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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41029-00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9 16: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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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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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4.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5.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医院建设规划和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6.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市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8.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市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9.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10.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1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2.对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13.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14.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15.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16.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8.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19.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0.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21.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22.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23.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24.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5.实施生殖健康计划,开展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26.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27.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28.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缺生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防艾、咨询。

29.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进行检查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实施市城评比申报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积极攻坚克难,推进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23年底,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392个,开放床位数3967张,有卫生技术人员537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44人、注册护士2636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分别为6.19张、3.34人、4.11人。

1.务实笃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树牢“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思想,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全力推进妇幼保健院、滇滩卫生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建设项目,人民医院外科楼、内科楼、门诊楼有序投入使用,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主体、清水卫生院综合大楼封顶并转入装修阶段,滇滩卫生院迁建全面开工,发展基础更加夯实。二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抓实医院晋级达标和专科建设,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晋升为三级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创建成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19个卫生院达到省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21个卫生院均建成慢病管理中心,均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成重点临床专科省级10个、保山市级5个,建成中医院士工作站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完成薄弱专科建设6个,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三是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各医疗单位为枢纽,村卫生所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年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全市艾滋病疫情总体平稳。

2.勤谋勤为,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一是落细落实惠民实事。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免费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在2022年度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管理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顺利通过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健康帮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已脱贫户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大病患者救治率达100%。二是抓实家庭发展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一老一小”照护服务能力,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22个,全市52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能提供托位3860个,每千人托位数5.5个,居于云南省前列。“六个一”精准发力,全力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成功发放各类奖励扶助和生育支持项目资金1,153.02万元。三是全面开展爱卫运动。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通过省级复审,和顺、清水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通过保山市级评审,国家卫生市成果持续巩固。健康行动扎实推进,多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从2022年25.08%提高到26.46%,完成计划目标。健康腾冲建设成果明显,被评为2022年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市;健康县区建设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被国家卫健委、全国爱卫办通报。

3.踔厉奋发,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一是持续推进医改工作。坚持眼睛向外,外出学习借鉴安宁市、祥云县、大理市等医改经验,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修订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办法,力促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县级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二是强化人才引进培养。推出系列人才政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34名。多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强人才培养,外出进修学习300余人次。依托科学家论坛,与省内外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3份,积极建立“候鸟”人才工作站,新增专家工作站16个,科学家论坛成果在卫健领域得到巩固和拓展。三是坚持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法治建设、总体国家安全观、市域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贯穿卫健工作始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4.刀刃向内,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扛牢基层党建职责,实施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品牌创建、清廉卫健四项行动,加强医院组织、政治、文化、作风建设,党的领导融入医院管理各环节,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从严从实开展主题教育,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股、财务股、医政医管科教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疾病妇幼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爱卫办、老龄健康股、医改办、健康扶贫办公室。所属单位28个,分别是:

1.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腾冲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4.腾冲市人民医院;

5.腾冲市中医医院;

6.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

9.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

10.腾冲市北海镇卫生院;

11.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

12.腾冲市腾越街道勐连卫生院;

13.腾冲市西源街道卫生院;

14.腾冲市五合乡卫生院;

15.腾冲市清水镇卫生院;

16.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

17.腾冲市团田乡卫生院;

18.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

19.腾冲市荷花镇卫生院;

20.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21.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

22.腾冲市明光镇卫生院;

23.腾冲市马站乡卫生院;

24.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25.腾冲市和顺镇卫生院;

26.腾冲市滇滩镇中心卫生院;

27.腾冲市芒棒镇中心卫生院;

28.腾冲市芒棒镇上营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分别是:

1.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腾冲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4.腾冲市人民医院;

5.腾冲市中医医院;

6.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

9.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

10.腾冲市北海镇卫生院;

11.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

12.腾冲市腾越街道勐连卫生院;

13.腾冲市西源街道卫生院;

14.腾冲市五合乡卫生院;

15.腾冲市清水镇卫生院;

16.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

17.腾冲市团田乡卫生院;

18.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

19.腾冲市荷花镇卫生院;

20.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21.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

22.腾冲市明光镇卫生院;

23.腾冲市马站乡卫生院;

24.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25.腾冲市和顺镇卫生院;

26.腾冲市滇滩镇中心卫生院;

27.腾冲市芒棒镇中心卫生院;

28.腾冲市芒棒镇上营卫生院;

纳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4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7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7人(离休0人,退休617人)。

