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6102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22 08:53:21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实施,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和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和服务涉林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1.负责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腾冲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15.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和产业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核查中心、腾冲市国有林场管理站、腾冲市生态修复站、腾冲市森林资源管理站、腾冲市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中心、腾冲市地热火山风景自然公园管理中心、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腾冲市整顶木材检查站、腾冲市中和木材检查站、腾冲市侍郎坝木材检查站、腾冲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3.腾冲市来凤山管理所;
4.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
5.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
6.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
7.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
8.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3.腾冲市来凤山管理所;
4.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
5.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
6.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
7.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
8.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8人(离休0人,退休258人)。年末遗属24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123.71亿元,同比增长20.35%。其中第一产业产值39.64亿元,同比增长17.87%;第二产业产值40.81亿元,同比增长23.22%;第三产业产值43.26亿元,同比增长20.03%。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一是抓实营造林生产工作。完成营造林3.2,085万亩,实施森林修复(抚育)11万亩、油茶培育(低产林改造)1万亩,开展低效林改造1.3万亩外业调查规划。完成全民义务植树77万株,发动参与人数25.43万人。二是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启动3.3万亩林业造林碳汇项目,项目进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完成公示,完成第三方现场审核。建设肯德基“自然自在”碳中和林150亩。2025年12月,云南腾冲亚热带季风冷凉山区“秃杉+”混交种植技术“秃杉大径级用材林培育模式”在全省学习推广。三是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投资120万元建设草种基地2,000亩。
2.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全力配合开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全市有自然保护地4个,总面积82,334.93公顷;启动云南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云南腾冲来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外业实地调查。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发布相关工作,开展“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春季护鸟等专项行动,检查监督场所445处。救助野生动物32只,开展古树复壮28株。三是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5个群众举报的核查、整改、验收工作。
3.不断提升资源管护水平。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构建“巡林、督察、考核”闭环管理机制,压实市、乡、村三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动态调整市级林长为18名,明确16个市级联系部门和33个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推进。设立乡镇(街道)级林长210名、村(社区)级林长218名,配备乡镇级督察19名,专管员2,920名(其中村级217名、组级2,703名)。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北海湿地管护局、5个国有林场设林长30名、专管员46名,实现管理网格全域覆盖。各级林长完成巡林4,146人次,其中市级林长72次、乡镇级1,278次、村级2,616次、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场180次,实现责任区域巡林常态化。2025年7月,腾冲市被省林草局列为2024年度林长制激励表扬对象。二是抓实天然林公益林保护。落实国家级公益林123.2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270.52万亩,争取管护及补偿项目资金4,774.37万元。落实省级公益林28.28万亩,争取补偿资金622.17万元。三是完成腾冲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普查后林草湿总面积697.2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82.62万亩,草地面积5.28万亩,湿地面积9.31万亩。四是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13起,涉案林地15.35公顷、涉案草地12.56公顷、罚款152.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6万元。五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30份,采伐林木26.67万立方米,占年度森林采伐限额101.82万立方米的26.19%。六是加强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分类指导和调控,审批和上报审批林地项目113起,使用林地298.9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233.92万元,采伐林木蓄积26,597.46立方米。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行政许可9件,使用草地15.84公顷,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391.28万元。
4.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全市林下经济利用林地206.49万亩,较2024年末增加16.16万亩,增长8.49%,林下经济产值49.52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8.53亿元,增长20.80%。
5.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流转5,120亩。二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编制并实施沙坝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国有林场多种经营模式,国有林场与公司合作建设独龙牛养殖基地2个、龙陵黄山羊养殖基地1个,建设森林徒步线路2条,与企业、个体户合作种植林下中药材250亩。
6.抓实林草防灾减灾。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工作要求,继续实行市林草局领导班子及股站室负责人挂钩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包保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承诺书6.7万份,与德宏、龙陵县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协议,督促全市各级签订联防协议300份。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专题会议1,261场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70次,印制发放户主通知书、各类通告(省长、市长令、林长令)、警示海报、中缅双语宣传材料等共37.1万份,喷绘及悬挂防火标语、横幅7,202条,悬挂森林防火五彩旗1,782面,发送宣传短信30万条。持续开展野外火源治理、火灾隐患专项排查及火源管控等工作,设置卡点365个,巡山护林12.38万人次。2025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加大科技防火项目建设力度,投入森林草原防火经费824.11万元,新建护林点房3个、瞭望观察点1个、保护管理用房2个、新建和维修防火通道28条56.285公里。完成全市644.04万亩林地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投保。二是抓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林业有害生物发生4.63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4.5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9.07%,成灾率为0。全年苗木产地检疫率100%,未发生检疫责任事故。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56,946,225.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837,846.33元,占总收入的91.64%;经营收入13,107,222.89元,占总收入的8.35%;其他收入1,156.69元,约占总收入的0.0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042,833.03元,增长6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391,018.33元,增长78.80%;经营收入减少4,340,944.94元,下降24.88%,经营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度木材生产数量减少,木材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其他收入减少7,240.36 元,减少86.23%,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
