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0-082804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7:4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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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141401000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标准化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基础上,于2019年8月5日、8月28日分别推出企业设立登记“一窗通”平台。依法减并市场监管、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实现“一窗通办”。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限压缩在1个工作日,真正体现了登记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效果。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全市在册各类市场主体41637户、注册资本金419.77亿元、从业人员184312人。同比分别增长10.2%、20.06%、8.05%。其中:内资企业586户,注册资本(金)99.09亿元,私营企业5393户,注册资本(金)240.81亿元,个体工商户34800户,注册资金69.7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858户,出资总额10.17亿元。三是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截至10月30日,发出《食品经营许可证》6464份、《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383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58份,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07户,食品摊贩备案登记592户。
2.持续抓好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19年7月1日,内资企业年报公示应报为5079户,已报4801户,年报率94.5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应报为786户,已报761户,年报率96.82%;个体户年报公示应报为29690户,实际报送28055户,年报率94.49%。
3.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宽进严管”的要求,转变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行“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的告知工作,在各类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通过保山市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截至2019年10月30日,发起告知210条,接收14条,退回158条,分配38条,归集、公示企业信息5111条,向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信息1572条。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双随机抽查26次,检查市场主体1825户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信息12377次。
4.突出服务,做好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筹措资金提供服务。2019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份,变更登记3份,主债权金额4983.7万元,办理注销登记7份。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0件,出质股权数额1.64亿元,被担保债权数额34.99亿元。落实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各项工作,完成120户贷免扶补工作,发放贷款1800万元。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促使其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指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4户。
5.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一是加大商标品牌建设宣传力度,支持、指导商标品牌做强做大,创建知名品牌。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到3208件。新申请商标注册562件,新注册587件。地理标志商标被核准注册13件,目前正在申报4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件,获得驰名商标保护认定2件。二是发明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拥有专利有效量达85件,其中发明专利11件,实用新型60件,外观设计14件,有2家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审认定,有1个专利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称号。
6.强化各类市场监管。2019年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设关地成品油及冻品走私违法行为、医疗乱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保山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旅游市场等43个专项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0户次,食品经营户497户次,保健食品经营户240户,学校351所,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446户次,排查风险隐患106条,整治完成106条;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3800份,出动执法人员1446人次,车辆161辆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20家,设备1041台,查出问题280条,下发指令书150份,逐步推进城市建成区12台燃煤锅炉的淘汰,已按要求淘汰8台;立案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6起。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2户次;检查药品械零售企业399户次;检查医疗机构418户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专营店、经营户441户次,美容、医疗美容机构、美发机构169户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执法车辆1300余辆次。检查旅游市场296个次,检查珠宝、翡翠经营户2414户,检查其他经营户2042户次,检查景区景点381个次,查处旅游案件89件,出动执法人员207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4车次。圆满完成“两会”、高考、端阳花市等重大活动接待食品安全保障27次,保障就餐人次119158人,出动执法人员394人次,保障餐次132餐,发出监督意见书6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人员的饮食安全。
7.强化抽检,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完成食品监督抽检611批次,其中国抽94批,收到检验报告94份,不合格1批,合格率为98.9%;省抽88批次,收到检验报告88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4.3%;风险监测3批次(有问题1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正在检测中;保山市专项抽样49批次,收到检测报告49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83.7%;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中抽检62批次,正在检测中,抽取生猪猪肉75批次375份样品,送检样品均为阴性,判定未检出,对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立案查处。药品抽验12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验50批次,基本药物抽验70批次),收到检验报告120份,不合格2批,合格率98.3%,目前已对2个不合格批次的药品进行立案查处;抽验医疗器械7批次、药包材4批次,收到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7份、药包材检验报告书4份,合格率均为100%;抽检化妆品8批次,收到检验报告书8份,合格率100%。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抽检电缆电线产品8批次、建材7批次、水泥3批次、化工产品7批次、日用品6批次、车用汽油3批次、柴油3批次、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砌砖生9批次,目前还未收到检查报告。
8.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立案、定性、量罚、程序的法制审查,核审率达100%,所查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适用规范。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01件,其中一般程序查处381件,简易程序20件,罚没金额414.46万元,案值1167.25万元。
9.以放心消费为目标,健全消费维权体系。一是继续推进消费维权“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继续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目前,全市建立“五进”维权站点75个。二是认真落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经营者诚信信用建设,完成17户经营单位的初步核审并予以授牌。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2019年10月30日,接到各类投诉193件,争议金额128.55万元,成功调处18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26万元。接到上级转办信访件16件,办结16件,为信访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39.7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3人。其中:行政编制1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4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120,258.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20,258.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5,921.21元,增加2.13%,主要原因加大了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特别是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019,983.85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3,844.88元,占总支出的96.98%;项目支出816,138.97元,占总支出的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12,447.79元,减少5.3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内压减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03,844.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2,892.39元,减少2.7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内压减了办公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0%。人均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973.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6,138.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9,555.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项目经费拨入时工作已开展,经费支出用本级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用于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支出270,582.63元,主要用于完成食品监督抽检611批次,其中国抽94批,收到检验报告94份,不合格1批,合格率为98.9%;省抽88批次,收到检验报告88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4.3%;风险监测3批次(有问题1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正在检测中;保山市专项抽样49批次,收到检测报告49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83.7%。