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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2-102802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8 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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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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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管理建筑市场与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我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10、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抓好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

12、承担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讯警报工程工作,维护管理好人防设施。

14、承担腾冲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5、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6、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市容、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工作。

17、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项目,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品质突破,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编制完成《腾冲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腾冲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初稿,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梳理项目150个,概算总投资321.57亿元。6月包装《腾冲市中心城市老城更新分区城市更新项目(2021-2022年度)》,概算投资69.3亿元,正在申请纳入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库,并申报亚投行2022—2024年规划备选项目。加快推进西山坝环城路、主三路、次七路建设,开工幸福路、十里荷花连接线等道路。完成实验学校天桥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正在对20个外观规划方案进行比选优化。开展东营路(宝峰路—叠水河)项目方案比选工作。完成宝峰路绿化亮化提质改造及20个节点公园建设,正在实施西山坝路网红线内外区域节点公园、带状公园等6个城市公园建设。年内新增各类城市公园6个,公园数量增至40个。指导、配合城投公司、柏联公司实施和顺绿化提质改造工程。预计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84%,较2020年增0.0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8平方米,较2020年增0.05平方米。抓好城市路灯管护,完成来凤山主游道、腾越文化广场、腾一中天桥亮化改造工程,开展老城区高压钠灯提质改造灯型设计工作,城市亮灯率达98%以上。加快城市治污及防涝工作,开展城市排污设施、管网及城市河道排水口普查,为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封堵大盈江城市段沿线污水口16个,实施市政管网错接混搭改造工程4个。编制完成《腾冲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并积极申报2022年城市内涝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开工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加快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预计12月底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速推进,新建绮罗环村沟沿沟截污干管210米,开工筒车河(饮马水河至东升段)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已埋设管道1280米。包装城市综合排水体系项目1个,估算投资9.29亿元,正在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正在编制《腾冲市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污水治理。预计2021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94.5%,较去年增1.31个百分点。建成西山坝新城区公园广场公共洗手设施51套,全市累计建成2776套,全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市公共区域,2439套洗手设施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印发《腾冲市公共区域洗手设施建设导则(试行)》《腾冲市“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红黑榜”管理制度》,洗手设施和公厕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建城市二类市直管公厕3座,实施33座市直管公厕智慧化工程,市民如厕环境更加舒适。推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深入城郊、乡镇镇区、乡镇郊结合部和农村,完成346座城郊(乡镇郊)结合部村组公共旱厕及户厕改造。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扎实抓好创文创卫巩固工作。完成冰雪小镇智慧小区建设,加快推进碧桂园智慧小区建设。启动中医院地下立体停车场、文财小区停车场建设。完成热海路风貌改造。文庙、绮罗、大山脚3片历史文化街区4月通过省级评审。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院、同济大学城乡规划院开展“一线多点”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策划。对接浙大规划设计院,计划对2016年编制的《腾冲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开工建设人防4531工程。

2、坚持美丽理念,村镇建设加速推进。持续推动“美丽集镇”建设,建成固东垃圾焚烧发电厂,转运处理腾越等8乡镇(街道)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步入“综合处理时代”。建成和顺垃圾压缩转运站,开工北海卢家山垃圾压缩转运站,完成北海双坡村垃圾焚烧站方案编制。预计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为95.34%。建成芒棒、中和镇区污水处理厂(站)2座、污水管网27.56公里,开工新华、界头、曲石、北海、荷花、固东6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预计年底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0.58%。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配合文旅局编制完成《腾冲市传统村落创建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3年把86个传统村落全部打造成A级旅游景区;协助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编制《腾冲市乡村风貌建设导则》,加强风貌引导,提升村庄景观,实现乡村民居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计划今年底前完成;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展86个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察评估,查找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短板,并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住建局分管领导、股室站所分片挂钩传统村落排查工作机制,对86个传统村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腾冲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梳理完成团田赛弄村、勐福村等74个具备申报条件的村庄,并上报省住建厅储备。代建完成3个边境乡镇共36个抵边联防所,做好物理阻拦设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