1.2025年我部门因人事结构变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收入增加390,503.3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减少63,496.66元。
2.因工作重心转变,2025年我部门,项目收入增加57,707,396.47元,具体表现为:其他文化和旅游收入减少4,000,000.00元;死亡抚恤收入减少301,691.20元;生态保护收入减少538,6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收入增加369,943.35元;森林管护项目收入增加11,299,492.32元;停伐补助项目收入增加32,409,318.33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收入增加3,985,378.66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收入增加1,332,348.76元;森林资源管理收入增加5,506,620.14元;动植物保护收入增加189,916.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收入增加4,030,983.60元;草原管理收入增加160,000.00元;行业业务管理收入增加9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270,297.24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收入减少2,335,958.46元;执法与监督收入减少79,993.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收入增加3,582,907.93元;其他城乡社区收入增加347,800.00元;生产发展收入增加578,632.80元。
3.我部门2025年人员行政运行收入增加1,800,366.02元,事业机构收入减少1,410,536.10元。
4.我部门2025年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18,600.00元,用于林场支付拖欠企业账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50,360,953.60元。其中:基本支出45,135,819.80元,占总支出的30.02%;项目支出98,704,426.53元,占总支出的65.64%;经营支出6,520,707.27元,占总支出的4.34%,无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848,902.85元,增长66.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9,352.50元,增长0.58%;项目支出增加63,123,575.80元,增长177.41%;经营支出减少3,534,025.45元,下降35.15%,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1.2025年我部门因人事结构变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390,503.3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63,496.66元。
2.因工作重心转变,2025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增加57,529,454.92元,具体表现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4,000,0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减少301,691.20元;生态保护支出减少538,6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减少105,399.53元;森林管护项目支出增加11,299,492.32元;停伐补助项目支出增加32,409,318.33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增加3,985,378.66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增加1,332,348.76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增加5,506,620.14元;动植物保护支出增加189,916.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增加4,030,983.60元;草原管理支出增加160,000.0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增加9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567,698.57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减少2,335,958.46 元;执法与监督支出减少79,993.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582,907.93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47,8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增加578,632.80元。
3.我部门2025年人员行政运行支出增加1,800,366.02元,事业机构支出减少426,524.73元。
4.我部门2025年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18,600.00元,用于林场支付拖欠企业账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35,819.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180,950.97元,占基本支出的9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4,868.83元,占基本支出的4.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04,426.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1,500.00元。
1.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丧葬费、抚恤费补助资金1,497,041.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家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费、抚恤费补助。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经费57,899,266.31元,主要用于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3.2025年本级和部分上级林草项目30,748,181.74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执法与监督、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4.2025年其他支出4,724,518.82元,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企业账款等。
5.腾冲市来凤山管理所来凤山国家公园维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32,036.18元,主要用于排查、清除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全隐患,保洁公园卫生,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休闲的健身场所,确保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腾冲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49,860.59元,主要用于排查、清除宝峰山森林火灾隐患,有效增强森林防火巡护力度,确保林推站森林资源安全方面支出。
7.腾冲市林业技术推广站腾冲红花油茶低效林改造示范、推广项目资金支出9,880.00元,主要用于抚育生态经济型腾冲红花油茶示范林200亩的抚育支出。
8.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专项经费648,513.7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具体为:办公费43,085.03元,水费3,000.00元,电费18,400.00元,邮电费13,000.00元,差旅费50,570.00元,维修(护)费29,400.00元,劳务费269,620.00元,委托业务费25,900.00元,工会经费3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538.67元,生活补助120,000.00元。
9.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安排支出项目资金765,509.6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具体为:办公费497.00元,差旅费11,104.00 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4,206.04元,劳务费116,383.60元,委托业务费62,088.00元,工会经费16,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33.00元,生活补助115,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90.00元,基础设施建设359,608.00元。
