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1-101902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10:5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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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000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我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10)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抓好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
(12)承担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讯警报工程工作,维护管理好人防设施。
(14)承担腾冲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5)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6)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市容、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工作。
(17)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项目,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城市建设提速增效。围绕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现代公园城市”定位,全力推动“美丽县城”建设。2020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8.9亿元,同比增12%。布局方面,围绕“一主两副”的城市发展定位,按照“跳跃式布局、组团式发展”的思路,推动西山坝、北海、曲石、荷花等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9.5平方公里。交通方面,城市交通体系不断优化,西山坝8条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4条,正在加快其余4条建设;完成大青山户外运动小镇连接线、十里荷花连接线、幸福路、跑马场路、岗峨至孟家村连接线等7条道路建设前期工作,计划2021陆续启动建设;谋划城市更新、老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城市污水垃圾治理等一批民生项目,计划“十四五“期间逐步实施。绿化方面,西山坝“现代公园城市示范区”建成11个城市公园,城市建成区累计有城市公园34个,公园城市建设初显成效。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73平方米。2020年腾冲被国家住建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目前正在加快实施10个城市公园建设。亮化方面,实施热海路等9条道路路灯改造工程,热海路、火山路、霞光路安装了具有腾冲文化特色的“翡翠平安扣”主灯,西山坝主一路实施了智慧灯杆项目,城市路灯的特色化、景观化、功能化进一步提升,在保山市乃至全省城市亮化建设中发挥了示范作用。2020年城市亮灯率达99%。治污方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预计2021年3月竣工;启动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随道路建设实施污水、雨水管网36公里;启动城市雨污分流总体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并将根据道路提质改造逐步实施。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2.99%。风貌方面,实施热海路风貌改造,编制完成老城区风貌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并将适时启动改造工作;完成菜园坡等3个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启动天成社区改(扩、翻)建项目,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万元。
2. 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启动“美丽集镇”建设,印发《腾冲市美丽集镇建设指导意见》,配套相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阶段,囊括了生态环境、市政基础、公共服务、风貌提升、历史文化、特色打造等项目。2020年五合、蒲川等5个乡镇申报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近期将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选取建设成效突出的1-2个集镇作为示范点。加快美丽村庄建设,1-5批全市累计86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在县级居全国第三、全省第一。2020年启动并完成了9个传统村落建设项目,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413万元。抓好村镇治污工作,实施好镇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区公厕建设工程,积极探索污水运营管理机制、垃圾处置和公厕管理模式,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村镇治污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率达100%,镇区污水设施覆盖率达70.58%,镇区公厕实现全覆盖。
3. 住房保障不断加强。棚户区改造方面,大竹园棚改安置房基本封顶,完成上级下达基本建成588套的任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修改完善《腾冲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全市991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达99.1%,解决了约2.4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完成5223户住房未达保障要求房屋的整改工作,确保了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有力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启动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计划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及基本完成全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9月底基本完成全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房屋倒塌导致的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4. 重点产业稳步发展。认真贯彻“房住不炒”的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和落实好建筑业“提质扩项、抱团发展”措施,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用工、建材、防控物资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自2季度转暖并实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33.01亿元,同比增34.48%,超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95.7万平方米,同比增11.4%,销售金额86.32亿元,同比增18.1%;房地产完成投资119.94亿元,同比增49%;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完成2.261亿元,同比增13.2%,圆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5. 专项行动有力推进。扫厕所方面,计划新改建505座公厕,完成504座。市管城市公厕“三无三有”达标率达100%,乡镇镇区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达标率达100%,行政村村委会、客运站、农贸市场等区域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达标率达90%以上。勤洗手方面,计划新建和改造洗手台1712套6848个,完成2485套9940个(超计划完成)。布局上,按照“中心公园”不低于5套、“主题公园”不低于3套、“节点公园”“带状公园”不低于2套的标准“应建尽建”。城市公园广场、健身步道洗手设施覆盖率达100%。建设风格上,全面融入腾冲本地建筑元素,彰显地方特色。功能配套上,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对具备设置广告位的洗手设施,预留广告招租区域,降低运营维护成本。
6. 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始终把“放管服”作为提升工作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精简申报资料,对行政服务事项流程、标准、时限进行固化、优化和量化,办结时限均压缩在规定的时间内。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再一方面,对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只要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在报建、验收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上予以最大压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6.00人。其他人员220人,主要是城市绿化路灯管护人员。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68,157,84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157,840.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80482.66对比减少20259.24万元,减幅25.17%,主要原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62,468,883.91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2,835.67元,占总支出的4.53%;项目支出536,966,048.24元,占总支出的95.47%;与上年对比减少205662632元,下降26.7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5155901.65元,增幅25.3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调入14人,调出2 人,实际增加人员12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5277543.05元,增幅27.46%;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10818533.65元,减幅28.19%,主要原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比上年减少23061000元,减幅16.3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02,835.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55901.65元,增长25.3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调入14人,调出2 人,实际增加人员12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5277543.05元,增幅27.4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86,568.87元,占基本支出的9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16,266.80元,占基本支出的2.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966,048.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818533.65元,下降28.19%,主要原因分析: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比上年减少减少23061000元,减幅16.36%。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住房保障项目支出:15337336元,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面,大竹园棚改安置房基本封顶,完成上级下达基本建成588套的任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修改完善《腾冲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全市991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达99.1%,解决了约2.4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完成5223户住房未达保障要求房屋的整改工作,确保了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有力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启动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计划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及基本完成全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9月底基本完成全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房屋倒塌导致的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支出94120251元,两污及公厕建设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预计2021年3月竣工;启动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随道路建设实施污水、雨水管网36公里;启动城市雨污分流总体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并将根据道路提质改造逐步实施。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2.99%。风貌方面,实施热海路风貌改造,编制完成老城区风貌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并将适时启动改造工作;
