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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19-081602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16 17: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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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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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职能是:(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负责全市城市村庄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4)承担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6)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7)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体系的责任;(8)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0)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着管理。(11)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工作;(12)承担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腾冲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于5月份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了网上公示程序,已报请省规委会列入审议议程。“多规合一”工作加快推进,完成了图斑对比工作,正在搭建信息平台。启动北海湿地及马站、曲石、西山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和顺园中园和万亩荷塘项目概念规划方案和运营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曲石银栗湖公园、滇西抗战公园、南诏古城遗址公园等项目规划初稿。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腾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腾冲市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召开规委会5次,审议项目30个。出台了《关于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依法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将逐步消除农村无序建设现象,2018年末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预计可达50%以上。通过努力,省级城市规划示范试点、全国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工作得到深入推进。全市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健全,城市空间不断优化。预计2018年城镇面积71.36平方千米,城市建成区面积27.98平方千米,城镇化率46%。 

二是城乡建设有序推进。全年预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5亿元,机场公路城市段、腾梁路和顺至毛家营、保山东山森林公园“园中园”腾冲园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东湖扩建、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老城更新4条道路提质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启动西山坝至边合区连接线、西山坝环城路等8条道路、曲石酒店群主干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其中:保山东山森林公园“园中园”腾冲园项目以其合理的布局、优美的景观,在五县(市、区)项目中具有示范作用;东湖建设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0%,计划2019年春节建成开放;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大盈江河道治理郊野段绿化、下河村湿地园建工程基本完工,万亩田园通行系统及绿道工程首期示范段完成彩色透水混凝土面施工,城市绿道系统初具规模;西山坝至边合区连接线项目完成可研评审,正在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6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1个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其中:传统村落申请到中央补助资金约1.9亿元,实施了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完善等项目。完成和顺水碓社区、固东江东银杏村、中和新歧村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省级规划示范村申请到国开行贷款资金0.42亿元,实施了“一水两污”及道路硬化等项目。2015年、2016年21个示范村项目已全部完工,2017年10个示范村项目正在申请专项贷款资金。 

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取得新进展。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腾冲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设施建设方面,完成除腾越镇以外17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现有垃圾转运站3个、垃圾焚烧炉214座,基本覆盖了全市乡镇镇区和中心村,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为100%、村庄垃圾有效治理率为85%;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加快推进,镇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18个,已覆盖全市所有乡镇镇区,村庄现有氧化塘232个,基本覆盖了所有行政村,镇区、村庄污水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73%;不断加快农村改厕步伐,乡镇镇区新建及改造公厕25座,村庄新建及改造公厕334座,乡镇镇区、行政村水冲公厕覆盖率均达100%。上述指标达腾冲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年度目标要求。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等项目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装配式三格玻璃钢化粪池+资源化利用”的户厕改造模式,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农户3.1万户,覆盖率20.3%。村庄绿化亮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农村面貌得到了全面改善。2018年9月被列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四是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制定出台《腾冲市脱贫攻坚补齐住房短板(4类重点对象)工作方案》,按照房屋主体安全稳固,住房遮风避雨的要求,实施了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100户,解决了约0.8万农村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提前了启动2019年改造工作,起草《腾冲市脱贫攻坚补齐非4类重点对象住房短板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审议。公共租赁住房:全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910套,已分配入住9824套,分配入住率达99.13%,解决了约2.4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累计签约2117户,签约率98.24%,完成2018年上级下达1846套征迁任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仁古街安置房基本建成并于9月20日启动分配安置工作,启动四方块片区、粮食局片区A地块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凤里片区、粮食局BCD地块、全仁古街古建区及现代商业片区建设准备工作,将适时启动建设。全年完成棚改投资7.83亿元。 

