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2023-011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1-14 08: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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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政府、腾冲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普法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
1.加强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1)配合完成涉及本单位的地方立法工作。
结合腾冲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城市河道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撰写了报告,上报了立法项目建议。
(2)对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本单位意见,认真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反馈。
参加《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3)及时制定相关制度。
制定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告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覆盖
12月2日,启动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主宣人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黄宗金同志带领宣誓。
3.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
(1)配合开展与本单位有关的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
2022年8月25日,腾冲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一行15人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重点围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深入走访,先后到霁虹路便民生鲜交易点、靖边广场、市综合执法局四中队和指挥中心视察“七个周边”管理情况,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成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创新发展智慧化管理和精细化治理城市举措等。随后,视察组到腾越街道老洞山路朝阳社区片和北海镇青海湖视察大棚房拆除及爱国卫生“清垃圾”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在实地走访视察中,视察组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队伍规范化建设、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河湖治理、公园广场管理、城市文明行为“红黑榜”、生活垃圾四分类宣传引导、数字城管赋能精细化管理和非接触式执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局长黄宗金同志在腾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座谈会上做了情况汇报。
(2)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2022年度,我局较好的宣传贯彻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组织干部职工学法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执法局党总支学习内容,年内单位领导班子集中学法2次。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单位2022年党总支专题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内容的党总支专题集中学习。2022年度,执法局党总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中学法2次。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
充分利用每周一的二级班子工作交办会及每周五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制度,2022年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5次,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学习18次,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8次。
(3)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的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2022年2月8日,我局分管副局长及法规股股长到腾冲市人民法院参加了1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
2022年3月24日,我局分管副局长到腾冲市人民法院参加了1起徇私枉法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
2022年12月16日,组织我局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了一起行政处罚诉讼案的庭审活动。
(4)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10月16日上午,组织干部职工及非编党员110余人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现场直播,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10月-12月多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提升城市容貌形象;推进城管领域重点项目,增进民生福祉;补齐城市环卫领域短板弱项,营造整洁、干净、有序的市容环境;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
5.落实普法责任
(1)根据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2022年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
(2)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4月15日,市执法局在局机关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及“云南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截至5月12日我局共有491人参与此次答题活动,共计1608人次。悬挂标语1幅,并在城区12处户外广告宣传栏内粘贴宣传海报。据统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投放宣传标语70余条,5块户外广告LED显示大屏播放公益宣传片,粘贴宣传海报24张,悬挂宣传标语1幅。
5月7日,启动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5月20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并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制作“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明白纸1000份,利用创文整改提升网格包保到户活动宣传入户时机,向广大市民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和宣传明白纸。
12月2日,启动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黄宗金同志讲授了宪法专题课,组织与会的干部职工观看了“宪法的颜色”“我和宪法的故事”等宪法宣传视频。在我局办公楼和城区12块广告粘贴栏张贴了39张“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海报,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大屏滚动播宪法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同时通知辖区商户在店铺门头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利用执法局公众号展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公益广告。组织执法局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云南省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12月9日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参加了省委宣传部和省普法办举办的“云南省法制宣讲示范活动”,集中学习了云南大学法学院仇永胜教授宣讲的“宪启民 法兴邦 关于宪法这些常识要知道”专题讲座。
(3)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个性化普法活动9次。
(4)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转(刊)载普法案例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全年刊载以案释法案例24个。
创刊“城人之美”执法局内部期刊,抄送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出刊24期,开辟法制专栏“案例说法”,共刊载24个案例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并同步在“城市管理智慧腾冲”微信公众号上刊载相关内容。
6.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本单位法治文化阵地载体运用充分,公共区域设置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创刊“城人之美”执法局内部期刊,抄送市委、市政府,开辟法制专栏“案例说法”。
(2)在本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中开辟法治专栏、刊载法治内容。
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板块开设“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基础信息”专栏。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城市管理智慧腾冲”,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定期刊载“城人之美”,设有“案例说法”专栏。不定期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7.制作《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普法动漫视频,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三)组织保障
8.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有力
(1)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宣讲活动,持续推进学习。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单位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内容的党总支专题集中学习7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5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腾冲市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12月9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省委宣传部和省普法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线上法治宣讲活动。
(2)党总支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统筹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总支及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本单位法治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协同运转有效。
2022年,我局统筹推进执法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明确法规股为执法局法治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工作协同运转有效,较好完成执法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市民守法的良好城市管理法治工作格局。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法规股成立法律顾问办公室,聘请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并在法规股门口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022年度,法律顾问到执法局开展专题执法培训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参与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
(5)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报送述法报告,并推动本单位干部职工述职与述法深入融合。
12月,党总支书记、局长黄宗金同志,按要求开展了述法工作,并上报了《2022年度述法报告》。在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及干部职工工作总结中充分融入了相关述法内容,推动了执法局干部职工述职与述法深度融合。
(6)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腾冲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腾法委发[2022]1号)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指标任务。
(7)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2022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
9.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
