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30-7/20260311-0001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11 09:15: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实施,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和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和服务涉林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1.负责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腾冲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和产业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核查中心、腾冲市国有林场管理站、腾冲市生态修复站、腾冲市森林资源管理站、腾冲市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中心、腾冲市地热火山风景自然公园管理中心、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腾冲市整顶木材检查站、腾冲市中和木材检查站、腾冲市侍郎坝木材检查站、腾冲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到2026年末,全市林地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森林质量有所提高,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林草产业总产值达136.08亿元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维持在74.72%以上,森林蓄积维持在6063万立方米以上。

1.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为打好“十五五”开局战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2.进一步加强资源保护。一是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不断创新“林长+”模式,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二是全面落实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三是严守生态红线,依法全面加强林地管理,坚决杜绝林地流失,严把审核审批关,全面落实占一补一。四是持续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五是严格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和林木受灾率均控制在0.9‰以内。六是强化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升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七是进一步加强草原修复保护,做好腾冲草品种区域试验工作。八是全面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保护氛围。九是有序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3.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一是继续抓好种苗管理,切实提升种苗质量。推进特色乡土苗木产业发展,推进种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抓好种苗档案管理。二是有序推进营造林项目实施,系统修复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进一步发展林草产业。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实施林药、林菌、林果、林花、林下种植(养殖)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积极引进企业和社会资金。二是持续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建设1000亩秃杉人工林大径材和提升固碳能力示范林,完成秃杉等主要乡土树种碳计量参数调查采集,林分生长模型研究。做好3.3万亩造林碳汇开发后续工作,完成项目审核及减排量核查、登记及阶段性固碳量监测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着力培育良种壮苗、提升加工能力、壮大市场主体,探索林旅融合新思路,将油茶融入全市各项文旅活动,延伸发展以油茶文化为主题的观光、体验、休闲等产业。四是加强对涉林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指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林农收入增加。五是加大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开发力度,丰富和提升腾冲旅游业态。

5.进一步抓实涉林要素保障。持续强化向上级林草部门的汇报协调力度,争取上级对腾冲项目涉林审批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和倾斜。持续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保障全市各类重点项目涉林要素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6人。在职实有1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4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957,145.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932,145.7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5,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08,979.88元,同比增加4.91%,主要原因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283,979.88元,为在职实有人数同比增加6人;二是其他收入增加25,000.00元,为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932,145.75元,其中:本年收入27,932,145.7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932,145.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83,979.88元,同比增加4.82%,主要是在职职工人员同比增加6人以及社会保障缴费、单位医疗缴费、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957,145.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932,145.75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3,185.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2,827.88元,同比增加8.56%,主要是在职职工人员同比增加6人以及社会保障缴费、单位医疗缴费、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198,9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8,848.00元,同比减少8.91%,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全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1,377.1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8,760.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8,334.9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23,547.3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05,092.4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238.8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工伤保险;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0,986,795.03元,主要用于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工资公务费;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600,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造林以及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9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风景名胜区、火山地质公园、湿地资源核查、监测、林地保护、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支出;

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12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生物生态安全执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执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各类保护地,古树名木保护及损害赔偿等工作方面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方面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7,500.00元,较上年减少311,500.00元,下降39.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的原因是近几年来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545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7,500.00元,较上年减少311,500.00元,下降42.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275,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500.00元,较上年减少36,500.00元,下降7.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去年处置车辆1辆,本年预算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共申报项目1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其中重点项目3个,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一: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2026年计划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0.3万亩,每亩应补助标准250.00元。通过此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区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项目二:腾冲市2026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为腾冲市2026需完成义务植树77万株,2026年计划完成机关义务植树样板林建设100亩;

(三)重点项目三:腾冲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服务费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0,929.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1.32元,同比增加1.68%,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实有人数同比增加6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规划编制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39,473,598.3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98,621.68元,固定资产19,050,060.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000,000.00元,无形资产21,003.27元,政府储备物资1,903,912.5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90,381.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10,094.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8,16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3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附件: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