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41023-0001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15: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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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1601000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保山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拟定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管理人才项目工作,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年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5.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统筹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职工工伤保险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7.组织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8.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转城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农转城人员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执行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0.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贯彻实施人社部、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监督指导;负责编报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政策业务咨询。
12.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
13.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及年检等。
14.完成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理论武装,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转作风重实干争一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清廉云南”建设腾冲行动等活动,扎实有力推动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压实领导班子责任;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开展廉政家访,织密织牢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网。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深入基层,把脉问诊,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2.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就业局势稳中向好。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按照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注重提升技能、改善结构的思路,采取市、乡、村、组四级联动,不断整合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安其岗位、乐其职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促就业。全市重点群体就业稳步推进,2023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54万人(脱贫劳动力2.4万人),省外就业4.34万人(脱贫劳动力5,519人),完成年度总目标任务的102.07%(110.57%)、省外142.13%(178.03%)。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041个,其中使用脱贫劳动力1,610人,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发放补贴1,409.84万元;在51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78人;认定就业见习基地71家,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294个,吸纳见习人员149人,拨付见习补贴88.2万元。完成“红色劳务”输出1,139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人的113.90%。强化技能提升培训促就业。结合年初乡镇(街道)摸排劳动者培训意愿情况,综合考虑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意愿较集中的工种,组织培训机构将技能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办到百姓家门口,确保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至少参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项职业技能。2023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380人次。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就业。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共1,890人,其中脱贫家庭户学生138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岗位推送服务率达100%,已实现就业1,800人,占百分比95.24%,脱贫家庭户学生已就业138人,实现就业率100%。在全市19个乡镇(街道)、220个行政村(社区),累计组织召开招聘会130场次、其中大型专场招聘会10次,提供岗位3.21万个,参加招聘的省内外企业629个。城镇新增就业5,41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420人的99.92%,城镇登记失业率3.94%。创业带动促就业。2023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16户8,956万元,带动就业1,559人。继续巩固使用就业帮扶车间11个,2023年新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1,550人,发放吸纳就业补贴86.4万元。共建成创业平台6个(创建省级示范创业园4个、市级校园创业平台2个),吸纳更多劳动力就近就业。
3.着力破解“两高”“两低”矛盾,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以扩面为目标,巩固成果优化结构。在基本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截至2023年11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新增9,136人,完成目标任务9,100人的100.39%,参保人数达61,021人,其中,在职参保51,059人(完成在职参保任务51,000人的100.11%)、退休9,962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9,668人,其中,在职参保13,270人,退休人员6,398人,实现在职人员100%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62,625人,完成目标任务360,000人的100.73%;工伤保险参保60,702人,完成目标任务60,600的100.17%;失业保险参保31,245人,完成目标任务31,000人的100.79%。以优服务为方向,推进参保提升质效。建立“一户一档”实名库。组建腾冲市社保服务先锋队,建立市、乡、村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到社区、到企业、到家庭、到职业技能培训班,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地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全市20支社保服务先锋队员人数达166人,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和服务活动3,459场次,服务群众41,748人次。鼓励引导群众早参保、早缴费、参职保。以保发放为原则,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积极招才引智,人事人才工作持续深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发挥柔性引才机制作用。立足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结合产业优势,对标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提升工程,以“培育、挖掘、引导”方式,积极开展技能提升行动,自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技能劳动力培训6万人次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和技能等级证书人员5.31万人,其中,持有高级工证书以上高技能人才1,691人,推荐“兴滇英才计划”首席技师8名,推荐“兴保英才”技能名师8名,“云南省技能大奖”1名,“云南省技术能手”1名,“保山市委专家”3名,“腾冲市市委专家”7名。全市共建有兴滇英才技能大师工作室8间,兴保英才技能大师工作室8间。着眼产业振兴,加强人才引进。坚持打破思维禁锢、创新引才机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引才工作,用腾冲跨越发展的劲头和生态资源的优势,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完善机制“引”人才,出台了《腾冲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搭建平台“引”人才,充分发挥科学家论坛、旅游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底蕴等优势,用好腾冲“云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地”,积极组织院士专家到腾休假疗养,多形式开展智力服务活动。近年来共邀请组织8批79位院士专家莅腾开展相关活动,其中10月省人社厅选派7名省级专家到腾冲开展服务基层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人才管理。围绕“五大经济”发展需求,初步建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数据库,为有针对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奠定基础;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0,031人(正高101人,副高2,762人,中职4,161人,初职2,822人,在岗未聘185人),非国有企业单位专技人员共332人。有8个人社系统审批建设的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5.依法查处欠薪案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等“六制一金”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队伍和信息化监控管理体系。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落实落地,规范新业态企业用工行为。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和用工指导,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收集报送、化解管控,探索新型庭审模式,便捷、快速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47个在建项目全部纳入保山市监管平台,共1.57万名工人进入平台监管。对161个用人单位及建筑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存在欠薪隐患问题的8个建设单位、11个施工总包单位、3个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受理各类网络投诉案件768件,网络投诉结案率达到100%。现场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475件,为4,632人次追讨工资6,289万元。全力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机制。