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4070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16:20:31 |
文号 | 浏览量 |
6月13日8时40分许腾冲市猴桥镇黑泥塘国际物流园项目工地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麻某付等8位工人在对抗滑桩后侧挡土板安置位置进行人工开槽作业时,麻某付从约1.5米高度的梯子上滑落,倒地昏迷。现场负责人唐某芯、麻某付继子和工友蔡某状3人当即用皮卡车将麻某付送医救治,9时05分许麻某付被送至猴桥镇卫生院,医生立即对麻某付进行抢救,9时20分许麻某付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猴桥镇等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职责全力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协调善后事宜等工作。2024年6月17日,腾冲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经过法医尸检,出具麻某付死亡鉴定通知书,注明其死亡原因为:疾病死亡(排除暴力死亡),依据《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肉创体)导致死亡的,应当予以核销”之规定,腾冲猴桥“6·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不应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已申请核销。
根据《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