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2021-1009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07-10 15: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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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宏州来腾人员一律劝返,确需入腾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费用自理)。
二、全乡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开腾冲,尤其是不前往德宏州等各边境州市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须离开腾冲的,需报乡级备案,取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离腾,返腾时按市级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三、凡近14天有瑞丽市等边境县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来(返)腾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不得隐瞒流行病学史。
四、“十户联防”网格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对市外来(返)腾人员、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未做核酸检测人员及外籍人员的摸排管理,尤其要加强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腾人员的排查,落实报备要求,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所在村(社区),如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组织、协助、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严惩。
六、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快递物流站点、景区景点、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等公共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扫(亮)云南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和日常消毒工作。
七、辖区内所有药店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按时上报“一退两抗”药品销售记录。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购买过退烧药、抗生素药的人员,请立即前往北海乡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八、即日起,全乡范围内禁止群众自发组织群体性宴席、集会、大型群众聚集活动,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打保境、庙会等民间民俗活动。
九、即日起,全乡范围内所有客运服务从业者,必须要求所载乘客测体温、戴口罩、扫(亮)云南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后方可乘车。
十、广大群众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少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自觉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乡各单位、各村(社区)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北海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