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0-0624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11:2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保山市委的决策部署及腾冲市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保山市委、腾冲市委的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腾冲、法治腾冲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人民战争、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市法学会。
11、完成省委政法委、保山市委政法委和腾冲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中共腾冲市委政法委员会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市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腾冲市公安局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腾冲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督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维稳指导股、禁毒指导协调股、反邪教协调股、边境工作指导协调股、新闻宣传与信息化股。行政编制14 名,其中设书记1 名,由市委领导兼任。科级领导职数6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 名:常务副书记1 名,负责综治工作的副书记1 名,负责维稳工作的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 名:副书记2 名,政治处主任1 名。股所
级领导职数8 名,其中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 名。
根据腾办发【2019】40号文件,2019年机构改革,腾冲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腾冲市政法委,并入人员7人。
2018年末实有人员17人
2019年增加人员:10人(并入人员7人。工作变动调入人员3人)
2019年减少人员:4人。其中:退休1人,调出3人。
2019年末增加6人,实有人员2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贯彻、强落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底线思维,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实现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不断加强风险防控意识。以做好“两节”“两会”安全为重点,狠抓各项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重点时段、敏感时节的安保维稳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了“金鼎融资”等非法集资案受损人员集体上访事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从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稳定隐患、影响边境安全的不安定因数、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隐患、重点信访隐患、可能引发极端、暴力恐怖案事件的风险隐患、重点消防隐患、重点交通隐患、可能引发案件的重点矛盾纠纷等八个方面进行重点摸排。全市摸排上报情况156件,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包保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减少越级上访、群体性信访和个人极端信访案事件发生,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是打好安边反恐维稳主动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四线三网”建设,筑牢安边反恐、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防线。强化反恐斗争:以推动落实《反恐法》为龙头,加强组织领导、情报收集、基础摸排、应急处置、涉恐重点人员管控和中缅警务合作,提高反恐实战能力,切实将暴恐隐患挡在国门之外。一年来,开展反恐、防恐宣传85场次,专题学习58次,受教育群众20万余人。跟踪管控51批94人次涉疆关注人员,涉藏人员7人,关注核查重点国家人员213人次,采集录入各类人员动态管理信息880条。获取涉缅、涉边、涉恐、非法出境务工等重要情报信息95条,搜集涉恐方面的情报25份,开展研判会商10次,制作专项调查报告15份,核查处置各类涉恐类预警78条(住店预警27条27人、进出港预警37条37人、民航订票预警26条34人)。采集管理在腾境外非政府组织13个。搜集境内外情报131份,信息186份, 上报各类调查核查报告196份。搜集涉恐方面的情报25份,开展研判会商4次,制作全市不安定因素分析研判13期,全市矛盾纠纷排查综合分析10期,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综合分析10期,涉恐信息分析13期。
三是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战。全市政法机关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切实增强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对全市范围的邪教人员进行新一轮的“地毯式”排查,进一步查清底数和情况,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反邪教工作。通过排查,我市现有邪教在册人员57人。
四是打好边境综合治理战。制定下发《腾冲市边境综合治理方案》(腾发〔2019〕14号)。抓实以“政治安边”为根本,以“体系控边”为关键,以“依法治边”为前提,以“富民兴边”为方向的“四边”工程,全面提升边境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市乡村组户“五级责任”,统筹公安、边防、乡镇资源,推进边境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边境重点整治,加强筑牢边境维稳防线。物理隔断边境便道13条;建成抵边警务室38个(其中,一类11个、二类27个)、封控执勤点3个;整合护边员、综治维稳员等专职护边队伍178人,护林员、保安等兼职护边队伍1400人;圆满完成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一期工程建设,勘点布建电子信息采集95套、卡口71套、动态人像采集67套、监控摄像头35套、高倍高清监控3套、PDT基站4台,在边境安装视频监控及WIFI探针10套;二期工程350个建设点位复勘已经完成,待办理相关建设手续。4月23日至5月22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共办理案件713起,打处1093人,遣送缅籍人员229人,收缴枪支9支,钢珠弹200颗,缴获毒品147.67克、制毒物品56.47吨,查获初烤烟叶638.44吨、卷烟8115.6条、玉米36.7吨、玉石毛料9.24吨,收缴柴油2636.2升。9月13日至20日,开展腾冲公安机关境外“三非”人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清查雇佣涉外用工企业312家,清查雇佣涉外用工个体 91家;清查缅籍务工人员1584人;清查出租房1157家,签订告知书984份,开展劝返工作1064人。查处非法居留51起51人,其中行政拘留27人,拘留审查24人;查处非法入境3起4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拘留审查2人;查处违法雇佣外国人3起3人,罚款22000元。
2、抓部署、严惩处,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打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边境管控、脱贫攻坚、平安创建、基层党建、专项整治、大数据应用相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主题活动,10月21号,腾冲召开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全市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团伙4个,共抓获涉案人员123人,破获刑事案件122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件52人;一审判决5件52人,二审判决4件34人。
二是抓实禁毒人民战争。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禁毒部门关于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建设要求,结合“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高位推动禁毒工作。强化堵源截流工作,开展好专案侦查。开展“净边”缉毒突击攻坚战和“鹰眼2号”扫毒专项行动,截止10月30日,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2人,缴获毒品305.67千克。进一步完善腾冲市戒毒康复中心收戒条件,坚持日常收戒和集中收戒、强制戒毒与社区戒毒相结合,应收尽收、全员收戒。对吸毒贫困人员的加强监督管理、救助帮扶和精准脱贫工作,解决吸毒人员精准脱贫“最后一公里”的问题。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从全市禁毒工作的统筹协调、经费保障、打击违法犯罪、吸毒人员管控、公职人员涉毒、社会治理效果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询问,并当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三是加大命案防控力度。紧紧围绕云南省《命案侦防十条措施》和保山市命案防控八项机制,立足源头、着眼变量、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坚持系统治理,筑牢贯彻落实责任网;坚持源头治理,筑牢矛盾化解过滤网;坚持专项治理,筑牢重点人员管控网;坚持综合治理,筑牢治安防控体系网;坚持依法治理,筑牢标本兼治基础网”的举措,着力完善命案防控体系,创新完善家庭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排查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是命案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排查上门女婿3620人,并将64名第一、二层次重点关注上门女婿全部纳入管控,排查管控命案防控重点人员91人,年内共立命案4起,同比立案下降55.6%,破4起,破案率100%。9月9日,保山市命案防控工作现场会在腾冲召开,对腾冲在命案防控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命案防控的经验亮点做法在保山市进行推广。
