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8-X-/2020-0717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15:00:36 |
文号 | 浏览量 |
单位(公章):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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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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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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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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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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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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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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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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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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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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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权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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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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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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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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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执法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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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博物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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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9年 6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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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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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人:陈艾兴
执法区域:腾冲市
执法类别: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
五、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65号
六、监督电话:0875-5151919
六、邮编:679100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