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8-X/20240603-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16:19: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经核查,以下42家单位(见附件1、2)存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场所已改变经营项目、无相应的设施设备等情况,已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等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娱乐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被许可人所持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作废。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4日至6月7日)书面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875-5185389,联系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65号(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
附件:1.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拟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单位名单
2.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拟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