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0-0624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10: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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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0000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我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10、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抓好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
12、承担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讯警报工程工作,维护管理好人防设施。
14、承担腾冲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5、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6、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市容、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工作。
17、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项目,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独立核算行政机构1个。根据《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腾政办发〔2019〕23号)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腾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腾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1个机构,所属12个事业单位,具体为: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加挂“两污”办公室)、腾冲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所、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管理所、腾冲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中心)、腾冲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腾冲市茶花基地管理所、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腾冲市建筑设计室、腾冲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腾冲市第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动能,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发展组团,建设美丽腾冲”的思路推进城市建设。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5亿元,同比增45.6%。完成光华西路改造提升,加快推进西山坝8条道路、西山坝至边合区连接线道路、曲石滨江路建设项目,城市路网结构不断完善,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提高。以“增绿添景”为主题,启动8条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实施光明、金塘、南诏古城遗址等5个城市公园建设,启动绮罗湖、徐霞客、马尔山、西源、迎宾、银栗湖等6个城市公园前期工作,在大盈江沿线建成十里荷花、十里樱花等郊野公园,公园城市的雏形基本形成。坚持“系统规划,因地适宜,建设一片点亮一片”的思路,完成文星路、东方路、华严路等4条道路亮化提升工程,启动美丽县城西山坝路网等13条道路及东湖公园亮化提质工程。高质量完成国家住建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现场考查迎检工作,获得专家好评意见。2019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可达39.88%。二是两污及公厕建设有序推进。开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评审,预计今年底开工;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前期可研评审;完成绮罗环村沟截污干管工程;开工新建城市公厕5座、改建3座。2019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7.6%,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2%;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6.4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100%;乡镇镇区均已建成2座以上水冲式公厕,覆盖率达100%。三是住房保障工作全力推进。申报并获得腾冲市中心城区大竹园片区棚改项目2019年棚改专项债5.6亿元。2019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开工700套,现已完成430套,预计年底可完成年度任务。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1203户危房“清零”及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3157户危房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彻查彻改薄弱环节,全力提升危房改造质量。四是重点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成立了建筑业协会,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建筑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了建筑业持续发展。2019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20.88亿元,同比增10%。升级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成立了房地产协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工作管理,有效推动了全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2019年,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8万平方米,同比增20%;房地产从业人员0.45万人,同比增23.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07亿元,同比增35.5%。五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加大监管覆盖面和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腾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另一方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考核,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再一方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密施工组织,严格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82人。在职实有10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5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669.5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51.13万元,增幅94.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3.18万元,增幅46.05%,上年结转366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95万元,增幅224.86%,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中央、省、市及县级对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增加了预算安排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15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1.67万元,上年结转3669.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1.67万元(本级财力3437.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4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51.13万元,增幅94.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3.18万元,增幅46.05%,上年结转366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95万元,增幅224.86%,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中央、省、市及县级对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增加了预算安排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151.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8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03万元,项目支出2840.6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53.13万元,增幅94.17%,其中基本支出164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3.13万元,减幅39.49%;项目支出284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6.64万元,增幅214.23%;上年结转资金366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95万元,增幅224.8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绿化管护人员管理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应人员工资列支途径改为从项目支出列支;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城市路灯绿化管护人员管理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应人员工资列支途径改为从项目支出列支;上年结转增加原因是由于2019年中央、省、市及县级对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乡村建设、城乡规划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2019年末追加了预算安排拨入项目资金,而部分项目资金由于项目的进度问题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导致项目资金结转。
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164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0%;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基本支出变动原因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预算数153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3.90万元,减幅26.21%,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绿化管护人员管理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列支途径改为从项目支出列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8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0万元,增幅28.54%,主要原因是由于城乡规划局及风景名胜园林局划出,人员减少16人相公务费预算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7万元,比上年减少0.59万元,减幅2.65%,主要原因是“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查刑满人员享受补助人员去世,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2840.6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2840.64万元。
项目支出变动原因:与上年对比增加1936.64万元,增幅214.23%,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路灯绿化管护人员管理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应人员工资列支途径改为从项目支出列支增加预算1086.64万元;
2、增加城市路灯电费预算150万元;
3、增加污水处理费用项目资金70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366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95万元,增幅224.86%。上年结转增加原因是由于2019年中央、省、市及县级对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乡村建设、城乡规划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2019年末追加了预算安排拨入项目资金,而部分项目资金由于项目的进度问题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导致项目资金结转:具体为棚户区改造方面中央预算安排4806万元,省级安排250万元,县级56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中央安排902万元;城乡规划方面:省级安排5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方面:省级安排:156万元,县级安排8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省级安排259.5万元,县级安排5400.2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县级安排5962.4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
人民防空50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地下设施及人防指挥所建设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9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水体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劳务费支出;
行政运行461.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1.6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中的城市绿化路灯管护、路灯电费、城市路灯绿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49.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及城乡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41.03万元,项目支出6510.15万元。
1、基本支出1641.03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531.0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8.27万元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万元。具体如下:
30101基本工资413.89万元,30102津贴补贴322.79万元,30103奖金145.49万元,30107绩效工资375.1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66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9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66万元,30112其它社会保险缴费5.46万元;30201办公费23.65万元, 30206电费1.27万元,30207邮电费6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6万元,30228工会经费17.6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3023901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6.64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1.33万元,303301离休费11.92万元,303305生活补助9.75万元。
2、项目支出2840.64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586.6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万元,310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具体如下: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6.64万元,30201办公费132万元,30202印刷费4万元, 30206电费401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05万元,30211差旅费6万元,30213维修(护)费60万元,30226劳务费846万元,31005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9个,采购预算资金522.8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0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54.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6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了预算调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175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其中:重点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175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2020年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88.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10.64万元,同比减10.75%,占基本支出的5.37%,主要是原城乡规划局及园林局划出,相关人员调出12人,导致预算机关支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