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11201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16: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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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保山市、腾冲市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守法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13个股室和19个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由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负责人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局务会议5次专题研究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年内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保密法律法规学习1次并于4月25日完成学习考试;三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国家安全观、党务法律法规等内容4次,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6场次,将《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按照会议学、个人学方式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四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市交警大队参加的交通案件法庭庭审旁听1次,以案释法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要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定不移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结合实际工作及时研究日常工作与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尖锐问题;二是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年内充实执法监督股人员5人,研究执法经费事宜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3次。在持执法证件上岗方面,研究确定法治监督人员3人,执法证到期考证、新证考取人员上,全系统干部职工无特殊事由,不允许无故不参加考试,有效确保了我局执法证件持证率,目前全局持证人员95人;三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照《腾冲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梳理的基础任务清单121项、量化任务清单27项、延伸任务清单28项、负面清单7项,将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及各股室(中心),补充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中心)依法履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五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年内支出工作经费6.8万元,有力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推进。
(三)开展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为确保《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立法书面调研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2〕152号)要求,我局及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调研调研报告逐级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二是在涉及其他法律法规征求意见中,我局很好的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
(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 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年内开展《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该工作已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工作,经腾冲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公示。
2. 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一是年内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二是办理应诉案件9件。其中,一审5件、二审4件,2021年度转结1件,2022年度实际发生案件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年内未出现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未执行的情况,也未出现党政机关为执行人的执行件,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建议的情形;二是收到腾冲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份,目前,已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落实,所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未发生不予及时回复或不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情形。
3. 大力推进放管服“减证便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我局涉及行政服务事项87项,均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要求,所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75%。不动产登记服务设置商业银行抵押登记受理4个,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不动产登记和抵押登记全流程平均办结时间已压缩至5日和2日,设立企业受理专窗,解决企业办证和融资抵押需求,提高服务企业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4.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2021年9月1日前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云国土资〔2010〕288号)进行处罚,之后发生的参照《行政处罚法》执行。一是落实审慎包容制度,按要求制定了腾冲市级相应的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清单,待上级制定公布后参照上级执行;二是落实无数量设定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规则,通过责令限期整改、吊销采矿许可证等方式对土地违法、矿产资源违法分类处罚的规定;三是有数量设定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整改程度、履行责令整改情况等,实行有数量(罚款)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5.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股室承担公示内容的采集、制作、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等职责,根据职责范围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厅公示栏等公示平台,完成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二是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6人,年内对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20余份,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92件。配备执法记录仪25台、录音笔5支,配发给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及具有行政执法权利的机关股室,确保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6. 有效推动案件评查工作。在2022年案件评查工作中,案件评查专家组对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评查,指出问题后,含2022年度案件卷宗已全部整改到位。
7. 办理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年内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3件,办结率及满意率为100%。协办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5件,均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按时提交我局协办意见。
8. 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年内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对腾冲市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次,我局副局长及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参加检查,针对检查组提出逇问题,我局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清单式逐一解决,目前,所涉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基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须进一步加强。
(二)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水平有待提升。在2022年案件评查工作中,专家组对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评查,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卷宗制作水平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有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年中,重点研究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中,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工作,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员干部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迎难而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破解难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努力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更高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文书制作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各股室(中心)行政执法人员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避免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反馈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法治腾冲为目标,全面审视工作成效,补齐工作短板,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