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01-9/2026081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8-19 09:41:44 |
| 文号 | 浏览量 |
2026年8月14日,腾冲市猴桥镇野牛坡联防所执勤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中缅边境有34头白色活体猪,经核查,该批活体猪所有权人不明确,无相应合法手续,为无主财物。
2026年8月14日,腾冲市猴桥镇野牛坡联防所向我局移交上述34头白色活体猪,经称重34头猪共计重3900㎏。
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联系电话:0875-5181479)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由于活体猪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保山市涉私无主货物处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七条之规定,本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先行处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公示期间有权利人持有效权属证明前来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先行处置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扣除合法处置必要费用后,将依法予以归还;公告期满无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处置款项按涉案现金管理,待案件终结后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附件:《财物清单》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
《财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特征 | 重量 | 备注 |
1 | 活体猪 | 34头 | 白色 | 3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