“美丽县城”、“美丽集镇”支出:288167459元,2020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8.9亿元,同比增12%。布局方面,围绕“一主两副”的城市发展定位,按照“跳跃式布局、组团式发展”的思路,推动西山坝、北海、曲石、荷花等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9.5平方公里。交通方面,城市交通体系不断优化,西山坝8条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4条,正在加快其余4条建设;完成大青山户外运动小镇连接线、十里荷花连接线、幸福路、跑马场路、岗峨至孟家村连接线等7条道路建设前期工作,计划2021陆续启动建设;谋划城市更新、老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城市污水垃圾治理等一批民生项目,计划“十四五“期间逐步实施。绿化方面,西山坝“现代公园城市示范区”建成11个城市公园,城市建成区累计有城市公园34个,公园城市建设初显成效。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73平方米。2020年腾冲被国家住建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目前正在加快实施10个城市公园建设。亮化方面,实施热海路等9条道路路灯改造工程,热海路、火山路、霞光路安装了具有腾冲文化特色的“翡翠平安扣”主灯,西山坝主一路实施了智慧灯杆项目,城市路灯的特色化、景观化、功能化进一步提升,在保山市乃至全省城市亮化建设中发挥了示范作用。2020年城市亮灯率达99%。启动“美丽集镇”建设,印发《腾冲市美丽集镇建设指导意见》,配套相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阶段,囊括了生态环境、市政基础、公共服务、风貌提升、历史文化、特色打造等项目。2020年五合、蒲川等5个乡镇申报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近期将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选取建设成效突出的1-2个集镇作为示范点。加快美丽村庄建设,1-5批全市累计86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在县级居全国第三、全省第一。2020年启动并完成了9个传统村落建设项目,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413万元。抓好村镇治污工作,实施好镇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区公厕建设工程,积极探索污水运营管理机制、垃圾处置和公厕管理模式,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村镇治污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率达100%,镇区污水设施覆盖率达70.58%,镇区公厕实现全覆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14,73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30%。与上年对比减少27966670.42元,下降16.42%,主要原因分析:农村危房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中心城区排水规划;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国防(类)支出554,71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4531工程项目前期费用;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15,99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火山风景名胜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5,42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费用单位缴纳部分1622190.84元,离休人员工资143235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378,87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884885.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8991.36元,猴桥边境防疫驳货场前移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7,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付腾冲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用劳务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58,314,10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8%。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474653.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266.8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613.2元,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172717.20元,遗属补助支出99896元。(2)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2745.65元:主要为城市路灯绿化管护费用9196245.65元,城乡规划、公厕建设项目资金5256500元,其余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电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74606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本性支出14723225元,其中:城市排水防洪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付息1569225元,公厕改造项目资金3240000元,4531人防项目工程建设资金4914000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8,235,60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5%。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12339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支出131223.70元,公租房管理费用支出1745382元,老旧小区改造54020000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000元,支出决算为83,127.01元,完成预算的7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589.01元,完成预算的10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38.00元,完成预算的42.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增加589.01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因号牌为云M35277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使用频率高,安全性能较差,在本年内进行了大修,支出维修费用3万多元,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34462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883.92元,增长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909.92元,增长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26.00元,下降26.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因号牌为云M35277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使用频率高,安全性能较差,在本年内进行了大修,支出维修费用3万多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比2019年增加15909.92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因号牌为云M35277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使用频率高,安全性能较差,在本年内进行了大修,支出维修费用3万多元,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比2019年减少9026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89.01元,占69.28%;公务接待费支出25,538.00元,占30.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89.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589.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538.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5,5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266.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2053.60元,下降30.63%,主要原因分析: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305390878.71元,其中,流动资产54693316.99元,固定资产5249888.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6484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88095.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23779.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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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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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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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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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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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0539.09 |
5469.33 |
524.99 |
79.04 |
445.95 |
1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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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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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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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577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867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7079.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开展自评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744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