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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51118-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18 15:59:01
文号 腾民政撤告字第00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民政
腾冲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李宏伟与杨恩艳 婚姻登记的事前告知书送达通告

李宏伟杨恩艳

我局收到腾冲市人民检察院20251111日出具的《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腾检检建受20254),指出:1990319日,李占辉在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故意伤人后潜逃,1993年李占辉在原腾冲县通过非法渠道办理了姓名为“李宏伟”的假身份证(该身份证号码无法查清,地址:新疆哈密市陶家宫乡新户一队)。1997413日,李占辉用该假身份证以“李宏伟”的假身份与杨恩艳在原腾冲县新华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身份证信息为虚假信息,李宏伟属于虚假的信息办理了婚姻登记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和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于1997413日办理的李宏伟杨恩艳的婚姻登记(结婚证字号:字第39

本告知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对告知事项有异议的,请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腾冲市民政局

                            202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