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18-021201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2 10:5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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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腾冲市司法局部门(单位)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工作,是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管理的专门工作部门。主要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在腾冲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局是全额拨款的单位,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强化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大调解”,着力推进“平安腾冲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弘扬法治文化,加大普法力度,综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司法局部门(单位)财政总收入6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4.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3.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3.21万元(本级财力613.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21万元,项目支出71.78万元。
(一)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490.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公用经费支出;普法宣传11.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普法工作;律师公证管理1.1万元,主要用于律师公证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司法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及其他司法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当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99.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工资157.94万元,津贴补贴214.3万元,奖金1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3万元,基本支出72.53万元,其中: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护费0.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中的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675.73万元,预算支出675.73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644.99万元,预算支出644.99万元,减少30.7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单位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13.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 0 次,出国(境) 0 人。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 万元。其中: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运行维护费 8.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规定的实施。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业务往来单位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规定的实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72.53万元,较上年减15.93万元,同比减18%,增减的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