3、坚持服务民生,住房保障不断加强。实施2021年检察院、海关职工宿舍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将改善92户群众居住环境,完善小区水电等基础设施,新增口袋公园、体育设施等。以“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为依托,谋划包装腾冲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腾越街道11个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内及外部道路、公交、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益人口10961户34681人,概算总投资28.76亿元,正在申请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天成社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完成改造293户,完成率91.3%。开工秀峰社区改(扩、翻)建项目300套,涉及砚塘、黉学小区,改造内容包括房屋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两部分,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问题。目前主体完工213户。全市991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9564套,分配率达96.5%,解决了约2.4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农危改改造33户。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及其他一般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率均达100%,整改率分别为84.5%、87.36%。

4、坚持目标管理,重点产业平稳发展。鼓励本地建筑企业采取“抱团发展”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房地产企业采取多元化的营销方式,拓展线上销售。发挥市级领导挂钩项目机制,帮助房产地产企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市政配套、融资及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发展实力。现有腾冲本地建筑业企业63家,其中:施工企业42家(二级资质7家、三级资质35家)、劳务公司10家、商品混凝土企业8家、勘察1家、设计1家、监理1家。有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78家(二级资质2家、三级资质3家、四级资质32家、暂定资质41家。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完成46亿元,同比增40%。商品房销售面积预计完成98.57万平方米,同比增3%。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5.6%。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龙腾国际”项目4月12日复工,“南门外”项目已盘活,“御景林墅”项目正在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奥宸·纳帕溪山”项目正在开展整体拍卖相关工作,“绮罗养生园”项目正在进行司法清算。按照预控、指导、服务、监管的要求,加大建筑业监管覆盖面和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把环节关口,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考核,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工程项目审批服务行为不断优化,人防、定额管理、物业服务等工作切实加强。启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工程建设,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抓实房地产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燃气企业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5、坚持党建引领,从严治党不断加强。2021年住建局党组按照省、保山市、腾冲市委的安排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聚光亮灯”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型党组织、模范机关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素质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了党支部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局各项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1716923.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716923.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6440916.22元,减幅60.98%,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增加293.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拨款比上年增加725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比上年减少41902.48万元,因而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60.98个百分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7485342.96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4968.34元,占总支出的41.23%;项目支出39660374.62元,占总支出的58.77%。与上年对比减少494983540.95元,下降88%,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基金预算安排比上年减少41902.48万元,因而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减少88个百分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24968.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132.67元,增长9.11%,主要原因分析:根据腾组工调(2020)23号调入11人,根据腾组公调(2020)353号调入3人,根据腾组工调(2020)86号调出2人,因而本年年末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12人,相应地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进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138684.82元,占基本支出的97.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283.52元,占基本支出的2.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6037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7305673.62元,下降92.6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是因工作重心转变,其次是我局城乡规划及风景名胜园林管理职能划出,各级财政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如:城市建设方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比上年支出减少17058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出比上年减少18000000元,饮马水河综合治理比上年减少26700000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95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7105829.70元,城乡规划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716500元,城市路灯绿化管护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108856.93元,地热风景名胜区管理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715995.12元,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5000000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出比上年减少3000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住房保障项目支出11750000元,实施2021年检察院、海关职工宿舍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将改善92户群众居住环境,完善小区水电等基础设施,新增口袋公园、体育设施等。以“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为依托,谋划包装腾冲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腾越街道11个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内及外部道路、公交、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益人口10961户34681人,概算总投资28.76亿元,正在申请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天成社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完成改造293户,完成率91.3%。开工秀峰社区改(扩、翻)建项目300套,涉及砚塘、黉学小区,改造内容包括房屋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两部分,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问题。目前主体完工213户。全市991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9564套,分配率达96.5%,解决了约2.4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农危改改造33户。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及其他一般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率均达100%,整改率分别为84.5%、87.36%。