四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健全侦查打击体系建设,整合情指、技侦、网安及其他警种资源,完善资源整合应用、警种联动、多轨联控、同步上案机制,提升合成作战和攻坚克难能力。一年来,共立刑事案件1903起、破630起,打处664人,追赃价值240余万元。受理治安行政案件4069起,查处3924起4383人。强化专项打击整治,着力解决枪爆、黄赌、盗抢骗、“食药环”、走私等治安热点问题,破获大批案件,抓获大批嫌疑人,收缴大批涉案财物。一年来,查获枪爆刑事案件30起30人(其中非法持有枪支案28起28人,非法储存爆炸物案2起2人),查获涉案枪支35支,炸药50.818公斤,雷管97枚,黑火药1197.4克;查处涉枪行政案件5起5人,行政处罚5人,查获涉案气枪5支。共收缴流散社会面的各类非法枪支479支、各类子弹51470发,炸药18663.42公斤,雷管90282发,黑火药1.2公斤,导火索215米,废旧炮弹炸弹27发、手榴弹20枚、管制刀具149把,安全销毁,不留隐患。破获涉黄刑事案件16起33人;破获涉赌刑事案件18起64人;破获涉“食药环”领域刑事案件7起11人;破获走私活体牛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查扣从缅甸走私入境的活体牛500余头;查处涉黄行政案件171起、行政处罚违法人员348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376起、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234人;查处涉“食药环”领域行政案件2起、行政处罚违法人员2人。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犯罪,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4起,破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涉案金额891万元,挽回损失428.805万元。四是深入推进旅游市场整治。以“一部手机游云南”推广运用为抓手,全警参与,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旅游监管执法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旅游信息化监管水平。一年来,开展联合检查268家次,配合文旅局下发旅游卖场《整治告知书》10份,关闭定点卖场6家次,签订旅行社、导游《规范经营承诺书》626份,处罚旅行社4家、查处黑导游6人;配合市场监管局查处售假商户3户;移交市场监管局商业贿赂案1件,涉案金额679517元。配合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理旅游车辆3起。受理涉旅刑事案件46起,行政案件83起,调解涉旅纠纷233起。
3、抓重点、补短板,切实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健全完善“以医代管”制度,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10月底对全市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及时录入相关管理系统并实施管理,加强救助救治,全力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逐步规范,18个乡镇全部实行了指纹打卡制度,信息定位监管成效初显。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体系,在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在4个社区及1个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维权联系点,在2个乡镇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不断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抓好综治中心建设。围绕平安建设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联网应用为关键,进一步推进我市市、乡(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根据保山市委政法委安排,腾冲综治中心暂时选址在纪工委三楼,现基础设施安装完毕,选择滇滩镇、曲石镇为乡镇综治中心示范点,各选择两个村为试点与乡镇联通,现综治中心基础设施也安装完毕,等待下一步联网接通。
三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健全完善,使人民调解深入城乡、深入人心。全市人民调解网络覆盖全市各个乡村,共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42个,调解人员1434人。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本土化”,全面推行大调解“四二一”工作法。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市、乡、村、组四级联动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力军的作用,在继续抓好“大排查、大调解”集中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27件,调解成功1326件。
四是抓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工作。突出高位推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及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突出网格宣传,组织111家网格单位深入到各网格区开展入户宣传,上半年发放安全感满意度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资料44万份;突出校园宣传,组织各中小学校抓好“五个一”专项活动,即一次校会、一次主题班会、一封公开信、一期黑板报、一次作文竞赛,通过小手牵大手辐射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突出媒体宣传,在腾冲市广播电视台、腾冲报社等市内新闻媒体开展专题专栏,联合三大运营商发送主题短信,发动腾冲的商业新媒体以及各乡镇、各部门的微博微信,积极转发相关动态,切实形成“微矩阵”宣传格局;突出氛围营造,灵活应用横幅、标语、墙报、展板、LED屏、宣传画等宣传形式,采取专场文艺表演、节日文艺表演等文艺宣传形式,形成立体式宣传格局,切实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今年上半年我市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全省综合排名13位,
4、抓改革、谋创新,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部门挂钩服务基层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以学习贯彻宪法为龙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以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促进改革为目标,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以服务民生促和谐为主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截止10月30日,共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25场次,受教育人数74000余人,市普法办编制并印发普法读本23000册,发放宣传雨伞350把,扇子1800把,购物袋2500个,散发《宪法》小红本900余册,散发《宪法知识问与答》等宣传材料7种,共计55200余份,解答咨询180人次。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化。完善基层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20个村(社区)工作点覆盖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初步建成。深入推进“千人进百村帮千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加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驻村帮扶力度,实现我市69个贫困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100%目标。全市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公示“96128”热线服务号码,通过集中接听、登记分流、跟踪监督、结案回访等系列措施,为社会公众提供“一键式”法律服务基本实现,使群众能够足不出户的获取法律服务。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政法领域机制改革,政法委与原610办合并,健全机构设置、完善职能职责。检察院在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统管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院内设机构按“5+1+2”模式进行设置,将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设置为8个部,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进一步深化公安警务“警区制”改革,围绕“多元化解决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三项任务,全面展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
5、抓贯彻、强落实,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一是突出思想建设。教育广大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特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政法部门和乡镇,对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乡镇综治专干配备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走访,摸清全市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和乡镇综治专干配备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明确抓好学习贯彻的相关要求,确保《条例》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
