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61028-0003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28 15:2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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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抗震恢复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贯彻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勘察设计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绿色建筑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8.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全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9.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牵头抓好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综合治理工作。
10.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镇村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加强辖区内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引导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承担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供水,抓好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实施和监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市政设施技术审核。
13.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4.会同文物保护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传承工作。
15.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项目,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房产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和安全股。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
2.腾冲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3.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安全监督站
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所
5.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管理所
6.腾冲市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7.腾冲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8.腾冲市茶花基地管理所
9.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0.腾冲市建筑设计室
11.腾冲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12.腾冲市第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1.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所属单位腾冲市建筑设计室、腾冲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腾冲市第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但不编报部门决算,也未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2.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腾冲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腾冲市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所、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管理所、腾冲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腾冲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腾冲市茶花基地管理、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由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报,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出现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9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行业经济稳中向好。房地产指标降幅收窄,1—11月完成房地产投资18.53亿元,同比降34.9%;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1.84万平方米,同比降5.4%。建筑业产值持续增长,1—3季度全市在库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66.58亿元,同比增长4.8%。二是城市品质有效提升。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源头整治攻坚工作完成排水户改造3152户,居民户改造3365户。完成3条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改造、89条居民小区道路雨污分流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建成平安路等5条道路、腾药园等2个游园绿化工程,开放水源保护地、金塘公园等共享绿地2万多平方米,提质改造西山坝绿地15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城市绿地率达40.94%,绿化覆盖率达48.1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28平方米,拥有各类城市公园73个。完成17座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完成霞光路、金源路雨水箱涵、砚湖广场2座排水泵站等防汛设施建设。三是住房保障不断加强。完成百年鑫城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和173户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项目。四是房地产业有序发展。7个保交楼项目房屋全部交付,10个保交房项目全部销号,房地产风险有效化解。积极推动旅居产业发展,腾冲市外人员到腾购房占总数的76.2%,形成以华侨城、凤凰国际、雅居乐、玛御谷、热海拾光、恒益东山等6个为代表的旅居地产项目。五是镇村建设持续推进。印发《腾冲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腾冲市镇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6.17%、76.47%。开展第六批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顺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140,163,961.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499,844.70元,占总收入的91.61%;年初结转和结余95,664,116.40元,占总收入的8.3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185.48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3,661,656.98元,增长4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520,675.20元,增长38.53%;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8,692.61元,下降73.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5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资金、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上级补助资金,以及腾冲市建成区市政老化管网提升改造资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腾冲市“美丽县城”提质改造项目资金、腾冲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等专项债券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087,667,099.29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7,843.24元,占总支出的2.63%;项目支出1,059,109,256.05元,占总支出的97.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6,828,911.57元,增长53.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5,442.10元,增长5.80%;项目支出增加375,263,469.47元,增长54.89%;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5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资金、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支出,以及腾冲市建成区市政老化管网提升改造资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腾冲市“美丽县城”提质改造项目资金、腾冲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等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57,843.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13,40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440.39元,占基本支出的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9,109,256.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8,915,403.6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死亡抚恤项目经费74,838.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2.水体项目经费7,5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大山脚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资金。
3.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经费21,150,000.00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支出。
4.行政运行项目经费2,233,221.09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办公支出,劳务费支出等。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6,27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7,481,036.38元,主要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资金5,534,736.38元,2023年第六期省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946,300.00元。
7.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64,83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石头山产城融合区还本付息64,830,000.00元。
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经费1,29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提质增效省级专项资金1,290,000.00元。
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管护(大乔木修剪)费支出1,500,000.00元。
10.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5,138,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出5,138,200.00元。
1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21,990,0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出。
12.配租型住房保障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0,000.00元。
13.其他支出919,401,960.58元,主要用于化解拖欠企业账款913,401,960.58元。
14.强边兴边固边建设项目6,000,000.00元,该项目属涉密项目不进行叙述。(因项目涉密,不做项目绩效自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23,80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02%。与上年相比减少185,812,669.15元,下降51.61%,完成年初预算的526.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1,22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6,38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6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腾冲市大山脚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资金支出7,500,000.00元、传统村落保护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支出21,15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明确的资金文件后,才能在年中调整预算进行安排。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8,787,98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5%,完成年初预算的364.41%。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管护项目、绿化管护项目、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明确的资金文件后,才能在年中调整预算进行安排。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7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1%,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出5,138,2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1,990,000.00元、配租型住房保障项目经费25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明确的资金文件后,才能在年中调整预算进行安排。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强边兴边固边建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明确的资金文件后,才能在年中调整预算进行安排。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49,08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79.92元,增长20.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34,906.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12%,完成年初预算的6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1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8%,完成年初预算的47.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030.92元,增长17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51.00元,减少49.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51.00元,减少49.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49,08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79.92元,增长20.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34,906.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12%,完成年初预算的6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1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8%,完成年初预算的47.2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油耗及维修费用支出审核;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费用支出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原因是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购置车辆0辆。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34906.41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2,030.9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34,906.41元,完成预算的61.24%。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了油耗及维修费用的支出。
3.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76.00元,完成预算的47.25%。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部门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030.92元,增长171.1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3,751.00元,下降49.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
1.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5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906.41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2,030.92元,增长17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906.41元,较上年增加22,030.92元,增长171.11%。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腾冲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腾冲市建成区老化管网项目启动,调研、检查增多,公车使用频率提高,费用增加。
3.2025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14,176.00元,较上年减少13,751.00元,下降49.24%,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批次、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13,751.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440.39元,比上年增加288,875.77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177,204.45元;印刷费0.00元;水费0.00元;电费49,661.60元;邮电费0.00元;物业管理费0.00元;差旅费104,066.73元;维修(护)费0.00元;租赁费100,000.00元;培训费0.00元;公务接待费14,176.00元;劳务费0.00元;工会经费222,775.20元;福利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06.41元;其他交通费用220,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76,436,619.84元。其中,流动资产151,910,057.49元,固定资产453,411.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314,517.57元,无形资产758,632.8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640,592.88元,固定资产减少118,066.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331.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22.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331.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331.7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