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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乡实行大病二次补偿参合农民更实惠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 作者:尹艳丽 岳建梅 来源:北海乡     打印正文

大病二次补偿是指参合农民获得新农合住院补偿之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仍在5千元以上的,可以继续按自负比例获得第二次补偿,最高封顶补偿10万元。北海乡自实施大病二次补偿以来,截止11月10日,共减免40人次,减免补偿金额137841.3元,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切实体现了大病不用愁,二次补偿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