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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273795-4/20260824-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气象局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24 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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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转发《气象观测装备处置技术要求》《人工智能气象预报模型预报性能检验评估》等21项气象行业标准发布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中国气象局近日下发了《关于批准发布〈气象观测装备处置技术要求〉等8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气发〔2026〕47号)和《关于批准发布〈人工智能气象预报模型预报性能检验评估〉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气发〔2026〕61号),两个文件发布的21项行业标准,内容涉及气象基本信息(气象数据)、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人工智能气象预报、交通气象、航运气象、农业气象、卫星气象与遥感应用等业务、服务、管理领域,这些标准将分别于2026年10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2个通告文件转发各单位,相关标准的电子文本可到中国气象标准化网(外网)或气象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国气象局网页(内网)查阅。各州(市)气象局和省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应认真落实标准实施主体责任,做好标准的学习宣传及应用实施工作,并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及时修订更新本单位《执行标准清单》,将其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畴,并依据标准开展工作;各州(市)气象局还需督导所属县(市、区)气象局和相关业务、服务单位做好本单位《执行标准清单》的修订更新、公布、实施等工作。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等主管职能处室分别抓好相关标准的应用情况反馈和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