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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1-0125010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25 17: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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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师注册办事指南

执业兽医师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  

二、办理依据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经200811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11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8号发布;20139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3号《农业部关于修订<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决定》和201312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该《办法》分总则、资格考试、执业注册和备案、执业活动管理、罚则、附则645条,自20091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  

三、受理条件  

(一)准予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二)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2年的;  

(3)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四、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  

办事窗口:农业农村局科教法规股   

乘车方式:乘3路公交车到观山悦路口或自行打车到农业农村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收费  

收费项目: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批结果:现场审批  

领取方式:自行领取  

领取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8598  

咨询及投诉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农业农村局科教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