城市建设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支出22753955.48元,编制完成《腾冲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腾冲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初稿,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梳理项目150个,概算总投资321.57亿元。6月包装《腾冲市中心城市老城更新分区城市更新项目(2021-2022年度)》,概算投资69.3亿元,正在申请纳入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库,并申报亚投行2022—2024年规划备选项目。加快推进西山坝环城路、主三路、次七路建设,开工幸福路、十里荷花连接线等道路。完成实验学校天桥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正在对20个外观规划方案进行比选优化。开展东营路(宝峰路—叠水河)项目方案比选工作。完成宝峰路绿化亮化提质改造及20个节点公园建设,正在实施西山坝路网红线内外区域节点公园、带状公园等6个城市公园建设。年内新增各类城市公园6个,公园数量增至40个。指导、配合城投公司、柏联公司实施和顺绿化提质改造工程。预计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84%,较2020年增0.0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8平方米,较2020年增0.05平方米。抓好城市路灯管护,完成来凤山主游道、腾越文化广场、腾一中天桥亮化改造工程,开展老城区高压钠灯提质改造灯型设计工作,城市亮灯率达98%以上。加快城市治污及防涝工作,开展城市排污设施、管网及城市河道排水口普查,为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封堵大盈江城市段沿线污水口16个,实施市政管网错接混搭改造工程4个。编制完成《腾冲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并积极申报2022年城市内涝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开工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加快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预计12月底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速推进,新建绮罗环村沟沿沟截污干管210米,开工筒车河(饮马水河至东升段)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已埋设管道1280米。包装城市综合排水体系项目1个,估算投资9.29亿元,正在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正在编制《腾冲市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污水治理。预计2021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94.5%,较去年增1.31个百分点。建成西山坝新城区公园广场公共洗手设施51套,全市累计建成2776套,全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市公共区域,2439套洗手设施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印发《腾冲市公共区域洗手设施建设导则(试行)》《腾冲市“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红黑榜”管理制度》,洗手设施和公厕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建城市二类市直管公厕3座,实施33座市直管公厕智慧化工程,市民如厕环境更加舒适。推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深入城郊、乡镇镇区、乡镇郊结合部和农村,完成346座城郊(乡镇郊)结合部村组公共旱厕及户厕改造。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扎实抓好创文创卫巩固工作。完成冰雪小镇智慧小区建设,加快推进碧桂园智慧小区建设。启动中医院地下立体停车场、文财小区停车场建设。完成热海路风貌改造。文庙、绮罗、大山脚3片历史文化街区4月通过省级评审。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院、同济大学城乡规划院开展“一线多点”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策划。

持续推动“美丽集镇”建设,建成固东垃圾焚烧发电厂,转运处理腾越等8乡镇(街道)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步入“综合处理时代”。建成和顺垃圾压缩转运站,开工北海卢家山垃圾压缩转运站,完成北海双坡村垃圾焚烧站方案编制。预计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为95.34%。建成芒棒、中和镇区污水处理厂(站)2座、污水管网27.56公里,开工新华、界头、曲石、北海、荷花、固东6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预计年底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0.58%。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配合文旅局编制完成《腾冲市传统村落创建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3年把86个传统村落全部打造成A级旅游景区;协助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编制《腾冲市乡村风貌建设导则》,加强风貌引导,提升村庄景观,实现乡村民居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计划今年底前完成;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展86个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察评估,查找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短板,并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住建局分管领导、股室站所分片挂钩传统村落排查工作机制,对86个传统村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腾冲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梳理完成团田赛弄村、勐福村等74个具备申报条件的村庄,并上报省住建厅储备。代建完成3个边境乡镇共36个抵边联防所,做好物理阻拦设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

