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41014-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10:25:06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文星社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
一、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腾冲市文星社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具备成立条件,同意成立腾冲市文星社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腾冲市文星社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腾冲市委社会工作部。腾冲市文星社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腾冲市文星社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年度检查。
腾冲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