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51024-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10:24:12 |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6101000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五)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医院建设规划和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六)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市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八)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市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九)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十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十二)对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十四)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十五)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十六)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八)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十九)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十)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十一)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二十二)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二十三)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二十四)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五)实施生殖健康计划,开展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十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十七)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二十八)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力,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缺生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防艾、咨询。
(二十九)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进行检查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实施市城评比申报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医政医管科教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疾控与防治艾滋病股、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爱卫办、医改办。所属单位28个,分别是:
1.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腾冲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4.腾冲市人民医院;
5.腾冲市中医医院;
6.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
9.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
10.腾冲市北海镇卫生院;
11.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
12.腾冲市腾越街道勐连卫生院;
13.腾冲市西源街道卫生院;
14.腾冲市五合乡卫生院;
15.腾冲市清水镇卫生院;
16.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
17.腾冲市团田乡卫生院;
18.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
19.腾冲市荷花镇卫生院;
20.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21.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
22.腾冲市明光镇卫生院;
23.腾冲市马站乡卫生院;
24.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25.腾冲市和顺镇卫生院;
26.腾冲市滇滩镇中心卫生院;
27.腾冲市芒棒镇中心卫生院;
28.腾冲市芒棒镇上营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分别是:
1.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腾冲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4.腾冲市人民医院;
5.腾冲市中医医院;
6.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
9.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
10.腾冲市北海镇卫生院;
11.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
12.腾冲市腾越街道勐连卫生院;
13.腾冲市西源街道卫生院;
14.腾冲市五合乡卫生院;
15.腾冲市清水镇卫生院;
16.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
17.腾冲市团田乡卫生院;
18.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
19.腾冲市荷花镇卫生院;
20.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21.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
22.腾冲市明光镇卫生院;
23.腾冲市马站乡卫生院;
24.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25.腾冲市和顺镇卫生院;
26.腾冲市滇滩镇中心卫生院;
27.腾冲市芒棒镇中心卫生院;
28.腾冲市芒棒镇上营卫生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16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5人(离休0人,退休645人)。年末遗属43人。
车辆编制71辆,在编实有车辆6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党和国家及省市的关心支持下,腾冲市紧紧围绕全省、全市卫生健康大会会议精神,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24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5个,开放床位数4884张,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助理)医师2233人、注册护士2751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7.57张、执业(助理)医师数3.46人、护士数4.26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7.46人。
(一)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1.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紧盯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特别国债等支持方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共谋划项目17个,概算总投资16.9654亿元。完成人民医院改扩建、滇滩卫生院建设项目,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清水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基本完工,蒲川卫生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项目有序推进。
2.医院晋级达标提质。人民医院三乙等级创建成果持续巩固,中医医院晋级为三级中医医院,通过2024年第二轮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提质达标验收。新增2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国家推荐标准,打造2个重点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使其服务能力基本达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开展村卫生所创等达标工作,力争基本标准村卫生所通过验收率达70%,已接受保山市级验收。持续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整改提升。
3.专科建设得到加强。人民医院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保山市级8个,在建5个(省级2个、市级3个);妇幼保健院完成省级妇幼特色专科申报评审。完成薄弱专科建设6个。4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10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7个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通过验收。
4.中医药特色持续优化。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在建2个。21个卫生院均建成中医馆,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23个,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标准。评选出腾冲名中医9名、优秀青年中医27名。
(二)公共卫生工作持续提质
1.疾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深化“国门疾控”体系建设,疾控中心扩展检测项目至254项并具备基因测序技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参与云南省疾病控制局等部门组织的2024年云南省境外输入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
2.公卫服务提质增效。艾滋病防治“三个90%”目标持续巩固,全市艾滋病疫情总体平稳。消除麻风病、遏制丙肝流行/遏制结核病等重点疾病攻坚行动和消除疟疾成果巩固行动扎实推进,年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免疫规划报告各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顺利通过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严重精神障碍、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均在9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48%以上,在2023年度基础上提高24个百分点。健康帮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已脱贫户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大病救治率100%。
3.人口家庭发展扎实有效。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力落实,2024年出生4983人,死亡4220人,人口负增长转为正增长。发放各类奖励扶助和生育支持项目资金1,564.67万元,共惠及38515名计划生育家庭群众。3月全省计生协工作会议在腾冲召开,5月腾冲在全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培训班上进行经验交流,11月被省计生协推荐至黑龙江省进行经验交流。
4.老龄妇幼服务保障到位。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48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能提供托位3665个,每千人托位数5.67个,创评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个、市级6个。全方位提高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2.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
5.健康腾冲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实现全覆盖。健康县城建设2024年省级第三方暗访排名前列;全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家健康”专项行动现场会在腾冲召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23年的25.5%提升到2024年的28.92%;2个健康巡讲优秀课件获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巡讲优秀课件;选送的《高黎贡非医疗干预健康服务社区》入选全国50个优秀案例,也是云南省唯一优秀案例。
(三)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制定出台《腾冲市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将两个医共体合并组建成一个医共体,推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远程医疗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基层诊疗量占比75.5%,医保患者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9.54%。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2.人才队伍持续加强。积极引进人才,年内校园招聘总量管理人员31名,完成11名大学生村医考核招聘和16名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安置工作。加强专家工作站建设,经人社部门批准建站3个,医疗单位自行协调建站12个,腾冲与省内外医疗机构和专家的联系合作得到加强拓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在职乡村医生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财政补助部分纳入市财政预算。
3.卫生监督有力有效。查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129件,罚没款46.09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保山市首批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市工作顺利推进。
4.作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市人民医院推出“十个一”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的急难愁盼怨问题,其中对住院患者和门诊透析患者免收停车费的优惠措施,实施以来受益车辆达6000余车次,优惠停车费用达7万余元,有效降低了群众的就医经济负担。
5.坚持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法治建设、总体国家安全观、市域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贯穿卫健工作始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卫健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18,154,26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972,182.07元,占总收入的20.80%;事业收入917,297,813.8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4.68%;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5,884,264.15元,占总收入的14.5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524,920.04元,增长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3,71,312.49元,下降22.45%;事业收入增加129,825,826.58元,增长16.49%;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1,929,594.05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死亡抚恤减少1,507,624.40元,财政项目拨款减少,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59,560,000.00元、市人民医院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4,000,000.00元等。
