办法分为总则、组织实施、测评流程、测评内容、结果运用等五章,共十条,适用于3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综合测评本着全面客观、定量为主、便于操作的原则,实行平时记载与季度测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队员自评、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测评内容围绕队员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和加分情况三个方面展开,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按权重计算队员得分。6月底,全市完成了第一轮测评工作,召回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