五是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印发《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牵头召开了资料收集及业务培训会。目前台账资料收集、技术报告片编辑基本完成,向省住建厅提交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请示文件。实施了华严路、机场道路城市段、腾梁路等一批绿化项目建设,完成保山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万棵大树种植任务(完成种植20050棵)。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20.6万平方米,绿地面积达10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1%,较2017年增0.7个百分点。 

六是重点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建筑业方面,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大力度培养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中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创新及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不断提高全市建筑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了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现有建筑企业20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7家、三级资质企业13家。2018年预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7.17亿元,同比增2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建筑业产值预计完成20亿元,同比增23%,完成保山市住建局下达的指标任务。房地产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振住房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两个市场主体的信心,紧盯项目审批、住房销售、行业监管等重点环节,将政策转化为购房消费需求、转化成房地产投资增量、转化成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新的增长点。通过努力,全市房地产业得到了健康发展,指标增速平稳,状况良好。现有房地产企业55家,预计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66万平方米,同比增34.6%,超2018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指标9.6个百分比;预计完成房地产投资37亿元,同比增79.1%,超2018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指标19.5亿元(行业统计数据:完成商品房备案面积85万平方米,同比增17%,备案金额58亿元,同比增19%。预计库存面积91.83万平方米,消化周期13个月)。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抗震人防工作、定额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7 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033,064.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33,064.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36,700,495.54元,对比减少222,667,430.30元,减少6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收入比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结合项目实施的情况,省、市、县各级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投入55,920,000.00元比2017年264,400,000.00元减少208,4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149,531.25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1,641.59元,占总支出的22.76%;项目支出92,027,889.66元,占总支出的77.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94,335,368.88元对比减少275,185,837.63,减少69%,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2018年支出55,920,000.00元比2017年264,400,000.00元减少208,480,000.00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661,749.65元比2017年34,042,745.96元减少31,380,996.31元;三是人防1号隐蔽工程项目支出因项目已实施完毕2018年比2017年减少支出8,978,971.2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21,641.59元。与上年19,160,946.26元对比增加7,960,695.33元,增4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因人员调资增加3,493,745.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因非税收入增加,税收等成本费用相应增加3,969,912.9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因离休人员调资及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增加支出22,159.00元,因退休人员去世比2017年支出增加支出138,548.00元抚恤费用;因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比2017增加资本性支出336329.9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027,889.66元。与上年375,174,422.62元对比减少283,146,532.6元,减75%,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2018年支出55,920,000.00元比2017年264,400,000.00元减少208,480,000.00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至20018年12月底累计签约2117户,签约率98.24%,完成2018年上级下达1846套征迁任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仁古街安置房基本建成并于9月20日启动分配安置工作,启动四方块片区、粮食局片区A地块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凤里片区、粮食局BCD地块、全仁古街古建区及现代商业片区建设准备工作,将适时启动建设。全年完成棚改投资7.83亿元; 

二是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661,749.65元比2017年34,042,745.96元减少31,380,996.31元。至2018年全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910套,已分配入住9824套,分配入住率达99.13%,解决了约2.4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是人防1号隐蔽工程项目支出因项目已实施完毕2018年比2017年减少支出8,978,971.2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87,781.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上年393,192,472.88元对比减少275,704,691.28元,减70%,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2018年支出55,920,000.00元比2017年264,400,000.00元减少208,480,000.00元; 

二是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661,749.65元比2017年34,042,745.96元减少31,380,996.31元; 

三是人防1号隐蔽工程项目支出因项目已实施完毕2018年比2017年减少支出8,978,971.27元; 

