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04_A/2018-1015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15 08: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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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201000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履行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机动车注册登记、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警保卫工作、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申请考试、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等交通管理职责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对于腾冲公安交警来说,是任务繁重、压力巨大的一年,但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公安局长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的目标,以城乡并重为工作思路,把改革创新贯穿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提升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服务群众等能力,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连续奋战,全力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城乡文明交通秩序创建工作,全力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及文明交通形象的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突出源头预防,狠抓路面管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控。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34起,死亡45人,受伤1347人,直接财产损失344.03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31起,上升7.0%;死亡人数减少19人,下降29.7%;受伤人数减少375人,下降21.8%;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35.60万元,下降28.3%。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交通环境。二是突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向科技要警力,进一步加快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步伐。大队以建设“智慧交警”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和交管局“坚持以信息化引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指导思想,积极适应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新趋势,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警务建设。及时扩展和调整大队指挥中心职能,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提升分析研判能力,为领导决策、一线实战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与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了信息会战,2017年大队指挥中心共接收预警信息66573条,反馈有战果的21234条,查获涉嫌盗抢和假牌套牌车辆2起。强化车管信息化建设服务。从业务大厅服务入手,通过布建排队叫号设备、业务柜台一机双屏计算机、评价及辅助设备等组件与六合一车驾管业务系统相关联,提升车管大厅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有序办公,提升服务效能;立足机动车查验实际,自行购买“OBD”、内窥镜等科技设备,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查验水平和查验效果;是努力推广运用“互联网+”模式,引导群众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注册及下载安装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截至2017年10月30日,注册人数人数达125940人,实现交管业务掌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强化城区科技管控投入。在城市主要路口,淘汰落后的单点信号机,更换为 “协调式信号机”,部分路口安装机动车流量检测系统,逐渐实现城市干道“绿波带”控制和区域“协调控制”;淘汰落后的模拟式相机,安装高清摄像机,形成路口有电警、路段有卡口和违停球的全面防控体系。五是逐步扩大后端存储并连通保山市交警支队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存储。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路口的智能化改造,安装协调式信号机7套,安装电子警察26套,安装违停球40套,安装卡口7套。并于2017年7月7日启动5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启用以来,共实施抓拍交通违法行为63905起。全警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保山市局和交警支队要求,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安装了“移动社区警务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保山“警民快采”、“保山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了人人采、采人人、采事事和应采尽采的目的。三是突出基础建设,强化服务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继续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好大队省级示范单位和腾泸、滇滩中队的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不被摘牌;另外,一次性购买9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存储设备配备到各中队,实现了独立办公地点的执勤执法中队均配备有采集站的要求;通过专题调研,结合大队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救援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制定了《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涉案车辆的集中统一管理,解决了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涉案车辆的扣留、拖移、停放等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实行案件一案一审一评及日常抽查、季度考评制度。三是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和抓好案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案件质量过关。三是建立完善执法档案建设。大队将事故档案和违法档案进行分类归档,设置档案室,抽调1名民警承担档案管理员,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12月,腾冲智慧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前期报批手续已完成,拟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腾板交警中队和固东派出所联合办公区选址工作已完成,进入相关手续审批阶段;腾龙交警中队和团田派出所办公区已建设完工,正在进行装修。目前,各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已得到最大、最优、最快的建设,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推动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装备保障得到有力投入。2017年大队共投入83.2万元,购买了警务通、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相机、制服、电脑等警用装备,有力的保障和推动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36人,事业编制人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交通协警160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38615.63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38615.6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482807.57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为:
1、基本增加4957807.57元,工资调整比较大。
2、项目减少47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26210047.79元。其中:基本支出20337715.63元,占总支出的77.60%;项目支出5872332.16元,占总支出的22.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52350.00元,增长2.1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57628.4元,比上年增支出4322187.7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80087.23元,比上年增支出635619.87元;
3、项目支出5872332.16元,比上年支出减少4405457.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37715.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57,807.57元,增加32.2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57628.4元,比上年增支出4322187.7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80,087.23元,比上年增支出635619.87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3%,人均69088.6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11%,人均14262.3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2332.16元。与上年10277789.73元,对比少4405457.57元。主要原因: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0元;
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405457.57元,主要为2017年中央政法补助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交通基础施设施建设经费、交通科技专项经费、上级下达基建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1004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2,350.00元,增长2.15%,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收入增加4957807.57元,工资调整比较大。2、项目支出收入支出减少475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85412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003078.4元,商品服务支出7373621.24元,对家庭和个人的支出498623.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78798.15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9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5927.00元。
其他类无支出发生。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0000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4200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由本级预算+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年初本级预算1000000.00元,中央转移支付420000.00元,合计1420000.00元)。本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支出130000.00 元。
2.2017年支出决算1313169.63元,完成预算的8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5925.63元,完成预算的8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244.00元,完成预算的97.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比上年减少8702.00元,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减少325811.38元,原因:1、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公车改革车辆保有量由原来37辆减少为27辆。
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34513.38元,下降2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5811.38元,下降2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02元,下降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1、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公车改革车辆保有量由原来37辆减少为27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5925.63元,占90.31%;公务接待费支出127244.00元,占9.6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5925.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5925.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警保卫工作、交通事故处理、事故预防等交通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2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2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及友邻部门之间工作学习交流、警务协作及专业指导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0087.23元,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4467.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619.87元,主要原因:1、由于工作的需要,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374165.99元;2、大队房屋及附属设施失修,墙皮脱落,渗水严重,沟渠堵塞,线路老化,用于维修费用增加253741.35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2209.86元,印刷费6807.60元,咨询费7000.00元,手续费729.10元,水电费93175.97元,邮电费408064.92元,物业管理费12,570.00,办案差旅费108,116.58,日常维修维护费278070.15元,租赁费55800.00元,培训费22750.00元,公务接待127,244.00元,被装购置费420.00元,劳务费93600.00元,委托业务费7,571.00元,工会经费144955.44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98824.36元,其他交通费用7461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1912.26元,办公设备购置374165.9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38541017.62元,其中,流动资产2744336.00元,固定资产24377570.54元,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32694.08元,无形资产3486417.0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787.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91063.85元。(原因为年末将无形资产从固定资产中分类出来)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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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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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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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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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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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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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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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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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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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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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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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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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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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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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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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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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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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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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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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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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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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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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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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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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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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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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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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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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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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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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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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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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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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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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41,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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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4,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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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77,5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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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4,19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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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5,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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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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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7,9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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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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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2,6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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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6,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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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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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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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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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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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66463.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90795.00元,工程采购支出258078.80元,服务采购支出117589.8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66627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91500元,保安服务费购置93600元,日常租赁、维修、软件更新购置、专用材料费等315093.6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