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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61021-0001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21 16: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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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实施,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和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和服务涉林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1.负责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腾冲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是主管全市林业草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行政编制21名。林草局下设八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和产业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4人(离休0人,退休94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一是抓实营造林生产工作。完成营造林3.2,085万亩,实施森林修复(抚育)11万亩、油茶培育(低产林改造)1.0万亩,开展低效林改造1.3万亩外业调查规划。完成全民义务植树77万株,发动参与人数25.43万人。二是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启动3.3万亩林业造林碳汇项目,项目进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完成公示,完成第三方现场审核。建设肯德基“自然自在”碳中和林150亩。2025年12月,云南腾冲亚热带季风冷凉山区“秃杉+”混交种植技术“秃杉大径级用材林培育模式”在全省学习推广。三是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投资120万元建设草种基地2,000亩。

2.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全力配合开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全市有自然保护地4个,总面积为82,334.93公顷;启动云南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云南腾冲来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外业实地调查。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发布相关工作,开展“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春季护鸟等专项行动,检查监督检查场所445处。救助野生动物32只,开展古树复壮28株。三是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5个群众举报的核查、整改、验收工作。

3.不断提升资源管护水平。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构建“巡林、督察、考核”闭环管理机制,压实市、乡、村三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动态调整市级林长为18名,明确16个市级联系部门和33个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推进。设立乡镇(街道)级林长210名、村(社区)级林长218名,配备乡镇级督察19名,专管员2,920名(其中村级217名、组级2,703名)。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北海湿地管护局、5个国有林场设林长30名、专管员46名,实现管理网格全域覆盖。各级林长完成巡林4,146人次,其中市级林长72次、乡镇级1,278次、村级2,616次、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场180次,实现责任区域巡林常态化。2025年7月,腾冲市被省林草局列为2024年度林长制激励表扬对象。二是抓实天然林公益林保护。落实国家级公益林123.2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270.52万亩,争取管护及补偿项目资金4,774.37万元。落实省级公益林28.28万亩,争取补偿资金622.17万元。三是完成腾冲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普查后林草湿总面积697.2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82.62万亩,草地面积5.28万亩,湿地面积9.31万亩。四是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13起,涉案林地15.35公顷、涉案草地12.56公顷、罚款152.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6万元。五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30份,采伐林木26.67万立方米,占年度森林采伐限额101.82万立方米的26.19%。六是加强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分类指导和调控,审批和上报审批林地项目113起,使用林地298.9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233.92万元,采伐林木蓄积26,597.46立方米。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行政许可9件,使用草地15.84公顷,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391.28万元。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流转5,120亩。二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编制并实施沙坝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国有林场多种经营模式,国有林场与公司合作建设独龙牛养殖基地2个、龙陵黄山羊养殖基地1个,建设森林徒步线路2条,与企业、个体户合作种植林下中药材种植250亩。

5.抓实林草防灾减灾。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工作要求,继续实行市林草局领导班子及股站室负责人挂钩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包保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承诺书6.7万份,与德宏5县市区、龙陵县签订7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协议,督促全市各级签订联防协议300份。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专题会议1,261场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70次,印制发放户主通知书、各类通告(省长、市长令、林长令)、警示海报、中缅双语宣传材料等共37.1万份,喷绘及悬挂防火标语、横幅7,202条,悬挂森林防火五彩旗1,782面,发送宣传短信30万条。持续开展野外火源治理、火灾隐患专项排查及火源管控等工作,设置卡点365个,巡山护林12.38万人次。2025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加大科技防火项目建设力度,投入森林草原防火经费824.11万元,新建护林点房3个、瞭望观察点1个、保护管理用房2个、新建和维修防火通道28条56.285公里。完成全市644.04万亩林地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投保。二是抓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林业有害生物发生4.63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4.5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9.07%,成灾率为0。全年苗木产地检疫率100%,未发生检疫责任事故。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90,323,696.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22,539.64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56.69元,约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248,854.50元,增长13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256,094.86元,增长137.28%;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240.36元,下降86.23%。