对25起“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5起,3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通过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期,将4家欠薪企业及9名自然人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工伤事故调查及群众来信来访。扎实开展“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和“保稳定 促和谐”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专项工作,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和用工指导,明确了20户企业作为监测对象,并按时在劳动用工管理备案系统上更新监测信息。全市累计用工登记1,897户,签订劳动合同25,002人,审查集体合同43份,涉及企业84户,职工4,049人。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核验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经营企业14户、备案分公司3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62起。全年收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申请240件,其中,案前调解137件,经初步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103件,审结103件(仲裁调解79件,仲裁裁决24件),涉案金额为453.11万元。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已完成调解成功率85%以上的指标任务。收到群众来信来访40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和信访人满意率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基层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信息网络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督股、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流动调配股)、工资福利股(腾冲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腾冲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股(腾冲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被征地农民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腾冲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力管理股、失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人事仲裁信访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腾冲市社会保险中心
2.腾冲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腾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所属单位腾冲市社会保险中心、腾冲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腾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不单独编制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由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报,纳入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出现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993,85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675,387.32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8,465.48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59,031.96元,增长3.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20,390.65元,增长3.3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38,641.31元,增长298.9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1,082,701.5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增加17,060,200.17元。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入工作经费200,000.00元,用于补充办公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1,011,546.47元。其中:基本支出69,137,911.46元,占总支出的36.20%;项目支出121,873,635.01元,占总支出的63.80%;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12,720.88元,增长3.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62,174.21元,下降5.55%;项目支出增加10,474,895.09元,增长9.4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在职人员由93人减少到88人,共减少5人;二是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增加,统筹外养老金增加17,060,200.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37,911.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512,507.20元,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5,404.26元,占基本支出的2.35%。年人均支出16,585.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873,635.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养老金支出85,176,488.39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增加的13生活补贴、8.13生活补贴、新增改革性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回补、荣誉津贴、残联津贴、生活补助等。
2.就业补助支出31,641,883.00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647,567.6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等日常运行支出。
4.疫情防控支出106,756.00元,主要用于高速路口出腾卡点疫情监测点的生活补助。
5.专家工作站经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专家工作站的日常办公运行支出。
6.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3,858,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7.社会化管理支出142,94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32,44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增加5,777,450.65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增加,统筹外养老金增加17,060,200.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004,65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资金11,519,140.17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资金136,692,517.82元、就业补助资金31,901,548.9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1,445.5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9,00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6,756.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2,253.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68,78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858,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10,785.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决算为101,90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决算为77,059.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62%,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38%,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8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90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决算为77,059.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上级检查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2023年较往年下乡次数减少,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相应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379.10元,增长2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13.10元,增长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66.00元,增长137.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上级检查增加,接待外市交流人员,增11批次,增加169人次。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下乡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加,车辆年代久,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各个乡镇开展社会保险、就业帮扶等工作、到上级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指导督促检查各项业务工作及各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办理各项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500.56元,比上年增加232,108.67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为劳务费增加,本年度支出事业单位档案数字化服务费22,982.83.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电费、水费、电信费、差旅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756,012.38元,其中,流动资产322,539.84元,固定资产12,639,126.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4,345.7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6,108.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50,22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272,50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7,104.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0,179.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1,104.4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1,104.4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