四是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因人员调资增加3,493,745.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因非税收入增加,税收等成本费用相应增加3,969,912.9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因离休人员调资及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增加支出22,159.00元,因退休人员去世比2017年支出增加支出138,548.00元抚恤费用;因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比2017增加资本性支出336329.9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全域旅游PPP项目工作前期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5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补助资金160,000.00元,腾冲市人防指挥所建设经费400,0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74,92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提升工程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70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腾冲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用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966,87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2,350,000.00元、城乡规划建设费用5,473,983.44元、保障性住房建设1,000,000.00元、一水两污项目建设1,0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支出2,962,701.34元、城市路灯绿化管护路灯电费支出3,950,000.00元、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支出1,251,95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363,26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2%。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53,59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支出3,793,269.7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4,698.15元,完成预算的1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2,542.15元,完成预算的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156.00元,完成预算的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2月因原使用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主要部件经多次修理后在安全性能方面仍无法达到要求,而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任务繁重,急需更换车辆用于公务下乡及外出出差,经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旧车实行报废处置并重新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因2018年2月时年初预算已安排,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已无法纳入预算安排,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预算安排的非税收入成本费用购置了公务用车一辆,支出车辆购置费用336,329.96元,从而造成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50,247.03元,增长11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0,474.03元,增长83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227.00元,下降58.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2月因原使用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主要部件经多次修理后在安全性能方面仍无法达到要求,而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急需更换车辆用于公务下乡及外出出差,经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旧车实行报废处置并重新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因2018年2月时年初预算已安排,因而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已无法纳入预算安排,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预算安排的非税收入成本费用购置了公务用车一辆,支出车辆购置费用336,329.96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增加14144.07元;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227.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542.15元,占84.47%;公务接待费支出72,156.00元,占15.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542.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36,329.96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2018年2月因原使用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主要部件经多次修理后在安全性能方面仍无法达到要求,而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急需更换车辆用于公务下乡及外出出差,经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旧车实行报废处置并重新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因2018年2月时年初预算已安排,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已无法纳入预算安排,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预算安排的非税收入成本费用购置了公务用车一辆,支出车辆购置费用336,329.96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212.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1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1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0,908.01元,与上年1,784,665.07元对比增4,306,242.94元,增24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局机关非税收入成本费用2,010,000.00元在基本支出核算,二是检测中心成本费用3,848,000.00元在基本支出中核算。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劳务费3,124,758.51元; 

 (2)上缴工会经费181,776.96元; 

 (3)发放其他交通费用307,650.00元; 

(4)办公费910,092.11元; 

(5)材料印刷费147,675.70元; 

(6)差旅费422,851.50元; 

(7)电话及宽带费84,725.19元; 

(8)接待费71,116.0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212.19.96元; 

(10)公务用车购置费336,329.96元; 

(11)检测设备维修费400,000.00元; 

(12)水费14,629.16元; 

(13)电费22,042.5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8,925,211.54元,其中,流动资产20,727,099.84元,固定资产7,176,44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21,66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01,115.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810,551.09元,固定资产增加251,93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205,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元(编制在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而资产入账不在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88,4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000,300.00元(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办公楼2014年已处置2018年实现收入32,000,300.00元);出租房屋(保障性廉租住房)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380,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3,100.00元。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28,925,211.54 

20,727,099.84 

7,176,443.70 

2,380,600.00 

790,400.00 

  

4,005,443.70 

  

  

1,021,66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8,1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4,1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13,9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开展绩效自评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0222700元 ,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元 ,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8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施绩效管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非税收入成本费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税收入成本费用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010000元,此项目的开展促进腾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我局财务审计股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业务股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认真学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办法,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方法,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各项资料,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我局非税收入成本费用财政资金绩效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充分发挥各个专业人员的专长,力争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分析评价。由评价工作组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绩效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算后根据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拟定的评价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定稿。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税收入成本费用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01万元,实际到位20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用于腾冲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支出,主要用于5个方面: 

劳务费1,093,050.73元;  

办公费210,092.11元; 

材料印刷费147,675.70元; 

差旅费222,851.50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336,329.96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推行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二是城乡建设有序推进;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取得新进展;四是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五是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六是重点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发展。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分值15分,得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一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二是城乡建设有序推进;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取得新进展;四是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五是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六是重点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分值15分,得分15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95%,分值20分,完成96%自评得分2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5、绩效自评结果 

