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75719027-2/20240420-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20 08:55: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排小场铅锌矿“4·15” 冒顶片帮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4月15日10时15分许,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排小场铅锌矿PD33号硐在基建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14556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腾冲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排小场铅锌矿“4·15”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组由市应急局局长郑兴统任组长,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界头镇等单位派人员组成。为更科学准确反映事故现场情况并对事故直接原因进行分析,腾冲市应急局邀请保山市应急管理专家库3名矿山安全专家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并提交了勘验报告。

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排小场铅锌矿“4·15”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组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界头镇人民政府相关业务人员及行业专家组成的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昆明***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三、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李*华,昆明***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元整(¥31200.00)(上一年年收入¥78000.00×40%)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高*权,昆明***矿业有限公司驻腾冲**矿业项目部负责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00)(上一年年收入¥72000.00×20%)并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质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完成收缴。

张*林,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昆明**兴矿业有限公司

1.强化风险管控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全矿井下的作业场所及各作业岗位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确保每一个风险点都有明确的管控措施与责任人。

2.健全规章制度

深刻反思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执行不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修订并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新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全员学习落实。

3.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加大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力度,以此次冒顶片帮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硬性规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坚决做到“无证不作业、不合格不上岗”,切实提升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实操技能。

(二)腾冲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压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将承包单位(项目部)彻底纳入统一安全管理体系,重新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界定双方的安全责任边界,确立了建设单位的主导管理地位。在日常管理中,要求外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周例会及各类安全大检查,坚决破除“包而不管”的顽疾。

2.严控施工设计落地,强化带班下井与日常检查

组织技术部门对外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严格督促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采掘工艺或超范围作业。

3.狠抓隐患闭环整改,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针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矿对外包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专项督办台账。严格要求承包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消除。

(三)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应急局在事故发生后召开了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会上通报了此次事故情况,深刻剖析了当前矿山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进一步细化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将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

2.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

事故发生后,市应急局加大了对全市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矿山井下生产一线,重点排查顶板管理、支护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等关键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整改指令,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清零。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等强硬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3.制定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实效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应急局督促指导全市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求企业深刻反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并完善顶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规范操作技能。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倒逼企业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四)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1.严格对标履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整改方案》(云自然资矿管〔2021〕31号)要求,进一步厘清并压实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约谈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下达监管指令等方式,督促辖区矿山企业深刻反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严禁越界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有序。

2.深入巡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改闭环销号

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了常态化的矿山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机制,组织执法力量定期深入矿山企业生产一线和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地巡查检查。重点排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以及矿区周边的地质环境安全状况。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生产不恢复”。

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持续保持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了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及群众举报线索摸排等多种手段,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及私挖滥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从严执法,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因非法违法开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五)界头镇人民政府

1.健全管控体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界头镇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整改部署会,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管控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坚决杜绝监管盲区和责任悬空,确保属地监管能力得到实质性提升。

2.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界头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以此次冒顶片帮事故为典型案例,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事故原因,要求企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全镇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相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企业按照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强化了监督管理,但在机制健全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要加大对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查找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督促加强整改,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健全管理管控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同类型企业能认真借鉴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