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080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17:12:41 |
文号 | 浏览量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实施主体: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腾冲市畜牧兽医局)
行使层级: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否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0次
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875—5181749。
2.单位咨询: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8号腾冲市种子管理站办公楼一楼市场监管室;乘车方式:乘公交车4、6、8路公交车到种子管理站下车。
3.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通讯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8号;邮政编码:679100。
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0875—5181749、5181476
2. 单位投诉: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8号腾冲市种子管理站办公楼一楼市场监管室;乘车方式:乘公交车4、6、8路公交车到种子管理站下车。
3.纪委监委监督投诉: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一楼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投诉时需将投诉事由详细情况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表达清楚。乘车方式:乘1、3、4、13路公交车到农业局、大商汇下车。
4.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办理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8号腾冲市种子管理站办公楼一楼市场监管室;乘车方式:乘公交车4、6、8路公交车到种子管理站下车。
基本编码:530120026001
实施编码:1153302301526101924530120026001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范围:
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通办范围:全县
数量限制:1
是否有审批结果:是
是否进驻大厅:是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是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否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否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第九十三条 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2号发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第一次修正,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次修正,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第三次修正)第十四条 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条件: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理用户等级:二级
受理条件:
1.生产经营母种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原种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2名以上;
3.有相应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生产母种还应当有做出菇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场所;
4.生产场地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申请材料(必要材料):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4份,复印件无需提供,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 .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站审查意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无需提供,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3. 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书面承诺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原件 1份,复印件1份,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书面承诺,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产权书面承诺及照片,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6.品种特性介绍(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原件 1份,复印件无需提供,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原件1份,复印件无需提供,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8.营业执照 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2份。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