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20240320-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08: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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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有关城市综合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城市管理相关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区城市治理和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对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3.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城市建成区域内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负责城市管理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和宣传工作。
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5.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数字城管等行业管理与行政审批工作,同时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排水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对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城市道路照明及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及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包括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城区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管理,占道施工现场堆放、渣土运输管理,建筑工地围挡管理,城市悬挂物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管理,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管理等)。
6.负责对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众使用和活动的场所,包括建筑物立面、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公交车站、城市滨水区域等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空间秩序管理。
7.负责城市建成区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8.负责城区防汛等城市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产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成房屋质量的管理和维护、燃气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在人行道、社区、小区、公共场所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采沙、取土等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游丧、占道治丧及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等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行使城市饲养动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加工和处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配合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配合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修理厂油渍污染、洗车场污水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17.配合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在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8.配合文化和旅游局行使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内旅游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9.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的适用范围为城市和街道建成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建领域全部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与市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河道内违规取沙、取土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行使对城市规划区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沙、取土及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3)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人民政府责成需处置的违法建设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并依法开展相应的行政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等摊贩的食品、质量安全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的临时摊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6)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市文化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城市建成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移交违法行为和线索,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公共事业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保障股、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股、督查督导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腾冲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创新方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2.积极配合,推动智慧腾冲城管模块建设。
3.加强学习,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4.转变作风,持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5.认真准备,全力做好科学家论坛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863,164.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363,164.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6,0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79,380.05元,同比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经费增加42,423.89元;在职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6,011.37元;项目支出增加5,3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430,944.7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363,164.76元,其中:本年收入33,363,164.76元,上年结转收入6,00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63,164.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48,435.26元,同比增长16.41%,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增加42,423.89元,在职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6,011.37元,项目支出增加5,3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城投公司借城市城区保洁车辆购置费和城区公厕改造经费6,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63,164.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363,164.76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3,164.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435.26元,同比增长1.05%,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险)、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8,435.26元;项目支出15,4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00,000.00元,同比增长52.22%,原因是:增加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经费5,000,000.00元,增加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及装备专项经费500,000.00元,非税收入成本专项资金增加250,000.00元,减少2023年春节安排城区氛围营造项目资金45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9,015.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0,312.76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524.5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8,381.3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89.49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641,722.92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行政人员办公经费、退休人员的慰问和补助、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9,450,000.00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下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449,318.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退休人员的慰问和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和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经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城区保洁车辆购置费和城区公厕改造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30.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化的原因是: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近几年来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8人次。
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相关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公务接待;二是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参照近几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精准预算,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变化的原因是:2024年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相关经费支出,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出差次数、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等有关规定,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申报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9,45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9,450,000.00元。项目具体如下:
重点项目一:腾冲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运行维护费,有利于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腾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重点项目二: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建设生活垃圾发电设施,支付生活垃圾处理补助。
重点项目三:非税成本支出资金项目,财政预算安排2,65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依法依规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加大违法违章建筑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力度。
重点项目四: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及装备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标志。
重点项目五:城区停车泊位划线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对腾冲城区相关路段划停车泊位线,进一步改善老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改变市民出行方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重点项目六:对腾冲城区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经过开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重点项目七:市委市政府安排应急处突专项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人居环境提升为抓手,加快以市政道路、公园广场、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快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的共识已经形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0,872.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23.68元,增长1.48%,原因是:办公费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17,875.00元;邮电费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47,875.00元;工会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3,193.68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9,4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3,403,213.62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4,988.69元,固定资产净值1,798,224.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2,42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66,196.63元,货币资金增加93,337.69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59,562.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500111