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2021-1011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07-10 16:13:5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宏州来腾人员一律劝返,确需入腾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费用自理)。
二、全镇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开腾冲,尤其是不前往德宏州等各边境州市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需报镇村两级备案,征得同意后方可离腾,返腾时按市级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三、凡近14天(6月25日以来)有德宏州等各边境州市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来(返)腾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者镇政府报告,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不得隐瞒流行病学史。
四、“十户联防”网格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对市外来(返)腾人员、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和未做核酸检测人员的摸排管理,尤其要加强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腾人员的排查,落实报备要求,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所在村组,如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组织、协助、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严惩。
六、年满18周岁的除特殊原因(如怀孕和经医生诊断患有其他不适宜接种疫苗的疾病),必须全部接种新冠疫苗。7月11日07:30将在界头镇中心卫生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第一、二针均可接种),请未接种人员务必前往参加接种。
七、辖区内所有药店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按时上报“一退两抗”药品销售记录。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购买过退烧药、抗生素药的人员,请立即前往界头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八、广大群众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少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自觉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九、全镇聚集性活动全部暂停,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即日起KTV、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性场所暂停营业,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
十、出入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扫(亮)“健康码”“行程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和日常消毒工作。
十一、暑假已至,请家长们加强对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监护,提倡不外出游玩,非必要不要走亲串戚。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动态,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