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越镇企业虚假公示被腾冲市市场监管局列入异常目录
来凤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一起来自全国12315平台的举报,举报某公司在企业信息公示中虚假公示年报的情况。举报称“被举报人存在虚假公示年报的情形,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的规定,虚假公示认缴时间,举报人特依据企业公示条例向贵局举报,望贵局依法核查,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多谢!”。
来凤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该举报后,对此情况非常重视,这不是一般的消费纠纷举报,而是对我国自2014年实施企业信息信用监管以来,来自己社会监督发出的呼声。企业应当诚信自律,企业经营中应当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企业应把自己的信息如实向社会公示,如企业非诚信公示的,有社会公众监督,企业要为自己的非诚信行为买单。
通过网上核查和实地调查,该企业自成立以来,未认真对待信息公示,该公司2014至2018年年报的股东出资信息公示中,每年度公示情况不一致,股东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随意填报(实际并没有实缴出资),与登记的股东信息也不一致,属虚假公示行为。在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公司实缴出资的相关凭证或出资单据时,公司也无法提供,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虚假公示行为将被依法列入异常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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