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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3056994753Q/20231016-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6 1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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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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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有关城市综合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城市管理相关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区城市治理和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对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3.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城市建成区域内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负责城市管理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和宣传工作。

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5.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数字城管等行业管理与行政审批工作,同时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排水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对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城市道路照明及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及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包括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城区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管理,占道施工现场堆放、渣土运输管理,建筑工地围挡管理,城市悬挂物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管理,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管理等)。

6.负责对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众使用和活动的场所,包括建筑物立面、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公交车站、城市滨水区域等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空间秩序管理。

7.负责城市建成区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8.负责城区防汛等城市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产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成房屋质量的管理和维护、燃气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在人行道、社区、小区、公共场所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采沙、取土等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游丧、占道治丧及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等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行使城市饲养动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加工和处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配合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配合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修理厂油渍污染、洗车场污水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17.配合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在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8.配合文化和旅游局行使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内旅游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9.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的适用范围为城市和街道建成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建领域全部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与市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河道内违规取沙、取土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行使对城市规划区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沙、取土及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3)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人民政府责成需处置的违法建设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并依法开展相应的行政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等摊贩的食品、质量安全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的临时摊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6)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市文化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城市建成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移交违法行为和线索,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顺应改革趋势,大胆创新作为。面对执法体制调整改革的新形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腾冲执法局提振精神、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担当作为抓履职,深化改革抓落实,旗帜鲜明抓队伍,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服务水平。一是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构建市政两级行政执法指挥体系。二是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信息采集建设,非现场执法等智能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系建设。三是执法能力建设有提升。四是坚持群众路线,践行“枫桥经验”,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用自治、共治实现现代化治理,运用“自治为主体,法制为核心,德治为基础“的三治并举的工作方法,争取日刚柔相济,身心兼治,从源头化解矛盾。

2.狠抓市容环境整治,促管理水平提升。腾冲市执法局始终牢牢把握中心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以各类市容环境整治为抓手,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精细化、智能化和常态化。一是抓牢“七个周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客运站、公园广场、社区委员会周边)秩序整治。二是合理规划停车泊位专项行动。三是户外标识标牌(含“牛皮癣”小广告)规范整治行动。四是地面清洗“还”本色专项行动。五是“五堆十乱”专项清理行动。六是扬尘治理行动。城区进行洒水、抑尘交叉降尘作业,督促工地落实施工防治扬尘六个100%措施。七是商场市场规范整治行动。八是“清垃圾”专项行动。九是开展职工网格挂联。

3.创新“智慧城管”,破解城市治理难题。一是以城管执法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开展大数据赋能提升行动,再造执法流程,优化工作模式,升级业务应用,逐步形成“一图指挥调度、一库汇聚融合、一端智慧执法、一网统筹管理”的综合执法工作新模式,推动城管执法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二是以“大城管”为格局统一规划,以“精细化”管理为载体,九标为基础,拓展领导督办子系统(领导通)、移动处置子系统(处置通)、视频监控子系统、微信平台子系统、户外广告管理子系统、门前五包子系统、智信平台子系统、业务短信子系统、大数据辅助决策子系统、市民通、行政执法系统和数字城管宣传视频等12个子系统应用,因地适宜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智慧城管,加强城市管理,深化大城智管。三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启“智慧审批”模式,由一线综合执法队员主动上门零距离、手把手指导各经营户进行门头店招、占道等“网上办”“掌上办”。

