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51024-00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10: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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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五)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医院建设规划和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六)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市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八)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市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九)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十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十二)对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十四)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十五)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十六)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八)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十九)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十)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十一)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二十二)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二十三)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二十四)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五)实施生殖健康计划,开展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十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十七)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二十八)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力,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缺生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防艾、咨询。
(二十九)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进行检查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实施市城评比申报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财务股、医政医管科教股(市级干部保健办公室、无偿献血办公室)、中医药综合管理股(大健康产业办公室)、疾控妇幼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爱卫办、老龄健康股、医改办、健康扶贫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人民医院改扩建、滇滩卫生院及清水卫生院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蒲川卫生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项目有序推进。
(二)医院晋级达标提质。人民医院三乙等级创建成果持续巩固,中医医院晋级为三级中医医院,通过2024年第二轮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提质达标验收。曲石、蒲川2个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全市累计5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其余16个服务能力达国家基本标准。打造固东、界头2个重点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使其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目前已通过保山市级验收。开展村卫生所创等达标工作,力争基本标准村卫生所通过验收率达70%,完成腾冲市级验收147家,目前已接受保山市级验收。持续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整改提升。
(三)专科建设得到加强。人民医院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保山市级重点专科8个,在建5个(省级2个、市级3个);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脾胃病科、肛肠科、康复科等特色专科达到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服务水平,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妇幼保健院完成省级妇幼特色专科申报评审。人民医院完成口腔科、眼科、精神科、临床营养科、老年医学科等薄弱专科建设。4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10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7个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通过验收。
(四)中医药特色持续优化。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在建2个。21个卫生院均建成中医馆,均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卫生所均能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成60个中医阁。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23个。2024年评选出腾冲名中医9名、优秀青年中医27名。
(五)公共卫生工作持续提质:一是疾控体系不断健全。开展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深化“国门疾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公卫服务提质增效。消除麻风病、遏制丙肝流行、遏制结核病等重点疾病攻坚行动和消除疟疾成果巩固行动扎实推进,年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免疫规划报告各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顺利通过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严重精神障碍、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在90%以上。健康帮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大病救治率100%。三是人口家庭发展扎实有效。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力落实,按要求发放各类奖励扶助和生育支持项目资金。3月全省计生协工作会议在腾冲召开,5月腾冲在全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培训班上进行经验交流,11月被省计生协推荐至黑龙江省进行经验交流。四是老龄妇幼服务保障到位。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能提供托位3660个,创评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个、市级示范托育机构6个。全方位提高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落实母婴安全17项工作制度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90%以上。
(六)健康腾冲建设持续推进: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市创建成果,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健康腾冲和健康县城建设,3月,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家健康”专项行动现场会在腾冲召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2个健康巡讲优秀课件获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巡讲优秀课件,其中1个评为二等奖。
(七)发展动力持续增强: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将两个医共体合并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牵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开展专科共建,推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远程医疗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二是人才队伍持续加强。积极引进人才,加强人才培育管理。加强专家工作站建设,腾冲与省内外医疗机构和专家的联系合作得到加强和拓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三是卫生监督有力有效。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办结卫生许可2124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四是作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市人民医院推出“十个一”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的急难愁盼怨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0,747,36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44,360.00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9,920.75元,增长3.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0,095.51元,增长3.36%;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74.76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减少130,320.39元,2024年调外单位3人,导致本单位收到财政拨款收入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具体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减少14,690.2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减少9,881.29元;行政运行基本收入减少132,320.39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增加16,306.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增加9579.8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增加339.94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1,130,761.14元,具体情况是:死亡抚恤收入减少441,232.00元;行政运行项目收入增加619,032.58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增加91,030.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2,148,837.5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113,359.29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收入增加3,931,063.24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收入增加37,561.50元;其他卫生健康收入减少21,723.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收入减少822,6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74.7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0,744,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54,725.18元,占总支出的15.14%;项目支出26,089,634.82元,占总支出的84.8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0,095.51元,增长3.36%。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130,665.63元,增下降2.73%;项目支出增加1,130,761.14元,增长4.53%;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130,665.63元,2024年调外单位3人,导致本单位收到财政拨款支出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具体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4,690.2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9,881.29元;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减少131975.15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6,306.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9579.8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339.94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130,761.14元,具体情况是:死亡抚恤支出减少441,232.00元;行政运行项目支出增加618,857.82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91,030.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2,148,837.5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113,359.29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3,931,063.24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增加37,561.5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1,723.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822,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4,725.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6,926.24元,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7,798.94元,占基本支出的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89,634.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共卫生补助项目经费支出413,579.0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包括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等服务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5,291,675.46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以及开展该项目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工作所。
3.行政运行管理事务项目经费支出2,738,372.12元, 主要用于各种项目的市级配套经费,如医政医管科教工作、中医药综合管理工作、疾控妇幼工作、人口监测与发展工作、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防治艾滋病工作、爱卫办工作、老龄健康工作、医改办工作、健康扶贫办公室工作;中医(民族医)药项目经费,用于中医(民族医)药管理事务支出,如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经费,用于大学生委培费用支出。
4.其他计划生育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7,646,008.24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惠民奖励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44,36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0,095.51元,下降3.36%,完成年初预算的491.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90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1,903.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调整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12,45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7%,完成年初预算的527.4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714,112.42元,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280,159.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资金支出17,646,008.24元,其他卫生健康资金支出13,277.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5,291,675.46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出133,420.00元,死亡抚恤资金支出33,80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00.00元,决算为92,96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757.69元,下降49.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00.00元,决算为74,064.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67%,完成年初预算的6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8,90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3%,完成年初预算的70.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716.69元,增长8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59.00元,下降17.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59.00元,下降17.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00.00元,支出决算为92,96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757.69元,增长49.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00.00元,决算为74,064.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8,9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单位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716.69元,增长8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59.00元,下降17.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59.00元,下降17.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单位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相对2023年工作重心转移,例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的减少转为日常行政办公业务(疫情防控检查、督导、疫苗接种管理等工作事务的减少)公务接待任务也随之减少,同时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如:燃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产生的具体接待开支,如:行政运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其他计划生育事务管理工作、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与管理工作、中医(民族医)药工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798.94元,比上年增加3,348.90元,增长0.85%,我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834.00元,印刷费7,000.00,水费2,900.00元,电费25,066.2元,邮电费5,416.00元,培训费9,718.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40,034.7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元,其他交通费258,9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0,086,418.06元,其中,流动资产6,957,134.08元,固定资产3,093,817.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466.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72,790.71元,其中固定资产1,953,912.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734.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734.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734.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734.8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