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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51022-00069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22 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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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 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实施,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和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和服务涉林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 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1.负责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腾冲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和产业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2人(离休0人,退休9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持续深化林长制运行。组织召开了总林长会议,进一步压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印发了《腾冲市2024年度市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腾冲市2024年林长制市级督察工作方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林长令(2024年第1号),督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印发了《腾冲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林长制市级负责人的通知》,将市级林长调整为18人,并明确16个市级联系部门,设乡镇(街道)级林长210名,村(社区)级林长218名,乡镇(街道)级督察19名,村级专管员217名,组级专管员2703名。自然保护区、国有林管理单位等设林长29名,专管员46名。每季度对各林长进行巡林提醒,发送巡林提醒短信470条,各级林长完成巡林任务3540人次,其中市级60次,乡镇级1050次,村级2180次,林场、管护局250次。整合森林草原防火、林草科技推广、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进行综合宣传12次,发放宣传材料2.5万余份,持续营造林长制工作氛围。召开了部门协作会议,制发了《2024年度协作部门(单位)林长制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加强林长制单位协作能力。围绕我市重点、难点工作,制发了市级林长任务清单和2024年度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市级林长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推动。认真对照省级考核、保山市考核和上半年督察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林长制工作质效。

2. 抓实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完成营造林任务9.1027万亩,其中:异地植被恢复0.2527万亩、森林修复(抚育)1.35万亩、油茶培育(新植)0.5万亩、油茶培育(低产林改造)7.0万亩,义务植树77万株。广西火桐、滇桐、朱红大杜鹃等一批极小物种种群,在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回归培育试验成功,濒危物种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3. 抓实资源保护管理。一是森林保护方面。持续实行林草局领导和股站室负责人挂钩工作制度,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监管,督促各级签订防火责任状(书)19.5万份,发放户主通知书、警示案例宣传单等30万余份,查处违规用火69次,森林火情得到有效处置,未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采伐活立木蓄积250780立方米。加强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分类指导和调控,审批和上报审批林地项目115起,使用林地1275.3744公顷(19130.62亩),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225.43万元,采伐林木蓄积183522.8立方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4093.29万元。其中:上报审批玛御谷温泉小镇建设项目等永久性占用林地46起,审批使用林地面积(占林地定额数)275.9976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225.4330万元,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4213.90立方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3370.79329万元;审批和上报审批临时占用林地15起,涉及临时占用林地422.908公顷(6343.62亩),涉及采伐林木蓄积29525立方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719.15865万元;审批和上报审批森林防火通道、运材道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永久性使用林地项目54起,涉及占用林地面积576.4688公顷(8647.03亩),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783.90立方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3.3470万元。已审批的项目涉及乡村振兴、水利水电、强边固防、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益性公墓、民生教育、公共事业、边防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园区建设、矿山开发、养殖、种植、森林抚育、护林防火等领域。全面提升了项目用林要素保障能力,有效保障了我市各领域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为腾冲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落实国家级公益林118.07万亩,争取补偿资金944.56万元;落实省级公益林30.57万亩,争取补偿资金395.53万元;落实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59.72万亩,争取管护补助资金477.7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10.345万亩,成灾率0.001‰,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查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30起,处罚违法行为人30人,移交刑事案件线索4条。二是草原生态建设方面。组织实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正在开展外业调查。组织实施1000亩林下种草试验示范。办结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行政许可8起,涉及使用草地27.1224公顷。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3次,正在调查处理2起疑似违法使用草原案件。三是湿地保护方面。加强湿地用途管控,开展日常湿地检查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大盈江河流进行整治。四是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检查、监督检查场所945处,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19起,处理违法人员28人。五是自然保护地方面。持续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编写上报《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腾冲段)范围及功能分区的意见建议》。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上报人为活动及风险隐患点41个,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管核查点位42个。六是制定《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牵头办理涉林草领域信访举报4件,配合处理5件。

4. 抓实林草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推进油茶发展三年行动,完成油茶新植0.5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7万亩。开展腾冲红花油茶低效林改造实验示范推广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二是有效促进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在采伐消耗逐年减少的前提下,实现林产加工业产值保持稳中有增。全市完成木材生产162330立方米,完成人造板生产145033立方米,生产实木门6799扇,生产锯材42037立方米,实现林产加工业产值20.73亿元,同比增长19.93%。三是有序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云南省腾冲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3月被确定为云南省林草碳汇试点县,并引入有关企业达成《碳减排项目开发咨询协议》,森林碳汇开发稳步推进。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工作。计划与云南润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开展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林下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拟实施森林质量提升1500亩,建设林下天麻种植基地1000亩,菌种繁育厂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845万元。申报古永国有林场森林康养项目、大河国有林场森林康养项目、苏江国有林场大坡脚、照壁潭森林温泉SP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等3个招商储备项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8,074,841.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66,444.78元,占总收入的99.9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397.05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313,675.73元,下降3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320,498.26元,下降32.49%;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822.53元,增长433.31%。