非税收入成本费用项目总体上取得了预期产出并实现了预期成效。项目投资是经济有效的,并且产生了重大的积极的社会经济影响,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评价标准,我局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和量化评分,自评分100分。  

6、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腾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7、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障性住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全市81个建设点共建设了9910套保障房(廉租房2540套、公租房7370套,2013年实施了廉租房公租房并轨),总建筑面积达53.6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17.84亿元。至2018年12月全市所有项目主体均已完工,部分项目正在实施附属工程施工。截止2018年12月腾冲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910套,已分配入住9824套,分配入住率达99.13%,解决了约2.4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我局财务审计股、住保股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认真学习城镇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办法,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方法。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各项资料,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城镇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我市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充分发挥各个专业人员的专长,力争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分析评价。由评价工作组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的绩效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算后根据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拟定的评价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定稿。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腾冲市保障性住房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66.17万元,实际到位266.17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用于兑付2012年公租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4个方面: 

腾越集镇中片区项目2,000,000.00元;  

明光集镇项目250,000.00元; 

蒲川集镇西片区项目355,534.17元; 

曲石集镇丁片区项目56,215.48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推行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分配入住9824套,分配入住率达99.13%,解决了约2.4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分值50分,得分50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分值15分,得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有力的改善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分值15分,得分15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95%,分值10分,完成96%自评得分1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体上取得了预期产出并实现了预期成效。项目投资是经济有效的,并且产生了重大的积极的社会经济影响,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评价标准,我局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和量化评分,自评分100分。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腾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7、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污水处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设施及处理工艺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全年生产运行中设施设备及时维修维护保养,脱泥系统正常运行,全年未发生环保违法违规事件。2018年全年处理水量905.2683万吨,超2017年同期61.4483万吨,COD削减量为1760.29吨,超2017年同期152.81吨,NH3-N削减量为208.39吨,超2017年同期19.29吨。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我局财务审计股、城市建设股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认真学习污水处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办法,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方法。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各项资料,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污水处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我市污水处理财政资金绩效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充分发挥各个专业人员的专长,力争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分析评价。由评价工作组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污水处理财政资金的绩效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算后根据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拟定的评价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定稿。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污水处理项目预算安排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7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的7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专项用于兑付腾冲市污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推行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年处理水量905.2683万吨,超2017年同期61.4483万吨,COD削减量为1760.29吨,超2017年同期152.81吨,NH3-N削减量为208.39吨,超2017年同期19.29吨。分值50分,得分50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分值15分,得分15分; 

生态效益指标:2018年全年处理水量905.2683万吨,超2017年同期61.4483万吨,COD削减量为1760.29吨,超2017年同期152.81吨,NH3-N削减量为208.39吨,超2017年同期19.29吨,分值15分,得分15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100%,分值10分,完成100%自评得分10分。 

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5、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总体上取得了预期产出并实现了预期成效。项目投资是经济有效的,并且产生了重大的积极的社会经济影响,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评价标准,我局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和量化评分,自评分100分。  

6、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腾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7、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城市路灯绿化管护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绿化管养面积122.5万平方米,实施内容有绿篱修剪修剪、草坪修剪、行道树修剪、景观、造型树修剪)行道树喷药等;城区路灯管护13850盏。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我局财务审计股、城市绿化管理所、路灯管理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认真学习城市绿化、路灯管护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办法,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方法。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各项资料,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城市绿化、路灯管护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城市绿化、路灯管护财政资金绩效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充分发挥各个专业人员的专长,力争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分析评价。由评价工作组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城市路灯绿化管护财政资金的绩效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算后根据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拟定的评价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定稿。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城市绿化、路灯管护项目预算安排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的3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城市绿化购买农药化肥50.54万元,草坪绿篱修剪费用66.34万元,苗木补植、水管维修、断树断枝及苗木死亡清理费用30.19万元,吊车等机械使用费用19.38万元;城市路灯零星材料采购费用133.55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推行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城市绿化管养面积122.5万平方米,实施内容有绿篱修剪修剪、草坪修剪、行道树修剪、景观、造型树修剪)行道树喷药等;完成城区路灯管护13850盏,分值50分,得分50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分值30分,得分30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100%,分值10分,完成100%自评得分10分。 