人防项目工程建设支出2948419.14元,对接浙大规划设计院,计划对2016年编制的《腾冲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开工建设人防4531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5602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3%。与上年对比减少75958708.61元,下降53.37%,主要原因分析:因基本支出中因人员调入增加支出2322132.67元,增加9.11%,项目支出因保障性住房支出减少47821883.93元,下降55.38%,因而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53.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94841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人防设施建设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260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及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603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9255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4%。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劳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42571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2%。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695841.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6283.5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199.00元,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178408.00元,遗属补助支出103791.00元。(2)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824708.10元:主要为城市路灯绿化管护费用、城市路灯电费5216708.10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劳务费3173702.00元,其余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支出及单位办公场所租赁费;资本性支出6936687.50元,其中: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支出53400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付息1596687.5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1%。。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73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435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119.48元,完成预算的47.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926.48元,完成预算的7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93.00元,完成预算的18.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油耗及维修费用支出审核;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费用支出审核。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8007.53元,下降33.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62.53元,下降2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45.00元,下降56.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油耗及维修费用支出审核;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费用支出审核。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26.48元,占79.69%;公务接待费支出11193.00元,占20.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因本单位工作不涉及国(境)外业务,因而未产生生国(境)外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26.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926.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283.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16.72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80403824.06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14037.35元,固定资产1374308.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5532.73元,其他资产247909945.3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012945.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7655.00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5266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0403824.06 

230214037.35 

1374308.66

 

 

 

1374308.66 

 

 

905532.73 

247909945.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2317.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55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6725.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5228.3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1)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二级指标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等7个三级指标。

预算完成率

2021年整体支出总预算26148.22万元,实际完成26148.2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预算调整率

腾冲市住建局年初预算数8264.22万元、年终决算数26148.22万元、预算调整数17884万元、预算调整率216.40%。

结转结余率

2021年结转结余总额19399.67万元,支出预算数26148.22万元,结转结余率74.19%。

结转结余变动率

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总额3976.53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387.85%。

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实际支出68.63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数68.63元,控制率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预算数11.70万元,决算数5.5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7.09%。

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预算数480.2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4.23万元,多出部分为预算调整增加数。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二级指标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绩效自评、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基础信息完善性等5个三级指标。

管理制度健全性

住建局制定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了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日常经费支出、审批、报销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街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评价,查阅部门收支明细,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腾冲市住建局资金使用基本合规。

绩效自评

住建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住建局按对顶进行了预、决算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完善性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料基本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准确。

(3)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安全性

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年末时填报报表,但未进行盘点。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台账上与财务账面相符,无闲置未使用资产。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城市建设工作。编制完成《腾冲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腾冲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初稿,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梳理项目150个,概算总投资321.57亿元。6月包装《腾冲市中心城市老城更新分区城市更新项目(2021-2022年度)》,概算投资69.3亿元,正在申请纳入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库,并申报亚投行2022—2024年规划备选项目。加快推进西山坝环城路、主三路、次七路建设,开工幸福路、十里荷花连接线等道路。完成实验学校天桥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正在对20个外观规划方案进行比选优化。开展东营路(宝峰路—叠水河)项目方案比选工作。完成宝峰路绿化亮化提质改造及20个节点公园建设,正在实施西山坝路网红线内外区域节点公园、带状公园等6个城市公园建设。年内新增各类城市公园6个,公园数量增至40个。指导、配合城投公司、柏联公司实施和顺绿化提质改造工程。预计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84%,较2020年增0.0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8平方米,较2020年增0.05平方米。抓好城市路灯管护,完成来凤山主游道、腾越文化广场、腾一中天桥亮化改造工程,开展老城区高压钠灯提质改造灯型设计工作,城市亮灯率达98%以上。加快城市治污及防涝工作,开展城市排污设施、管网及城市河道排水口普查,为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封堵大盈江城市段沿线污水口16个,实施市政管网错接混搭改造工程4个。编制完成《腾冲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并积极申报2022年城市内涝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开工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加快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预计12月底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速推进,新建绮罗环村沟沿沟截污干管210米,开工筒车河(饮马水河至东升段)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已埋设管道1280米。包装城市综合排水体系项目1个,估算投资9.29亿元,正在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正在编制《腾冲市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污水治理。预计2021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94.5%,较去年增1.31个百分点。建成西山坝新城区公园广场公共洗手设施51套,全市累计建成2776套,全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市公共区域,2439套洗手设施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