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首先,人员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调入6人,转隶11人,调出5人,退休8人,在职死亡1人,合计减少19人。人员的减少,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随之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8,919.66元。其次,死亡抚恤减少,2024年共有2人死亡,包含1名在职死亡,1名退休死亡,较2023年4名退休人员死亡减少2人,所以死亡抚恤较上年减少,共减少386,028.00元。

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以前年度欠结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付较多,2024年较2023年减少。其中,生态保护支出减少2,757,422.04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减少440,0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减少3,330,093.80元,如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森林抚育项目、造林(油茶改造)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造林补贴补助等相关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在2024年均没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减少21,132,927.16元,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火灾保险)减少600,000.00元,原因是2024年林草局(本级)未支出火灾保险。

其他收入增加6,822.53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上级单位转入项目工作经费6,680.00元,包括云南省林科院云南乡土草种收集和良种选育项目合作经费4,280.00元,以及国家林草生物灾害防控中心转入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委托业务款2,400.00元;增加国税局转入上年度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42.53元。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计入其他收入进行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8,066,444.78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3,152.57元,占总支出的58.93%;项目支出15,633,292.21元,占总支出的41.0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360,986.26元,下降32.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4,142.04元,下降10.40%;项目支出减少15,756,844.22元,下降50.2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首先,人员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调入6人,转隶11人,调出5人,退休8人,在职死亡1人,合计减少19人,人员的减少,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随之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8,919.66元;其次,死亡抚恤减少,2024年共有2人死亡,包含1名在职死亡,1名退休死亡,较2023年4名退休人员死亡减少2人,所以死亡抚恤较上年减少,共减少386,028.00元。

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生态保护支出减少2,757,422.04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减少440,0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减少3,330,093.80元,如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森林抚育项目、造林(油茶改造)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造林补贴补助等相关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在2024年均没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减少21,132,927.16元,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火灾保险)减少600,000.00元,原因是2024年林草局(本级)未支出火灾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33,152.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48,045.64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5,106.93元,占基本支出的5.73%。人均人员经费144,849.63元,人均公用经费7,741.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3,292.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资金5,615,368.60元,主要用于: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00,000.00元;非天保区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0,000.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补助资金148,923.70元;草种繁育、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7,113.30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74,111.60元;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10,000.00元;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资金858,000.00元;其他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7,220.00元。

2.省级林业发展项目资金5,430,173.90元,主要用于:省级防火经费支出390,093.90元,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040,080.00元。

3.县级林业发展资金4,587,749.71元,主要用于:死亡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补助资金528,881.60元;遗属补助经费79,598.00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支出166,793.00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及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支出1,413,628.20元;腾冲市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补助资金538,600.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项目经费1,083,450.12元;重点项目考核奖励经费350,738.10元;国有芹菜塘牧场管理支出175,210.89元;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检疫支出39,456.00元;腾冲市生物生态安全执法工作经费79,993.00元;义务植树造林支出99,850.00元;林长制专项工作、国有林区安全生产等31,550.80元。

2024年与2023年收入、支出对比情况如下表:

