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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1-0125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25 16: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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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办事指南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新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的需要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养殖场所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二)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滩涂界至图。(注:需要一式三份,东南西北需标注一个经纬度点,如:N25°33′2.217″E98°39′38.941″

(三)权属无争议;

(四)证明材料真实、齐全、有效。水域(土地)证明文件(如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证等);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村、镇有关证明(与农田保护区及水利设施界限不明的,需所在乡镇土地、水利部门出具证明)。

二、办理程序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办理人员审核受理或不受理(需说明原因)实地调查实地公示(10个工作日)进入国家养殖证系统登记并打印证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审核盖章发证。

三、受理地点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

办事窗口: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四、申请材料

(一)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书原件1份;

(二)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水域滩涂权属证明或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四)依法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原件1份;

(五)水域滩涂位置坐标图原件3份。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1037

咨询及投诉地址: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腾冲市腾越街道区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