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51022-0004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2 10:13:11 |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203200200401000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各级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森林草原经营方案;依法保护、培育、管理和利用其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资产,建设优质乡土树种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和种质资源库,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和保护森林资源资产宣传;对在林场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采集、放牧、宿营、拍摄影视剧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会计室、出纳室、林政防火办公室、营林生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限额采伐执行情况
2024年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共办理采伐证80份,采伐面积2508亩,消耗蓄积8384.74立方米。出材量8109.85立方米(其中商品材4575.45立方米、剩余物3534.40立方米),实际完成生产商品材1341.50立方米,生产剩余物1083.17立方米。销售生产商品材1341.50立方米,生产剩余物1083.17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62.40万元。
(二)林草资源培育
大河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重点抓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造培育、营林科技示范、林木良种培育、保障性苗圃等项目。一是完成森林抚育项目1800亩。二是投资10.45万元建设小平河苗圃18亩。三是根据云财资环〔2023〕175号的要求,下达我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70.00万元,在小平河营林点培育腾冲红花油茶71万株。四是根据腾林草复〔2024〕39号批复,投资12.62万元,完成松山火烧迹地植被修复50亩,姊妹山营林区花椒洼异地恢复造林66.50亩。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大河国有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任务,以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为抓手,同时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一是已核实完成上报2024年第二期森林督查图斑1个;二是完成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全力做好防火宣传和加强巡山护林工作,有效防止了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林草资源利用
合法利用森林抚育、现有林改造培育、退化林生态修复、人工林主伐产生的竹木林产品。做到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以林养林,实现保护为了发展,发展促进保护的良好局面。2024年,共生产销售竹材233万株,实现利润35万元。依托良好的森林环境和森林景观,积极储备和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碳汇项目。销售草果40000市斤,4.2元/市斤,共计16.80万元。
(五)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投资4.90万元维修青草岭至冷硝塘森林防火通道10公里。二是投资18.00万元完成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非天保区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偿资金点房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了菜籽地、小蒿坝、小平河、老厂河、深沟、北风坡管护点。经上级验收合格。三是配合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42公里。
(六)苗木产业
2021-2024年,建设姊妹山苗圃10亩。先后培育了铁杉、冷杉、小果垂枝香柏、云杉等苗木23万株。2024年对朱红大杜鹃、大树杜鹃、楠木、栒子、五角枫、红梁子、云杉、云南松和小果垂枝香柏9个乡土树种进行播种育苗3万株,出圃苗木1.31万株,产生收益3.9万元,目前苗木留圃20万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11,066,942.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1,481.08元,占总收入的66.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3,725,461.63元,占总收入的33.66%;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0,446.82元,增长9.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1,341.91元,下降8.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1,601,788.73元,增长75.4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4年我单位修建防火通道采伐林木,木材采伐收入增加,致使经营收入增加1,601,788.73元。
2.因工作重心转变,2024年我单位项目收入增加160,410.63元,具体表现为:死亡抚恤收入减少178,457.6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收入减少537,452.00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收入减少921,268.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收入减少50,2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收入减少811,02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收入减少279,779.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项目收入增加730,269.23元;森林保护修复项目收入增加2,208,378.00元。
3.2024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纳入项目支出,致使基本支出减少730,269.23元。
4.我单位2024年8月及11月共退休2人,致使人员经费减少91,483.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9,663,213.50元。其中:基本支出4,139,301.85元,占总支出的42.84%;项目支出3,202,179.23元,占总支出的33.1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2,321,732.42元,占总支出的24.03%;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3,282.39元,下降4.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1,752.54元,下降16.56%;项目支出增加160,410.63元,增长5.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198,059.52元,增长9.3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4年我单位修建防火通道采伐林木,木材采伐支出增加,致使经营支出增加198,059.32元。
2.因工作重心转变,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增加160,410.63元,具体表现为:死亡抚恤支出减少178,457.6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减少537,452.00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减少921,268.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减少50,2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减少811,02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减少279,779.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项目支出增加730,269.23元;森林保护修复项目支出增加2,208,378.00元。
3.2024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纳入项目支出,致使基本支出减少730,269.23元。
4.我单位2024年8月及11月共退休2人,致使人员经费减少91,483.3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9,301.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74,948.65元,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353.20元,占基本支出的3.97%。人均基本支出147,832.21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41,962.45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869.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2,179.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大河国有林场遗属补助项目经费44,24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遗属补助。
2.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专项经费730,269.23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具体为:办公费42,623.00元,水费1,960.00元,电费26,256.33元,邮电费23,000.00元,差旅费84,190.96元,维修(护)费10,410.00元,专用材料费152,000.00元,劳务费155,659.48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62,60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74.46元,生活补助12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9,590.00元。
3.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7,548.00元,主要用于支付红花油茶苗木款。
4.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资金15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2023年在油竹河实施森林抚育的劳务支出。
5.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9,7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0,000.00元,修建森林防火通道支出劳务费3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7,740.00元。
6.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208,378.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抚育项目支出劳务费320,000.00元,发放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794,936.00元,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843,465.00元,深沟、板瓦、菜籽地点房维修支出180,000.00元,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69,97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1,48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97%。与上年相比减少661,341.91元,下降8.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8%。主要原因是:
1.因工作重心转变,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增加160,410.63元,具体表现为:死亡抚恤支出减少178,457.6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减少537,452.00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减少921,268.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减少50,2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减少811,02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减少279,779.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项目支出增加730,269.23元;森林保护修复项目支出增加2,208,378.00元。
2.2024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纳入项目支出,致使基本支出减少730,269.23元。
3.我单位2024年8月及11月共退休2人,致使人员经费减少91,483.3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8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主要用于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退休2人,造成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存在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2,09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主要用于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增加,造成卫生健康(类)支出存在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08,3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抚育项目支出劳务费320,000.00元,发放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794,936.00元,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843,465.00元,深沟、板瓦、菜籽地点房维修支出180,000.00元,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69,97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类)支出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时未下达资金文件,造成预决算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252,21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2%,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032,922.6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69,548.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9,7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项目资金未兑付完成,造成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50.00元,决算为126,49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331.88元,增长7.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50.00元,决算为126,497.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331.88元,增长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50.00元,支出决算为126,49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331.88元,增长7.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50.00元,决算为126,49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新增2024年非天保区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10,000.00元。
1.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数为0.00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118,75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26,497.20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747.20元,增长6.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75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26,497.20元,完成预算的106.52%,较年初预算增加7,747.20元,增长6.52%。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因车辆老化严重,林区道路崎岖难行,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3.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公务接待相关业务发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331.88元,增长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车辆老化严重,林区道路崎岖难行,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抚育、苗木培育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资产总额86,272,202.13元,其中,流动资产11,544,083.52元,固定资产74,710,463.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655.1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7,874.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874.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808.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4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364.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95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95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203200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