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砸伤过路人 司法调解化纠纷
砍伐树木是一项需要有一定专业和经验的行为,而在乡、村主要道路旁边等人流较多的地方砍伐树木则更有危险性。因此砍伐树木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履行相应的警示以及防护义务。近期,固东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砍树时将路人误伤的健康权纠纷案。
2017年2月,陆某雇佣他人在路边砍树。邻村的黄某骑摩托车路过,正巧被从天而降的树木倒下来砸伤,经过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在黄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款项事宜一直无法达成协议。2019年9月,黄某将陆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除垫付的医药费外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余元。
固东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案前调解,并于10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事故责任的划分争执不下,表示都是对方的错误才导致事情的发生。为防止双方矛盾继续恶化,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沟通,进行释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理工作,耐心劝解,希望彼此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多一点谅解与宽容,尽可能化干戈为玉帛。最终,被告同意当庭一次性支付29000元给原告;原告看到被告认识错误,积极赔偿的态度,对被告表示谅解,同意了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