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0125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16:56:45 |
文号 | 浏览量 |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新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的需要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养殖场所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二)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滩涂界至图。(注:需要一式三份,东南西北需标注一个经纬度点,如:N25°33′2.217″E98°39′38.941″)
(三)权属无争议;
(四)证明材料真实、齐全、有效。水域(土地)证明文件(如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证等);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村、镇有关证明(与农田保护区及水利设施界限不明的,需所在乡镇土地、水利部门出具证明)。
二、办理程序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办理人员审核→受理或不受理(需说明原因)→实地调查→实地公示(10个工作日)→进入国家养殖证系统登记并打印证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审核盖章→发证。
三、受理地点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
办事窗口: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四、申请材料
(一)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书原件1份;
(二)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水域滩涂权属证明或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四)依法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原件1份;
(五)水域滩涂位置坐标图原件3份。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1037
咨询及投诉地址: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腾冲市腾越街道区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