(一)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 220,820.65 元,2025年初共有在职人员131人,年中调入10人,新招录1人,调出1人,退休6人,年末共有135人,较年初增加4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随之增加。

2.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52,035,274.21元,主要原因为:森林管护支出增加8,768,310.67元;停伐补助支出增加34,831,686.33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773,456.73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47,8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增加701,152.93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增加4,798,222.2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增加4,013,043.7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增加9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1,060,653.60元;动植物保护增加189,916.00元;行政运行项目支出增加1,593,820.18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4,000,000.00元;死亡抚恤减少43,143.60元;生态保护支出减少538,600.00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减少 20,7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2,260,291.53元;执法与监督减少79,993.00元。

(二)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

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7,240.36元,原因是:2024年度其他收入有上级单位拨入的项目经费以及税务局转入的职工个税手续费,而本年度只有职工个税手续费,没有上级单位转入的项目经费,故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90,324,939.64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3,973.22元,占总支出的25.08%;项目支出67,670,966.42元,占总支出的74.9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258,494.86元,增长137.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820.65元,增长0.98%;项目支出增加52,037,674.21元,增长332.86%。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20,820.65元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025年年初共有在职人员131人,年中调入10人,新招录1人,调出1人,退休6人,年末共有135人,较年初增加4人。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随之增加。

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52,037,674.21元的主要原因:森林管护支出增加8,768,310.67元;停伐补助支出增加34,831,686.33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773,456.73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47,8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增加701,152.93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增加4,798,222.2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增加4,013,043.7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增加9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1,063,053.60元;动植物保护增加 189,916.00元;行政运行项目支出增加1,593,820.18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4,000,000.00元;死亡抚恤减少43,143.60元;生态保护支出减少538,600.00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减少 20,7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2,260,291.53元;执法与监督减少79,99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53,973.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81,563.6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2,409.54元,占基本支出的4.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70,966.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丧葬费、抚恤费补助资金474,25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家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费、抚恤费补助。

2.2024年四季度重点项目考核奖励经费34,62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项目前期经费的支出。

3.2025年一、二、三季度重点项目投资工作经费70,093.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5年1-3季度重点项目考核支出。

4.遗属补助经费91,08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5年遗属人员10人的遗属补助。

5.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补助资金891,072.84元,主要用于:腾冲市2021年—2024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补助。

6.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项目经费2,376,447.46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开支。

7.信创设备购置资金129,750元,主要用于:信创电脑购置支出。

8.腾冲市2025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经费99,886.63元,主要用于:2025年机关义务植树苗木采购以及劳务支出。

9.国有林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检查工作和召开例行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相关支出。

10.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日常保护监督检查资金69,9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日常保护监督检查的业务支出。

11.腾冲市生物生态安全工作经费189,916.00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执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各类保护地等相关业务支出。

12.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相关支出,如电信公司天翼移动服务费,移动公司移动云业务服务费,防火期移动视频彩铃服务费,林业专网数据专线使用费等。

13.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检疫补助资金6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检疫工作的差旅支出。

14.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53,744.3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户主通知书制作、火灾风险普查、防火期伙食费、防火物资购置等支出。

15.腾冲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服务费补助资金3,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铁塔公司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服务费。

16.云南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经费9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昆明勘察设计院风景名胜区及国家公园规划编制服务费。

17.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4,1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业务支出。

18.国家森林城市迎检验收专项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变维装饰有限公司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展板、PPT、文化墙制作相关费用。

19.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705,7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所欠的企业项目款。

20.国有芹菜塘牧场管理费补助资金242,967.62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芹菜塘牧场管护人员劳务费,以及其他关于牧场管护的相关支出。

21.财政代管补助资金2,4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差旅支出。

22.腾冲市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34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林分结构调整苗木培育及补植补造项目款。

23.2024年度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级公益林调查、检查及公益林管理培训费用。

24.2025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488,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林权所有者。

25.腾冲市2025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长制激励经费)资金235,208.47元,主要用于: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建设、生态修复治理、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林草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考察学习支出。