二是严明纪律作风。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管,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每名干警抓起,制定下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中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从严治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 “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铁腕治警,确保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贯彻执行不走样,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55.25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610办公室并入人员经费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6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2.39万元,上年结转89.7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39万元(本级财力962.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55.25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610办公室并入人员经费增加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2.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 96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39万元,项目支出464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对比增加310.92万元,增幅48%,其中:基本支出498.39万元,比上年333.47万元对比增加164.92万元,增幅49%,项目支出464万元,与上年318万元对比增加146万元,增幅45.91%。上年结转项目经费89.74万元,与上年14万元对比增加75.74万元,增幅541%。
主要原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市610办划入我单位,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军转干人员安置增加1人,调入人员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498.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5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基本支出变动原因如下:
1.工资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448.1万元,与上年281.07万元对比增加167.03万元,增幅59%,主要原因: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市610办划入我单位,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军转干人员安置增加1人,调入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50.29万元,与上年52.39万元对比减少2.1万元,减幅4%,主要原因: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原纳入政法委、市610办人员部分人员退休,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工会费等调出。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554万元,其中:本年本级财力安排464万元,本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变动原因:本级财力安排2020年预算数464万元,比2019年下达数318万元增加146万元,增幅46%,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安排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4万元,比去年同期68万元增加136万元增幅200%,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综治维稳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办公经费支出。
2.司法救助工作经费增加了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司法救助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90万元,与上年14万元对比增加76万元,增幅542% ,具体为保山市级禁毒专项经费33万元,大要案办案补助经费10万元,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经费2万元,保山市级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5万元,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尚未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进度拨付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3101款426.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其他党委(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99款20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款1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款25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离退休2080505款38.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款2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承担的医疗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1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承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98.39万元,项目支出464万元)。
基本工资9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4万元)
津贴补贴16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8万元)
奖金9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保险缴费3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
办公费1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万元,项目支出139.4万元)
印刷费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水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邮电费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7.7万元)
差旅费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维修(护)费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47.1万元)
培训费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
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劳务费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工会经费1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万元)
其他交通费2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生活补助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2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9个,采购预算资金94.5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97%,增加的主要方面是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腾办发【2019】40号文件,2019年机构改革,腾冲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腾冲市政法委,由于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职责的增加,对上工作衔接及相关工作量检查等接待增加导致预算增加97%;二是扫黑办和禁毒办实体化运作,工作职能职责范围扩大,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增加35%,三是边防办划入政法委管理等等这些因素增加了上级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导致费用支出增加。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变化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80%,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0次,共计接待1350人次。
增加的原因一是机构改革610办公室并入,二是扫黑办和禁毒办实体化运作,三是边防办划入政法委管理等等这些因素增加了上级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导致费用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25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19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变化原因:本单位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46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46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因部门项目经费敏感,故2020年腾冲市政法委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不宜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28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增加一是机构改革610办公室并入,二是扫黑办和禁毒办实体化运作,三是边防办划入政法委管理等等这些因素导致费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腾冲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