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04_A/2018-101501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15 10:5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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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447501000
腾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腾办发〔2015〕38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的通知》(保政发〔2015〕144号),设立腾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加挂腾冲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4)、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5)、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
(6)、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7)、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加大对基层社扶持力度,盘活基层社闲置资产,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8)、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
(9)、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10)、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级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工作。
(11)、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12)、抓好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供销社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腾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供销社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9,46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9,467.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2,553,569.11元,减少49%,主要原因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减少收入800,000.00元;
2.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减少收入1,675,469.9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79,467.93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467.93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2,553,569.11元,减少49%,主要原因为: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减少支出800,000.00元;
2.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减少支出1,675,469.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9,467.93元。与上年对比减1,346,430.89元,减少39%,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减少支出1,675,469.9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人均83,771.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人均23,65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800,000.00元,减44%,主要原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减少项目支出8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供销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9,46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553,569.11元,减49%,主要原因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000.00元;
2. 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减少支出1,675,469.9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1,40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04,759.00元,办公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30,602.13元,离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0,147.6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900.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1,0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05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7,8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771.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0.00元。
6.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供销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490.00元,支出决算为100,121.67元,完成预算的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055.67元,完成预算的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66.00元,完成预算的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年初预算32,940.00元,由于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开展需经常到公司、基社指导工作,车辆油费、修理费增加,超预算支出60,115.67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本单位办公费不足,年初预算的70,000.00元公务接待费为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定额提取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接待费7,066.00元,其余资金用于支付办公费;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0,568.48元,增长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466.48元,增长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98.00元,下降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同比新增汽车修理费(车辆老旧,达到报废,修理费增大),超上年支出44,466.4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055.67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7,066.00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055.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055.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供销社党委、理事会日常工作、供销综合改革及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供销社到我市供销社调研、指导、参观腾冲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的改革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接待共7批次14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供销社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502.13元,与上年对比增57,009.77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为:
(1)其他交通费用,新增46,650.00元;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21,686.05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2,640.72元;
(2)水费1,499.30元;
(3)电费5,068.53元;
(4)邮电费30,483.07元;
(5)差旅费12,310.00元;
(6)会议费4,180.00元;
(7)培训费600.00元;
(8)公务接待费4,966.00元;
(9)劳务费540.00元;
(10)工会经费15,069.84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50.67元;
(12)其他交通费用88,800.00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794.00元;
(14)设备购置5,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供销社部门资产总额213,533.88元,其中,流动资产5,550.00元,固定资产204517.2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00.00元,(减)累计摊销1,733.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1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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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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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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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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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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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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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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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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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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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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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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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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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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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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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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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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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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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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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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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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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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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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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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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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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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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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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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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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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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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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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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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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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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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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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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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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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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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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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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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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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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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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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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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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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供销社2017年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9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9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4,6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供销社部门主要的重点支出项目为腾冲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
通过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的补助,使我市合作社无论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还是在内部管理方面的取得了很多的进步,通过市级示范社补助更好的提升了我市合作社的规范程度,从而带动更多的合作社很规范的发展。厂房建设、技术改造设备购置从很多程度上缓解了合作社资金短缺的困难,使合作社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的补助,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不断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该项目实施以来,受到了全市合作社以及广大合作社社员的一致好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4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