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719027-2/20251130-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11-30 09:10:27 |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11月27日16时27分许,位于腾冲市滇滩镇的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小独山选厂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玖仟肆佰贰拾陆元玖角陆分(¥1749426.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腾冲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组由腾冲市应急管理局郑兴统局长任组长,腾冲市纪委市监委、腾冲市公安局、腾冲市应急局、腾冲市总工会、腾冲市人社局、滇滩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保山市应急管理专家库非煤矿山类两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2025年2月6日,腾冲市人民政府对调查组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2025年2月20日,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结案。
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滇滩镇人民政府相关业务人员及行业专家组成的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走访核查等方式,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企业认真整改,对于在事故中暴露出的相关安全管理问题及时改正,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各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完成收缴。
四、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杨*杰,男,现年41岁,群众,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零伍佰元叁角壹分(¥40500.31)(上一年年收入¥101250.78×40%)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完成收缴。
(二)杨*昌,男,现年48岁,群众,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副经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壹拾元零陆分(¥14210.06)(上一年年收入¥71050.32×20%)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完成收缴。
(三)任*超,男,现年40岁,群众,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小独山选厂厂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零叁拾元伍角叁分(¥16030.53)(上一年年收入¥80152.65×20%)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完成收缴。
(四)张*发,男,现年44岁,党员,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小独山选厂安全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零肆元零陆分(¥11204.06)(上一年年收入¥56020.31×20%)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完成收缴。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腾冲市**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从技术升级、制度建设、现场管控及人员素质四个维度出发,全面落实并深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技术升级。全面完善选矿设备系统性安全设计评估,通过对关键设施设备的全生命周期进行深度“体检”,从设计源头消除潜在缺陷,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2.制度建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化手段,将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将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持续加大排查频次与治理力度,力求做到风险早识别、隐患早消除,实现安全管理的闭环运作。
3.现场管控。组织专业力量对作业场所、具体作业岗位以及作业全环节的安全风险进行了地毯式的辨识与科学评估。为了切实保障员工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将评估出的风险等级、潜在危害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制作成醒目的公示牌,张贴于选厂各车间门口的显著位置,让每一位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都能“看得到风险、懂得了防范”。
4.人员素质。大幅加强了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与严格考核。培训内容紧贴岗位实际,涵盖应急处置与规范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通过提升全员的安全红线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根本上遏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腾冲市应急管理局。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辖区内矿山选厂企业全面厘清并细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压力层层传导至车间、班组及一线作业人员,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同时,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安全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担当。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打好隐患排查“攻坚战”。 持续加大对我市矿山选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会诊及突击夜查等多元化执法方式,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聚焦破碎车间、浮选槽、带式输送机等高风险区域及检维修、清扫等关键环节,深挖细究设备防护缺失、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与动态清零,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倒逼企业加强整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筑牢行业发展“安全堤”。 通过一系列高压严管与精准帮扶举措,辖区内矿山选厂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大幅提升。截至本次评估工作完成,2025年度我市未再发生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推动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滇滩镇人民政府。已全面强化并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专职工作机构与人员,进一步夯实了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管力量与能力。在此基础上,滇滩镇人民政府致力于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管控体系,不仅细化了监管责任清单,更积极推动与上级职能部门及辖区村(社区)的协同联动,构建起严密的安全生产防护网络。
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滇滩镇人民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管举措。一方面,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等多样化执法方式,直插生产一线检查企业的真实安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运用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手段,切实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常态化机制,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间节点,确保问题闭环销号,杜绝虚假整改与敷衍整改。
此外,滇滩镇人民政府不断巩固和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成果。通过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全员安全知识培训与实战化应急演练,向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敲响安全警钟。有效推动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促使每一位从业者从被动接受的“要我安全”向主动防范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从而为辖区矿山企业的平稳运行筑牢坚实的安全根基。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对于事故相关单位的评估过程中,滇滩镇人民政府及各政府部门均表现优异,未发现问题。事故相关企业在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明显问题,但是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工作及队伍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事故反思会,通报事故经过和原因,将事故教训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施“理论+实操”考核,考核未通过者严禁上岗。
(二)深化隐患排查与制度整改
1.完善双重预防体系: 全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制定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实行“日周月”分级检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发现-整改-复查”闭环管理。
2.修订安全管理制度: 深入剖析事故原因,重新审视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设备安全管理漏洞,增设如“双人联锁启动”、物理隔离护栏等硬性防范措施。
3.强化设施设备管理: 制定严格的设施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积极推进自动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应急能力与队伍建设
1.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针对本次物体打击事故,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事故初期能有效处置。
2.关注员工身心状态: 建立员工状态评估机制,对表现及精神状态不佳的从业人员及时查问原因,不适合岗位操作的要及时劝离、暂停工作或调换工种,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