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用于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165,826.6元,用于检查旅游市场296个次,检查珠宝、翡翠经营户2414户,检查其他经营户2042户次,检查景区景点381个次,查处旅游案件89件,出动执法人员207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4车次。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用于上述其他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29,729.74 元,用于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设关地成品油及冻品走私违法行为、医疗乱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保山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旅游市场等43个专项检查。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用于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150,000.00元,落实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各项工作,完成120户贷免扶补工作,发放贷款1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19,98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12,447.79元,减5.3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内压减了基本支出的办公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89,31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9%。主要用于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2013801行政运行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1,427,854.36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2.01%。
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用于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支出270,582.6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16%。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用于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165,826.6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71%。
2013850事业运行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195,320.0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5.13%。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用于上述其他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29,729.74 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99%。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0,95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0,95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9,71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具体如下: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878,269.8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54.56%。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72,504.13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4.5%。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658,942.76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40.9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用于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150,000.00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1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3,700元,支出决算为730,425.14元,完成预算的7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9,205.14元,完成预算的7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20.00元,完成预算的35.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中央八项制度的执行力度,控制接待的标准、人数。加强车辆管理,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比预算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73,353.50元,增长3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1,685.50元,增长42.55%,主要原因2019年8月报政府批准报废执法执勤2辆,现有执法执勤用车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特向市财政申请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车型为上海大众途岳越野汽车,1.4T汽油车,车辆单价为16.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32.00元,下降64.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9,205.14元,占97.09%;公务接待费支出21,220.00元,占2.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9,205.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6,800.00元,购置车辆2辆。2019年8月报政府批准报废执法执勤2辆,现有执法执勤用车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特向市财政申请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车型为上海大众途岳越野汽车,1.4T汽油车,车辆单价为16.0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2,405.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6,154.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6079.21元,增长39.94%,主要原因分析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执法办案成本增加,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01件,其中一般程序查处381件,简易程序20件,罚没金额414.46万元,案值1167.25万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4,259,564.45 元,其中包括:
办公费245,927.3元;
印刷费107,040.8元;
水费14,210.64元;
电费35,750.71元;
邮电费108,985.92元
物业管理费33,707元;
差旅费365,987.5元;
维修(护)费139,007元;
会议费11,525元;
培训费24,419元;
公务接待费21,220元;
专用材料费用97,244元;
劳务费用224,330元;
委托业务费12,386元;
缴纳工会经费237,835.44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405.14元;
其他交通费用1,185,350元;
其他零星的支出资金1,032,233元,主要用于挂钩村的经费补助。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666,590元,其中:用于办公设备购置666,5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6,572,816.53元,其中,流动资产1,936,429.52元,固定资产14,269,524.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66,862.4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10,075.8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26,787.71元,固定资产减少9,007,628.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减少29,234.55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5,15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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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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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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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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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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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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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572,816.53
| 1936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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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57092.59
| 13574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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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49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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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68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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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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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0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5,0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开展自评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8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 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