年末其他人员149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1人。

车辆编制71辆,在编实有车辆6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5,629,34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343,494.56元,占总收入的27.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87,471,987.2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6.8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7,813,858.20元,占总收入的15.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减少136,462,555.01元,下降8.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475,801.77元,下降7.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097,741.29元,下降0.39%;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0,889,011.95元,下降31.66%。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卫生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专项资金2022年下达市人民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000,000元,2022年形成支出43,000,000元,一次性项目,2023年预算无相关项目安排。

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拨款较上年下降,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减少等收入减少造成。

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腾冲市人民医院、腾冲市中医医院、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债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77,640,568.8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081,961.20元,占总支出的81.45%;项目支出255,558,607.64元,占总支出的18.5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641,244.63元,下降7.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1,521,966.87元,下降14.58%;项目支出增加76,880,722.24元,增长43.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10201综合医院减少136,238,048.10元,原因是市人民医院卫生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专项资金支出减少,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专用材料费及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081,961.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5,088,437.62元,占基本支出的36.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6,993,523.58元,占基本支出的63.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558,607.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797,077.1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51,229,493.23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存在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关注和的服务对象,对我国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一是通过每个季度一次地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的项目评价和资金核算,使项目的规范管理建立起一套良性的运行模式,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风险。二是通过每年有计划地对县、乡、村、三级项目专业人员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项目的实施储备了一支高效的队伍。三是通过项目几年来的实施使广大服务对象获得感不断增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0,338,070.33元,主要用于发放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用于购买设备和防控物资,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基建支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疫情防控的其他支出。

3.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6,724,132.56元,主要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等;卫生人才培养,全科医生培训补助,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等;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专项、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等。

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7,683,890.34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包括人员及公用经费、设备、药品及专用材料购置、信息化建设、常规维修、人员培训等。

5.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3,714,945.00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我省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等。

6.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资金支出6,918,534.80元,主要用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院前急救体系和血液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建设标准化的临床技能中心、提高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补助、基层慢性病管理能力提升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7.卫生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经费支出4,3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室外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

8.死亡抚恤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194,966.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73,523,929.94元,重大传染病主要包括納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补充免疫,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疾病防控内容。资金主要用于药品、试剂、耗材等需方补助,以及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随访管理,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置、监测信息化建设等能力提升和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等支出。

10.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91,638.75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新院迁建项目农发行贷款利息支出。

11.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459,626.3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市级配套部分。

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6,914,860.00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税成本返还经费项目,劳务派遣驾驶员补助经费项目,退休人员归侨归眷补助经费项目,人员优秀奖励等支出。

13.综合医院支出43,964,519.54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优秀医护奖励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341,191.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48%。与上年相比增加11,731,610.51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2023年第一批应对新冠肺炎病毒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资金用于传染病医院建设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形成支出63,197,600.00元,该项目为一次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50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专家分层分类联系工作经费和省委组织部牵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26,82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2,379,79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6%。主要用于医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疫情期间清空病人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250.00元,决算为222,02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250.00元,决算为193,294.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0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元,决算为28,7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94%,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7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250.00元,支出决算为222,02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250.00元,决算为193,29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元,决算为28,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250.00元,支出决算为222,02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250.00元,决算为193,29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元,决算为28,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高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资金形成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高于年初预算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82,636.20元,下降9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910,555.7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4,357.45元,下降6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77.00元,增长8.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910,555.75元。原因是我部门二级医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置救护车及核酸检测车,2023年无此项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4,357.45元。原因是因疫情工作阶段性结束,公务用车用于运送核酸标本、运送病人、下乡调研等情况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77.00元。本年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次数增加,接待任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艾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医药工作等卫生健康工作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艾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医药工作等卫生健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128.77元,比上年增加34,792.32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因部门运转需求,水费、电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核算,因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其中:行政单位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450.0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265,678.73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95,284.00元

2.印刷费2,303.50元

3.水费6,264.00元

4.电费23,300.00元

5.差旅费3,047.00元

6.公务接待费7,065.00元

7.工会经费56,483.77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08.20元

9.其他交通费431,823.30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腾冲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2,299,751,424.52元,其中,流动资产865,248,774.5元,固定资产540,921,74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77,793,970.82元,无形资产14,027,334.32元(净值), 其他资产1,759,596.92元(净值)为长期待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002,19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30,069.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88.70平方米,账面原值3,783,796.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7,569.00元;报废报损资产554项,账面原值19,621,701.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684.60元;出租房屋3316平方米,账面原值4,598,401.2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50,82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76,716.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68,543.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88,172.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97,940.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57,807.7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