4.筑牢城市治理根基,严密防范风险隐患。一是重点确保垃圾填埋场所辖范围内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维护管理的基础上,提高突发情况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定期对垃圾场进行安全巡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人看守,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生产安全。认真检查处理场雨污分流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及导排设施,保持渗滤液畅通导排,防止渗滤液外溢、渗漏引起的水体污染事故。认真做好防爆、灭火设施的设置工作,禁止将火种带入垃圾处理场,防止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编制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垃圾堆放和处置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重点巡查废品收集点安全运行情况;责令垃圾焚烧发电场严格按照设计工艺运行管理,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严格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三是加强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常态化管控城市道路施工挖掘,最大限度减少因擅自开挖而造成的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日常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排查建筑物立面、楼顶、及门头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查跟踪,专项开展了窨井盖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窨井盖安全使用情况,发现窨井盖缺失、损毁、移位、震响,做到及时上报,联系责任部门进行补装、维修、更换等,全面保障窨井盖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5.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一是着力打造城管系统基层党建创新示范点,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二是突出功能服务保障,抓实“四个党建阵地”。即:抓“党员之家”阵地,建设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学习教育、谈心谈话和资料查阅等功能为一体的党建工作多功能场所。抓“党建文化书屋”阵地,以“党建书屋”+“职工文化书屋”模式,把图书资料分类整理,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新思想、新理念刊物资料,将小书屋变成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大课堂”。抓“城管论坛”阵地。对“城管论坛”多功能化,暨是讲习所、又是道德讲堂,更是党员锻炼提升的练兵台。抓“荣誉室”阵地,集中展示党建创新、城管历程、精神文明、成果表彰等相关内容,打造职工精神家园,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学有榜样、比有方向、赶有目标。三是探索党建帮扶创新,推动提升帮扶合力,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2022年整合投入帮扶资金近4万元,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建帮扶的规模效应和聚合效应。同时,深入密切联系群众,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保障群众利益。四是综合执法局围绕住建部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市“转作风、重实干、争一流”大讨论活动、“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以队伍建设标准化、为民服务精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全面提升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公共事业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保障股、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股、督查督导股。所属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2.腾冲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1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29人,主要是综合执法局劳务派遣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0,026,636.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79,806.24元,占总收入的99.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6,830.20元,占总收入的0.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46,073.93元,增长7.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9,243.73元,增长7.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146,830.2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2年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增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导致我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283,040.98元;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2年新增2个项目(腾冲市创文整改提升资金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2,963,305.22元,我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压减城市城管执法制服及装备经费1,141,200.00元,压减日常公用经费105,902.47元;三是其他收入增加146,830.20元,与上年比较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9,955,423.23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4,743.39元,占总支出的77.66%;项目支出6,690,679.84元,占总支出的22.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25,139.28元,下降6.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85,819.12元,下降5.24%;项目支出减少639,320.16元,下降8.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285,819.12元,2022年我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基数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导致我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283,040.98元,2021年非税收入支出成本做在基本支出上,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1,568,860.10元;二是减少2021年结转结余4,000,000.00元,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2年新增2个项目(腾冲市创文整改提升资金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963,305.22元,其他支出增加75,616.99元,我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压减城市城管执法制服及装备经费1,141,200.00元,压减同期项目459,197.95元。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64,743.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92,277.47元,占基本支出的9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2,465.92元,占基本支出的3.75%。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682,173.6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由于2022年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增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经费682,173.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485,509.00元;奖金及绩效工资增加858,269.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73,6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增加35,757.6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967,992.72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非税收入在基本支出上反应,2022年在项目支出列支;根据上级要求单位压缩支出减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90,679.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维护经费1,444,300.00元,主要工作:建成数字城管系统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发现、处置、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形成动态、闭环、长效的城市管理方式,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了便捷的途径,激发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实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和长效化。

    2.城区城市管理制式制服及装备126,800.00元,主要工作:为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3.违法违规拆除经费200,000.00元,主要工作:坚决完成市人民政府部署的整改任务,对腾冲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使其逐步减少。

    4.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应急处突经费80,000.00元,主要工作: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等各种矛盾日益突出,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相关处突、维稳应急工作。

    5.城区内停车泊位划线经费100,000.00元,主要工作:对腾冲城区相关路段划停车泊位线。进一步改善老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改变市民出行方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6.非税收入成本专项资金1,700,657.63元,主要工作:为收取一般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总金额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用于开展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的各项开支,圆满完成全年事业的顺利开展。

    7.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713,305.22元,主要工作:为巩固好腾冲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美丽县城”等荣誉称号,使相关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打出优秀旅游城市的名片。

    8.腾冲市创文整改提升资金1,250,000.00元,主要工作:为巩固好腾冲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使相关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9.其他项目支出75,616.99元,主要工作:往来款资金用于单位一般公用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79,806.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756.27元,下降6.28%,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285,819.12元,2022年我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基数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导致我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283,040.98元,2021年非税收入支出成本做在基本支出上,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1,568,860.10元;二是减少2021年结转结余4,000,000.00元,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2年新增2个项目(腾冲市创文整改提升资金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963,305.22元,其他支出增加75,616.99元,我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压减城市城管执法制服及装备经费1,141,200.00元,压减同期项目459,197.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15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3,37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403,213,.63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费127,944.1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52,215.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098,27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经费7,469,314,87元,2120104城管执法经费6,615,062.85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013,899.6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3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595.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3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59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49,595.80元,完成预算的87.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49,595.80元,完成预算数的87.01%。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3.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0.00元,完成预算的9.76%。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单位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资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965.80元,增长11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845.80元,增长10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20.00元,增长662.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9,595.80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5,845.80元,增幅108.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595.80元,较上年增加25,845.80元,增幅108.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增多等。

3.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2,440.00元,较上年增加2,120.00元,增加662.50%,公务接待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次数增加,接待任务增加,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单位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465.92元,比上年减少1,967,992.72元,下降69.28%,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我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尽量减少了相关经费支出201,652.72元;机动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较上年下降395,190.00元,部分机动车辆保险未到期;专用材料费及劳务费减少原因为去年非税收入支出成本在基本支出上反应,在一般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增加1,371,150.00元,故2022年非税收入支出成本在项目支出上反应,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下降比较大。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60,890.00元;印刷费25,000.00元;水费4,6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30,000.00元;差旅费59,956.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60.00元;工会经费127,743.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76.80元;其他交通费用501,840.00元。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3,835,634.77元,其中,流动资产11,571,213.21元,固定资产2,264,421.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5,905.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9,149.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8,830.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2,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6,070.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8,830.4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