                                           2024年与2023年林草局(本级)收入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2023年

2024年

2024年与2023年对比

收入

支出

收入

支出

收入

支出

合计

56,388,517.56

56,427,431.04

38,074,841.83

38,066,444.78

-18,313,675.73

-18,360,986.26

战略规划与实施


32,116.00



-

-32,116.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29,307.80

2,529,307.80

2,468,096.84

2,468,096.84

-61,210.96

-61,210.9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7,708.70

577,708.70



-577,708.70

-577,708.70

死亡抚恤

994,507.60

994,507.60

608,479.60

608,479.60

-386,028.00

-386,028.00

行政单位医疗

259,015.55

259,015.55

229,876.24

229,876.24

-29,139.31

-29,139.31

事业单位医疗

851,771.75

851,771.75

863,093.37

863,093.37

11,321.62

11,321.62

公务员医疗补助

746,934.36

746,934.36

755,870.60

755,870.60

8,936.24

8,936.24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7,502.48

47,502.48

33,704.76

33,704.76

-13,797.72

-13,797.72

生态保护

3,296,022.04

3,296,022.04

538,600.00

538,600.00

-2,757,422.04

-2,757,422.04

停伐补助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22,040.00

22,040.00

22,040.00

22,040.00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440,000.00

440,000.00



-440,000.00

-440,000.00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7,128.38

95,500.38

175,210.89

175,210.89

88,082.51

79,710.51

行政运行

19,030,546.37

19,030,546.37

19,165,960.88

19,165,960.88

135,414.51

135,414.51

森林资源培育

3,448,827.50

3,448,827.50

118,733.70

118,733.70

-3,330,093.80

-3,330,093.80

森林资源管理

21,419,696.96

21,419,696.96

286,769.80

286,769.80

-21,132,927.16

-21,132,927.16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669,820.40

669,820.40

5,040,080.00

5,040,080.00

4,370,259.60

4,370,259.60

执法与监督



79,993.00

79,993.00

79,993.00

79,993.00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1,137,345.75

1,137,345.75

3,185,289.70

3,185,289.70

2,047,943.95

2,047,943.95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52,381.92

250,807.40

483,042.45

474,645.40

230,660.53

223,838.00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91,23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减少18,440,696.77元,下降32.74%,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首先,人员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调入6人,转隶11人,调出5人,退休8人,在职死亡1人,合计减少19人,人员的减少,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随之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8,919.66元;其次,死亡抚恤减少,2024年共有2人死亡,包含1名在职死亡,1名退休死亡,较2023年4名退休人员死亡减少2人,所以死亡抚恤较上年减少,共减少386,028.00元。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以前年度欠结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付较多,2024年较2023年减少。其中:生态保护支出减少2,757,422.04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减少440,0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减少3,330,093.80元,如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森林抚育项目、造林(油茶改造)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造林补贴补助等相关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在2024年均没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减少21,132,927.16元,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火灾保险)减少600,000.00元,原因是2024年林草局(本级)未支出火灾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0元,设备购置2,0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6,57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0%。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24年增加在职死亡1人,年初无法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2,54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缴纳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80,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完成年初预算的81.49%。主要用于腾冲市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补助538,600.00元,非天保区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0,000.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抚育)补助22,0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生态保护支出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351,47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5%。主要用于单位保工资保运转基本支出19,165,960.88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118,733.7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86,769.8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040,080.00元,执法与监督79,993.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185,289.7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74,645.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000.00元,决算为603,06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9,975.21元,增长81.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9,000.00元,决算为570,640.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2,4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8%,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2,292.21元,增长8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83.00元,增长31.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83.00元,增长31.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3,06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9,975.21元,增长81.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9,000.00元,决算为570,64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2,4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原因是: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9,000.00元,决算为570,64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0%。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我单位全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极差,且常年深入林区,车辆磨损较大,油耗较高,修理维护成本也较高;二是受3年疫情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0年至2023年很多车辆经费未能年结年清,一直拖到2024年才结清部分车辆经费;三是2023年疫情结束后,单位加大了各项工作开展力度,车辆油耗增加,除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经费支出外,还要不断结清以前年度所欠的车辆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2,4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2,292.21元,增长8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83.00元,增长31.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83.00元,增长31.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

1.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00元。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2,292.21元,增长85.06%。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全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极差,且常年深入林区,车辆磨损较大,油耗较高,修理维护成本也较高;二是受3年疫情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0年至2023年很多车辆经费未能年结年清,一直拖到2024年才结清部分车辆经费;三是2023年疫情结束后,单位加大了各项工作开展力度,车辆油耗增加,除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经费支出外,还要不断结清以前年度所欠的车辆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83.00元,增长31.05%。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增加,2023年接待费用未能完全支付,共有6,778.00元(12批次,77人次)在2024年支付,导致2024年接待费增加;二是疫情放开后,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各级各部门莅腾对林草项目的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增多,接待经费也随之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林业和草原业务的指导、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106.93元,比上年减少198,448.51元,下降13.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办公费、水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部分经费支付缓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办公费62,550.00元;

2.印刷费9,669.00元;

3.水费12,517.20元;

4.电费58,489.61元;

5.邮电费129,979.56元;

6.差旅费80,000.00元;

7.维修(护)费30,000.00元;

8.公务接待费32,423.00元;

9.劳务费27,360.00元;

10.工会经费190,000.00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368.56元;

12.其他交通费用297,830.00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9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7,883,217.13元,其中:流动资产11,799,860.90元,固定资产14,539,966.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867.92元(净值),其他资产1,536,522.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129,986.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9,057.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4,9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6,500.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000.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862.2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862.2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