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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镇|涉未成年人家庭责任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8-31 浏览: 作者: 来源:明光镇人民政府 打印正文

各未成年人监护人:

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对所有未成年人均落实有效监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特将对未成年人履行好家庭监护责任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是坚决不让家中未成年人成群结伴到河边游泳、嬉戏和玩耍,更不能到废弃的池塘、堰塞湖或者废弃的水塘戏水。二是坚决不让家中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上路行驶,同时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三是坚决不让未成年人饮酒,发现有饮酒行为要坚决制止。四是坚决履行好家庭监护责任,杜绝未成年人外出闹事或寻衅滋事。监护人要同子女一起学习防性侵知识,了解性侵害的危害及预防,让孩子掌握防范性侵最基本的常识和技能,共同预防性侵。五是让孩子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不透露个人、家庭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不加陌生人的QQ、微信等社交账号,不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陌生人,不与网友私下见面,不让未成年人在外留宿,不准家中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六是要时时刻刻关注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七是发现家中未成年出现不良行为倾向,请及时与当地村委会、镇政府或派出所联系请求帮助。八是坚决杜绝将家中未成年人送到任何地点打零工和从事任何有偿服务。

温馨提示:一经发现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请及时拨打报警或求助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