26.2024年第二批天保工程及森林效益补偿(白眉长臂猿监测调查经费)资金41,0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猴桥镇长臂猿保护监测劳务费、培训、检查工作等。

27.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86,845.65元,主要用于:开展护林防火宣传、防护工作巡护工作方面支出。

28.腾冲市2025年提前下达省级森林防火经费资金30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宣传服务等方面支出。

29.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3,695.2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巡护人员工资支出。

30.2025年第二批公益林天然林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资金2,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林天然林生态保护培训。

31.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52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林权所有者。

32.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补助资金289,217.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抚育业务培训、森林抚育技术服务支出。

33.2024年非天保区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5,9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定法项目验收、培训、设备购置支出。

34.2024年中央财政第三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586,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林权所有者。

35.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6,32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偿,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林权所有者。

36.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1,2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修复、抚育检查支出。

37.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站运行维护,瘤胸沫蝉、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

38.腾冲市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14,75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偿,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林权所有者。

39.腾冲市2024年—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99,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支出。

40.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支出。

41.腾冲市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火)资金1,129,3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材料购置支出。

42.腾冲市2024年—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38,508.25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查、培训支出。

43.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防火经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材料购置支出。

44.腾冲市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草种繁育项目)资金1,189,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建草种基地项目、续建草种基地项目建设支出。

45.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草湿荒普查补助)资金207,224.00元,主要用于: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检查、培训、技术服务费支出。

46.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1,57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查、培训支出。

47.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21,117,8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偿,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林权所有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73,87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与上年相比增加50,482,638.13元,增长133.23%,完成年初预算的330.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8,13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7%。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5年年初共有在职人员131人,年中调入10人,新招录1人,调出1人,退休6人,年末共有135人,较年初增加4人。人员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2,12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缴纳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按照上一年度缴费基数预估编制,年度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同步变动;二是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及人员变化动态核定缴费,年度实际应缴金额与预算预估数存在差异,最终形成小幅预算差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3,621,2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0.43%。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1,117,000.00元;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2,213,780.00元;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90,49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的项目资金,其中,森林管护支出增加8,768,310.67元,停伐补助支出增加34,831,686.33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7,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腾冲市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347,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9,474,54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0,966,326.9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819,886.63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5,084,992.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779,788.47元,动植物保护189,916.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198,333.4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9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535,29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运行、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行业业务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均较预算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9,000.00元,决算为851,69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8,633.53元,增长41.23%。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000.00元,决算为838,434.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8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3,2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33.1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7,793.53元,增长4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1,69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8,633.53元,增长41.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000.00元,决算为838,43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3,2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原因是: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年末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000.00元,决算为838,43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70%。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我单位全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极差,且常年深入林区,车辆磨损较大,油耗较高,修理维护成本也较高;二是2025年单位加大了各项工作开展力度,车辆油耗增加,维修成本增加;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年末无支出。无支出的原因为:2025年度我单位公务车辆1辆的处置时间为7月份,处置完成后才能提交购车申请,购车申请时间错过了上级部门要求的审批时间,导致购车审批未能完成,故无购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3,2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7,793.53元,增长4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为:一是我单位全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极差,且常年深入林区,车辆磨损较大,油耗较高,修理维护成本也较高;二是2025年单位加大了各项工作开展力度,导致车辆油耗增加,维修成本增加。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一是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减少,共减少40批次,225人次。二是我单位不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陪同就餐人数,严格执行工作餐接待标准,无超标准接待,不断加强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林业和草原业务的指导、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409.54元,比上年减少212,697.39元,下降16.55%,主要原因是:一是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树牢节约理念,从严管控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办公耗材等一般性支出;二是统筹盘活现有资产,优化保障方式,压减非必要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接待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10,567.00元;水费12,862.00元;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9,240.00元;公务接待费13,263.00元;工会经费282,252.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924.58元;其他交通费用210,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39,473,598.3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98,621.68元,固定资产19,050,060.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000,000.00元,无形资产21,003.27元(净值),其他资产1,903,912.5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90,381.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10,094.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8,16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3,674.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3,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0,374.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3,930.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3,930.8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