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5、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路灯绿化管护项目总体上取得了预期产出并实现了预期成效。项目投资是经济有效的,并且产生了重大的积极的社会经济影响,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评价标准,我局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和量化评分,自评分100分。  

6、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腾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7、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房屋主体安全稳固,住房遮风避雨的要求,实施了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100户,解决了约0.8万农村居民住房困难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我局财务审计股、市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认真学习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办法,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方法。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各项资料,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财政资金绩效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充分发挥各个专业人员的专长,力争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3)分析评价。由评价工作组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财政资金的绩效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算后根据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拟定的评价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定稿。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0万元,实际到位15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的1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市18个乡镇完成4000户农户3个月贷款贴息任务。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推行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4000户3个月贷款贴息任务。分值50分,得分50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分值30分,得分30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100%,分值10分,完成100%自评得分10分。 

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5、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总体上取得了预期产出并实现了预期成效。项目投资是经济有效的,并且产生了重大的积极的社会经济影响,使国家、省、市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评价标准,我局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和量化评分,自评分100分。  

6、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腾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7、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职责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职能是: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城市村庄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体系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管理。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7 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通过2018年部门项目的支出,达到2018年的年度目标: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腾冲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并完网上公示程序,后报请省规委会列入审议议程。“多规合一”工作加快推进,完成了图斑对比工作,正在搭建信息平台。启动北海湿地及马站、曲石、西山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和顺园中园和万亩荷塘项目概念规划方案和运营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曲石银栗湖公园、滇西抗战公园、南诏古城遗址公园等项目规划初稿。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腾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腾冲市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召开规委会会议进行规划项目审议,出台《关于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依法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将逐步消除农村无序建设现象,2018年末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预计可达50%以上。通过努力,省级城市规划示范试点、全国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工作得到深入推进。全市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健全,城市空间不断优化。二是城乡建设有序推进。全年预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5亿元,机场公路城市段、腾梁路和顺至毛家营、保山东山森林公园“园中园”腾冲园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东湖扩建、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老城更新4条道路提质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启动西山坝至边合区连接线、西山坝环城路等8条道路、曲石酒店群主干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其中:保山东山森林公园“园中园”腾冲园项目以其合理的布局、优美的景观,在五县(市、区)项目中具有示范作用;东湖建设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0%,计划2019年春节建成开放;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大盈江河道治理郊野段绿化、下河村湿地园建工程基本完工,万亩田园通行系统及绿道工程首期示范段完成彩色透水混凝土面施工,城市绿道系统初具规模;西山坝至边合区连接线项目完成可研评审,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6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1个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实施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完善等项目。完成和顺水碓社区、固东江东银杏村、中和新歧村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实施“一水两污”及道路硬化等项目。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取得新进展。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腾冲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设施建设方面,完成除腾越镇以外17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垃圾有效治理率达85%;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加快推进,镇区、村庄污水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73%;不断加快农村改厕步伐,计划乡镇镇区新建及改造公厕25座,村庄新建及改造公厕334座,乡镇镇区、行政村水冲公厕覆盖率均达100%。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等项目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装配式三格玻璃钢化粪池+资源化利用”的户厕改造模式,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农户达3.1万户,覆盖率20.3%。村庄绿化亮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农村面貌得到全面改善。四是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制定出台《腾冲市脱贫攻坚补齐住房短板(4类重点对象)工作方案》,按照房屋主体安全稳固,住房遮风避雨的要求,实施了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100户,解决约0.8万农村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提前启动2019年改造工作,起草《腾冲市脱贫攻坚补齐非4类重点对象住房短板以奖代补工作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审议。公共租赁住房:全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910套,分配入住率达95%以上,解决约2.4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签约率95%,完成2018年上级下达1846套征迁任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仁古街安置房基本建成并于9月20日启动分配安置工作,启动四方块片区、粮食局片区A地块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凤里片区、粮食局BCD地块、全仁古街古建区及现代商业片区建设准备工作,将适时启动建设。五是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印发《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牵头召开资料收集及业务培训会。完成台账资料收集、技术报告片编辑工作,向省住建厅提交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请示文件。实施华严路、机场道路城市段、腾梁路等一批绿化项目建设,完成保山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万棵大树种植任务(完成种植20050棵)。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20.6万平方米,绿地面积达10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1%。 

