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60309-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1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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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4)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5)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医院建设规划和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6)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市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8)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市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9)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10)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1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2)对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13)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14)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15)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16)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8)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19)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0)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21)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22)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23)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24)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5)实施生殖健康计划,开展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26)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27)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28)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力,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缺生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防艾、咨询。
(29)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进行检查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实施市城评比申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医政医管科教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疾控与防治艾滋病股、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爱卫办、医改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健康腾冲建设。纵深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优化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力争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健康腾冲”行动,认真做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二是全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卫生所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监测报告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特色村卫生室建设,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康养融合发展。
三是全力提升公卫服务能力。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加强综合干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防控。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完善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落实好为民服务实事。
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心电中心、检验中心建设,实现医共体内检验结果互认;完善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建设,健全统一采购制度,持续完善市乡村用药目录,建立短缺药品统一调配、处方自由流动机制,扩大基层慢性病、常见病药品种类;推进消毒供应中心、影像中心建设。持续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加强中医联盟建设,发挥县级医院带动和派驻专家帮扶作用,帮扶基层加强特色科室建设,着力提升县域服务能力。深化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薪酬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人事、财务统一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五是促进全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倡导积极婚育观,落实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好健康云南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巩固家庭养老育幼基础地位,进一步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落实早孕关爱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人口素质。
七是抓好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查找整改安全隐患。认真梳理并及时处理信访工作隐患。高度重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94,533.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03,065.2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991,468.2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5,102.36元,同比增长22.18%,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63,603.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10.2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1.00%;2100101款行政运行收入6,473,059.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9,107.9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7.00%;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收入330,002.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997.3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6.00%;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收入342,044.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503.9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0.56%;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8,456.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3.4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3.00%;2101704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8.57.00%;21099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收入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0.00%;2080801款死亡抚恤收入39,80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8.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00%。非财政拨款收入:2026年非财政拨款收入5,991,468.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931.3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03,065.23元,其中:本年收入8,303,065.2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3,065.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60,533.72元,同比增长47.15%,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如下: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63,603.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10.2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1.00%;2100101款行政运行收入6,473,059.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9,107.9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7.00%;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收入330,002.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997.3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6.00%;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收入342,044.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503.9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0.56%;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296,094.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097.3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4.00%;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8,456.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3.4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3.00%;2101704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8.57.00%;21099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收入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0.00%;2080801款死亡抚恤收入39,80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8.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94,533.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03,065.23元,其中:基本支出7,484,258.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2,483.02元,同比增长67.00%,主要原因分析: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603.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10.2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1.00%;210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6,074,059.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8,507.9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7.03%;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6,094.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503.9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1.00%;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6,094.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097.3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4.00%;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56.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3.4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3.00%。项目支出818,806.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1,949.30元,同比下降28.84%,主要原因分析: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39,80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8.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00%;210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39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4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8.30%;2101704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8.57.00%;21099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0.00%;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0,002.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997.3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3.99%;。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603.2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款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9,804.00元,主要用于死亡遗嘱补助支出。
2100101款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473,059.6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退休人员的慰问和补助、行政运行办公支出、工会经费支出。
2100799款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0,002.70元,主要用于农村独生子女教育奖学专项资金支出、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补助资金支出、特殊家庭失独慰问关怀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2,044.6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6,094.3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56.64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支出。
2101704款中医药事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500.00元,下降14.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近年来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51人次。
无变化原因:单位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源头上把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500.00元,下降19.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500.00元,下降19.1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制度,从源头上把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其中重点项目13个,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一: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2026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顺利通过评审验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每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30%的卫生院中医馆建成中医康复科;95%的村卫生所能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20%的村卫生所建成示范中医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人次达35%以上。
(二)重点项目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美丽腾冲建设奠定良好基础;组织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和省级卫生村镇创建(巩固)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清除病媒孳生地。通过不同形式营造良好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全民参与社会健康管理的爱国卫生运动新格局;牵头做好“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我市“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重点场所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21〕16号,认真做好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指导等工作。
(三)重点项目三: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及《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均要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2026年是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复审年,按照评审标准须有专业机构进行防制工作,为做好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复审工作,特聘用第三方公司在建城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费用为13万元(未支付)。根据《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需牵头做好“除四害”专项行动,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并能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新一轮复审,2026年需继续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和防制质量。
(四)重点项目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0〕30号)《关于建立腾冲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腾卫健联发〔2020〕4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腾政办发(2021)2号要求,到2026年,全市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五)重点项目五: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医共体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有效共享、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巩固在75%以上,县域内医保患者住院人次占比达90%以上。
(六)重点项目六:农村独生子女教育奖学专项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5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04〕165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工作“放管服”改革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办家庭发〔2018〕3号),对应享受教育奖学金的人员(1.奖励对象: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2.资格认定标准(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①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非复读生);②独生子女当年考取并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和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七)重点项目七:职业病防治工作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巩固和拓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加强源头管控,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培训等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申报率、“三同时”实施率、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和培训率。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以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为重点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不断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打造企业职业健康文化,实现企业建设与职工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传播职业健康理念,践行健康工作方式,提高职工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实施内容:1.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会议,使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2.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使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95%以上;3.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法律意识,将“健康企业”“健康达人”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健康腾冲建设的重要内容。
(八)重点项目八: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40,002.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工作“放管服”改革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办家庭发〔2018〕3号),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国家和省级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按规定予以保障。对应享受失独抚慰金政策的人员(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九)重点项目九: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60,000.20元,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计划生育系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28号)要求,保险于卫健局为单位,于2011年上半年统一向中国人寿腾冲县支公司投保《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100.00元,由县财政承担。(计生宣传员228人,每人每年100.00元;独生子女、双女户投保户数,每户每年10元)。
(十)重点项目十:财政代管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5,991,468.24元,项目绩效目标:财政代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互联网”建设项目支出。
(十一)重点项目十一:2026年遗嘱补助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9,804.00元,项目绩效目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嘱困难补助的通知,按遗属户口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遗属户口分农业户口按人员类型分:一般遗属因公死亡遗属626.00元每月、一般遗属因非公死亡遗属542.00元每月,孤儿或无子女老人类遗属非因公死亡遗属626.00元每月;非农业户口按按人员类型分:一般遗属因公死亡遗属871.00元每月、一般遗属因非公死亡遗属1,005.00元每月,孤儿或无子女老人类遗属非因公死亡遗属777.00元每月,以确保项目质量,为了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十二)重点项目十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年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并完成示范区建设动态系统资料报送。
(十三)重点项目十三:信创设备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69,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持续推进行政管理工作,日常办公设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4,91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699.2元,同比增长61.37%,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厉行节约制度,例如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用差旅费、等支出下降。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02,000.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99.80元,同比下降13.0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委托业务费232,200.00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补助项目160,000.00元,用于独生子女、双女户投保资金;国家卫生城市巩固项目资金20,000.00元,用于组织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和省级卫生村镇创建(巩固)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清除病媒孳生地;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经费52,200.00元,用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2026年委托业务费主要是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补助项目160,000.20元,用于独生子女、双女户投保资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42,000.00元,用于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年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并完成示范区建设动态系统资料报送。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9,394,256.36元,其中,流动资产6,360,846.82元,固定资产3,003,543.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133.5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2,161.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1,91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