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04_A/2018-101201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12 1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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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232701000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等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适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林区治安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加强对下设派出所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
4.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5.抓好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对所属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一年来,腾冲市森林公安局充分利用财政拨给的业务经费以及林业局补助资金等,购置了一批办案业务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改善了办案场所的办公条件,将猴桥派出所打造成基层正规化建设标范单位;完成了我局党建文化宣传长廊建设,并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腾冲市森林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634,52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4,529.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4,275,730.32元,增长67.24%,主要原因为:
1.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曲石稽查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新增收入3000000元;
2.2017年度林业改革发展森林公安补助资金指标数852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7.2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72700元,增长9.33%;
3.2017年度调整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因素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1203030.3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844,657.97元。其中:基本支出6,082,329.56元,占总支出的77.53%;项目支出1,762,328.41元,占总支出的2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07,039.5元,增长29.93%,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比上年新增支出209158.9元;
2.农林水支出资金,比上年新增支出1597880.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82,329.56元。与上年对比增1,303,530.32元,增长27.28%,主要原因为:
1.2017年保正常运转人员经费资金,比上年新增基本支出1178789.21元;
2.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124741.11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38%,人均144891.8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2% ,人均28888.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2,328.41元。与上年对比增503,509.18元,增长40%,主要原因为:
1.“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9084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4202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森林公安林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62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598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森林公安执法办案补助”项目,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49821.15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24492.1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曲石稽查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比上年减少支出128869.67元(含上年结转结余265494.05元),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4,65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1,807,039.5元,增长29.93%,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58.9元;
2.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880.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0,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资金59075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0资金0元(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0资金0元(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0资金0元(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7,253,90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4046146.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4316元(其中:生活补助支出220800元,奖励资金支出2135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114.6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29380.2元;维修护费支出238190.2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5364元;专用材料费支出70389.75元;工会经费支出133468.36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21000元;水费支出3740.4元;电费支出21111.29元;劳务费支出28470.31元);还有用于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方面的支出1762328.4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394.93元,完成预算的6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030.93元,完成预算的8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364元,完成预算的38.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预测的,而今年实际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又比上支出减少了。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5,284.25元,下降1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795.45元,下降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488.8元,下降38.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注重日常维护保养,减少车辆大修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公务接。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30.93元,占78.87%;公务接待费支出65,364元,占21.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30.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030.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内打击涉林违法犯罚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建设“森林腾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36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3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访指导工作和相关涉林部门、以及多部门开展协作办案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114.6元,与上年对比增124,741.11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为:
(1)维修(护)费资金,新增230960.29元;
(2)办公费资金,减少6380.09元;
(3)公务接待资金,减少41488.8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减少13795.45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减少35910元;
(6)电费支出资金,减少3289.07元;
(7)劳务费支出资金,减少5355.77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资金,129380.2元;
(2)维修护费支出资金,238190.29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65364元;
(4)专用材料费支出资金,70389.75元;
(5)工会经费支出资金,133468.36元;
(6)水费支出资金,3740.4元;
(7)电费支出资金,21111.29元;
(8)劳务费支出资金,28470.31元
(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资金,32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8,327,404.54元,其中,流动资产3,961,417.44元,固定资产14,364,625.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61.6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5,96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47,217.83元,固定资产减少611,032.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22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3,6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15,93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47,670元。主要用于:单位标准化办案设备购置支出215930元;和“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曲石稽查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147670元。
2.本部门不涉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2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