2.事业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拨款较上年增加,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增加等造成。
3.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腾冲市人民医院、腾冲市中医医院、腾冲市妇幼保健院债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55,379,786.14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561,798.57元,占总支出的88.73%;项目支出152,817,987.57元,占总支出的11.2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260,782.70元,下降1.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479,837.37元,增长7.17%;项目支出减少102,740,620.07元,下降40.2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财政项目拨款减少,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59,560,000.00元、市人民医院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4,000,000.00元等,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专用材料费及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2,561,798.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7,303,308.06元,占基本支出的3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5,258,490.51元,占基本支出的6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817,987.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293,891.21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53,539,433.39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存在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关注和的服务对象,对我国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一是通过每个季度一次地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的项目评价和资金核算,使项目的规范管理建立起一套良性的运行模式,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风险。二是通过每年有计划地对县、乡、村、三级项目专业人员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项目的实施储备了一支高效的队伍。三是通过项目几年来的实施使广大服务对象获得感不断增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专项经费支出275,346.57元,主要用于发放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用于购买设备和防控物资,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基建支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疫情防控的其他支出。
3.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专项经费支出4,538,218.93元,主要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等;卫生人才培养,全科医生培训补助,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等;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专项、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等。
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2,532,674.67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包括人员及公用经费、设备、药品及专用材料购置、信息化建设、常规维修、人员培训等。
5.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7,646,008.24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我省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等。
6.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资金支出5,533,635.61元,主要用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院前急救体系和血液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建设标准化的临床技能中心、提高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补助、基层慢性病管理能力提升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7.才发展专项资金名医项目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固东镇中心卫生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中心省级给予2名“名医”入选人员专项培养经费。
8.死亡抚恤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780,450.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9.重大公共卫服务项目资金支出8,975,827.70元,重大传染病主要包括納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补充免疫,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疾病防控内容。资金主要用于药品、试剂、耗材等需方补助,以及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随访管理,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置、监测信息化建设等能力提升和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等支出。
10.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40,516.04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新院迁建项目农发行贷款利息支出。
11.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975,986.9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市级配套部分。
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107,475.96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税成本返还经费项目,劳务派遣驾驶员补助经费项目,退休人员归侨归眷补助经费项目,人员优秀奖励等支出。
13.公立医院支出34,052,412.71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如公立医院购入日常使用耗材、医疗设备购置等。
14.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顺利通过评审验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每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30%的卫生院中医馆建成中医康复科;95%的村卫生所能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20%的村卫生所建成示范中医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人次达35%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34,281.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49%。与上年相比减少87,506,910.03元,下降22.30%,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6%。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属于上级资金,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50,44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资金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013,83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5%。主要用于医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此项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3,000.00元,决算为288,143.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122.68元,增长29.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254754.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41%,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33,3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9%,完成年初预算的63.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459.68元,增长3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63.00元,增长16.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3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663.00元,增长16.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143.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122.68元,增长29.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254,754.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33,3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高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资金形成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低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459.68元,增长3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63.00元,增长16.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3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663.00元,增长16.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4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4年我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相关业务发生。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459.68元,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过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63.00元,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艾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医药工作等卫生健康工作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接待人次3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艾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医药工作等卫生健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6,204.44元,比上年减少3,924.33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798.9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258,405.5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4,684.00元,印刷费7,000.00,水费2,900.00元,电费25,066.2元,邮电费5,416.00元,培训费9,718.00元,公务接待费5,690.00元,工会经费63,856.2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20.72元,其他交通费424,993.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腾冲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2,364,574,274.6元,其中,流动资产842,393,499.53元,固定资产599,092,927.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03,838,968.77元,无形资产14,754,895.46元(净值),其他资产4,493,98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822,850.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171,179.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29.88平方米,账面原值420,052.8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50项,账面原值13,764,833.6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058.60元;出租房屋1777.7平方米,账面原值3,930,46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54,506.0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29,116.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46,732.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4,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8,243.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18,493.8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02,197.0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