六是重点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建筑业方面,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大力度培养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中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创新及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不断提高全市建筑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了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房地产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振住房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两个市场主体的信心,紧盯项目审批、住房销售、行业监管等重点环节,将政策转化为购房消费需求、转化成房地产投资增量、转化成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新的增长点。通过努力,使全市房地产业得到健康发展,指标增速平稳,状况良好。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抗震人防工作、定额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033,064.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33,064.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36,700,495.54元,对比减少222,667,430.30元,减少6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收入比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结合项目实施的情况,省、市、县各级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投入55,920,000.00元比2017年264,400,000.00元减少208,480,000.00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149,531.25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1,641.59元,占总支出的22.76%;项目支出92,027,889.66元,占总支出的77.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94,335,368.88元对比减少275,185,837.63,减少69%,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2018年支出55,920,000.00元比2017年264,400,000.00元减少208,480,000.00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661,749.65元比2017年34,042,745.96元减少31,380,996.31元;三是人防1号隐蔽工程项目支出因项目已实施完毕2018年比2017年减少支出8,978,971.2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预算编制的主体,基本支出由财务股负责编制,项目支出由各业务股室编制,部门预算的申报、执行、评价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为科学有效进行预算管理提供了依据。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我部门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框架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工作小组。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部署绩效自评工作。召开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组织实施 :资金使用股室自评。资金使用股室指定熟悉项目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绩效自评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评价工作组;收集与审核资料。评价工作组在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一步核实确认;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意见。在财政部门共性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意见。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自评得分93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具体评价分析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15分)。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投入过程得分15分。1、目标设定方面:部门设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的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得分7分。2、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的控制率为0.95,三公经费的预算变动率为0,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90%,得分8分。  

(2)过程情况分析(28分):预算执行得分13分,其中支付进度扣2分,原因为部分项目因项目进度无法按相关要求时限支出;结转结余控制率扣4分,2018年结转结余率较高,主要原因2018年上级专项资金拨款的项目为跨年度项目,2018年根据项目进度,未能全额支付项目资金;政府采购执行率扣2分,2018年的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8%,主要原因为公开招标的中标价格远低于预算价格;预算管理方面得分12分:制定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公开内容完整;资产管理得分3分。资产配置合理、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3)产出情况分析(28分)。产出指标主要从完成审批申报业务数与实际完成业务数、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来进行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主要采取了业务股室汇报、自查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针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产出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加权计算结果,得分 28分。 

(4)效果情况分析(22分)。我单位对年初预算安排的工作已按时较好地完成,基本达到了预期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腾冲市民对城市美好环境的期盼不断提升,积极主动支持城市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具有牢固的群众基础。效果指标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主要采取了业务股室汇报、自查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针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效果的指标进行打分,并加权计算结果,得分22分。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分析,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对我局的工作达到90%的满意度。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年初预算申请与项目执行时,由于采购方式的不同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年初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有差异。 

(2)整改情况  

制定相应工作资金使用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使各业务股室了解资金用途,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编制预算绩效时,应参考以前年度项目的执行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地预估项目绩效目标及成本。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8年,我局自评得分 93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6、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学习部门预算绩效的相关管理办法,了解预算绩效的重要性,对单位项目资金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绩效培训,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