10.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非税安排其他公用支出项目经费625,120.6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4,729.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55,770.80元、邮电费22,356.00元、差旅费22,697.00元、维修(护)费28,000.00元、专用材料费99,680.00元、劳务费89,998.68元、委托业务费84,300.00元、工会经费17,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821.20、生活补助108,068.00元。
11.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补助(公用经费)资金239,765.6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3,505.00元,电费18,500.00元,差旅费13,004.07元,维修(护)费9,100.00元,工会经费16,800.00元,自办食堂伙食补助86,89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522.57元,劳务费24,441.99元。
12.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补助(管护房建设)资金686,66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场部管护房建设项目支出。
13.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84,471.8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8,839.00元,电费15,233.58元,邮电费11,963.70元,差旅费41,828.00元,维修(护)费52,300.00元,会议费9,800.00元,工会经费16,200.00元,自办食堂伙食补助106,059.10元,办公设备购置14,000.00元,专用材料费79,792.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105.96元,劳务费69,350.00元。
14.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沙坝国有林场苗圃地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93,600.00元,主要用于林场苗圃地建设劳务费191,792.50元,专用材料费1,807.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61,127.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5%。与上年相比增加59,189,510.40元,增长73.74%,完成年初预算的255.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7,80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37,76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动,医疗保险缴费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899,26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2%,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9.76%,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停伐补助和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方面,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7,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腾冲市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347,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资金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0,488,49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4%,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执法与监督、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4,500.00元,决算为1,217,56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2,444.53元,下降31.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4,500.00元,决算为1,204,306.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13,2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9%,完成年初预算的29.4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7,134.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849.97元,增长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7,56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2,444.53元,下降31.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4,500.00元,决算为1,204,30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13,2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所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87,134.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849.97元,增长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60.00元,下降59.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较上年减少;二是我单位全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极差,且常年深入林区,车辆磨损较大,油耗较高,修理维护成本也较高,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三是我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抚育、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多种经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409.54元,比上年减少212,697.39元,下降16.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51,983.00元、印刷费减少9,669.00元、电费减少38,489.61元、差旅费减少70,760.00元、邮电费减少129,979.56元、维修(护)费减少30,000.00元、劳务费减少27,36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1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87,280.00元、水费增加344.80元、工会经费增加92,252.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0,55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8,83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567.00元;水费12,862.00元;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 9,240.00元;公务接待费13,263.00元;工会经费282,252.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924.58元;其他交通费用 210,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0,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59,758,338.42 元,其中,流动资产33,150,256.18元,固定资产315,258,599.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4,700.00元,在建工程10,832,560.00元,无形资产502,223.1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690,387.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83,727.99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35.56平方米,账面原值330,780.26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37,21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16,613.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8,17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78,436.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11,178.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2,203.62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