(1)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2022年度,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诉4起,其中腾冲市人民法院应诉1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中止审理),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3次(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合议庭审理1次)。结案3起(其中,判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1起;裁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1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起),中止审理1起。我局均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建议的情形。
(3)自觉接受检察院行政监督,及时答复。
2022年度,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监督案件8起,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作出8份《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不予支持申请人的监督申请。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情形。
(4)及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
2022年度,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起(其中,答复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起,答复腾冲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起)。3起案件均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的情形。
10.及时报送法治工作信息等有关材料。
2022年度,我局向中共腾冲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工作信息14篇。
(四)对法治建设工作创新创优、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报送高质量信息,得到上级肯定。
11.2022年12月3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腾冲市城市管理典型经验做法——数字赋能点“靓”幸福边城。
(五)执法工作
1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按时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公开。
(2)落实《腾冲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按职能推进相关工作。
及时制定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贯彻<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实施,有序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汇报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3)配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我局制定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自检自查工作,形成了《自检自查整改问题清单》及《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自检自查报告》。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紧紧围绕“掌上办、一次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进驻窗口高频事项进行了大胆探索,大力引导服务对象下载安装办事通APP,进行线上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统一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受理、审查,待审查通过后,服务对象只需按短信提示要求直接到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即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4)配合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并做好整改落实。
2022年度,我局按要求开展法治督察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按时上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及《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3.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2022年,执法局高度重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入全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内容,定期调度部署,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深入研究政务服务事项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方式、法定依据等,严格梳理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4种办理事项列入承诺制事项目录。结合实际,制作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办理事项名称、设定证明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虚假承诺责任等,并在政务服务场所和政务信息公示栏及时公示告知,方便申请人获取和下载。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2年,执法局积极开展法治城管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我局的执法主体资格、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案件信息等。我局现有执法人员121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其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45人,持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76人。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购置了执法记录仪260部、录音笔1台、摄像机2台、照相机9台、对讲机60台,为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局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有7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5%。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件,均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重大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审核率为100%。
1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22年制定了《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3月-4月我局对2021年度全年执法卷宗进行了整理评查,共评查了130本卷宗(其中行政处罚卷宗44卷,行政许可卷宗86卷),并作出130份评查意见书。
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案件2件、行政处罚案件4件参加腾冲市司法局集中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案卷6件均为优秀,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好的方面给予了肯定。
16.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除涉密外行政执法数据率达100%。
我局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2022年,执法局办结行政许可案件152件,录入152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5件,录入25件。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率达100%。
17.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
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3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办理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8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18.及时梳理2022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据,按时填报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并根据报表撰写了《2022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2022年,我局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涉及行政应诉案件4件,判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1起;裁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1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起。我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
1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022年度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4件,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件,合议庭审理1件。我局机关负责人到腾冲市人民法院出庭应诉1次(中止审理),机关负责人到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2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20.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4月30日,我局组织45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学习内容,深度广度都需要进一步深挖,做到学深悟透习做实。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专业素质仍需学习提升,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总支书记、局长黄宗金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别于2022年3月、11月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结合实际工作及时研究日常工作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尖锐问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立足城市管理实际,深刻把握新时代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全市城市管理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在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中学习先进、对标先进、争创先进,通过找差距、补短板、谋创新、争一流,进一步夯实全市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基础,实现法治建设工作进位明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党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二)加强法治保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统筹谋划城市管理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快本本部门配套制度建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合法审查制度,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全市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完善及公布。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的分析、评估,加强数据汇聚共享,提高数据质量,提升事项在线办理深度,着力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支撑能力,推动实现全程网办事项“一网通办”。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城市管理领域信用建设力度,切实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动城市管理业务系统与信用平台对接,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和有效共享,结合城市管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提高城市管理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五)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继续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城市管理领域新法新规专题学习宣传,强化“以案释法”,适时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改革、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强化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高效化解行政争
深入推进法治途径处置信访纠纷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规定,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强化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规范信访、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办理程序,加强源头治理,压实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切实提高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化解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公益诉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